网络发帖捏造他人出轨,网络刑事自诉追究诽谤责任你有没有刷到过那种“渣男/小三”的发帖帖子?评论区一片骂声,转发成百上千。捏造过几天突然反转,人出任说内容是轨刑编的。但那个被骂的事自诉追
3d羞羞漫画人,已经丢了工作,究诽甚至不敢出门。谤责我认识一个律师朋友,网络他接过一个案子。发帖当事人是捏造个普通女老师,因为和同事发生点矛盾,人出任对方就在本地论坛发帖,轨刑说她插足别人家庭,事自诉追还配了张偷拍的究诽照片。帖子里没写真名,但学校、年级、任教科目全对得上。她学生家长都看见了,在家长群里传。她老公也怀疑她。她去找发帖的人理论,对方理直气壮:“我写的
靠逼视频在线观看又不是你名字,你自己对号入座。”后来律师帮她做了一件事——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什么叫刑事自诉?跟报警不一样吗?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那去派出所报案啊”。但侮辱、诽谤这类案件,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极少数情况,大多数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意思就是:得你自己去法院告,法院才管。公安机关一般不直接立案。自诉,通俗讲就是你自己当原告,去法院指控对方构成刑事犯罪。这和民事诉讼差别很大。民事告诽谤,赢了也就是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对方可能连道歉都不情愿。刑事自诉不一样,一旦法院判决有罪,那就是犯罪记录,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高清视频线捏造出轨这种内容,到底够不够成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写得清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键在那个“情节严重”。不是随便骂两句就算。两高有个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情形: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我那律师朋友接的案子,那个帖子被转发了六百多次,浏览量早就过万,完全够得上第一条。法院也确实是按照这个标准立案的。说句大白话:网上不是法外之地,这个说法在刑事追诉层面是实打实的。你发一条造谣出轨的
91看片免费观看帖子,只要转发超五百,就可能踩中刑事红线。自己去法院告,要准备什么?很多被害人气愤归气愤,真正去法院的时候懵了:刑事自诉状怎么写?证据怎么弄?要花多少钱?先说说费用。刑事自诉案件不收诉讼费。但你要请律师的话,律师费自己出。不请律师也能自己告,只是取证、开庭、质证这些环节会比较吃力。我那个朋友是刑事律师,但他也建议当事人至少找专业人帮帮忙,因为自诉案件的证据规则跟民事不太一样。证据方面,至少要这几样:发帖内容的截图和链接:要能显示发布者信息。最好做网页公证,免得对方删帖后没证据。浏览量和转发量的证明:可以截图显示阅读数、评论数。法院审理时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捏造事实”的
苹果视频证明:这是核心。你得证明帖子里说的是你,而且内容是假的。比如对方写“某校语文老师出轨学生家长”,你就要提供你的婚姻状况、工作情况、以及那个时间段你根本没有那些行为。有时候还得找证人出庭。因果关系和影响:比如你因此被单位谈话、被学生家长投诉、被丈夫误会吵架的聊天记录、录音等等。这些东西能说明“情节严重”不只是数字上的。自诉状注意要写清楚被告是谁。这经常是个坎。如果只知道网名不知道真名,法院可能让你补充侦查。实在查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向网络平台调取用户注册信息。但这个过程比较慢,得有点耐心。刑事自诉能不能赢?风险在哪?实话实说,自诉诽谤的立案率不算高。不是因为法院不帮被害人,而是“情节严重”这个标准在个案里不好把握。有的地方法院倾向于认为,虽然转发超五百了,但“实际影响”没那么大,就不轻易定罪。而且自诉案件有个很现实的问题:举证责任在原告身上。民事案件里,证据不足时法官可能根据公平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刑事案件不行,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哪怕你觉得自己占理,证据链有缺口,法院就可能判无罪。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对方可能反诉。如果你在维权过程中,转发对方帖子时加了难听的话,或者你去对方单位闹、在网上公开对方身份信息,对方可能反过来告你侮辱、侵犯名誉权。有个案子就是这么搞的:A被B造谣出轨,A气不过,把B的照片和住址挂网上,说B是“惯犯,专门诬陷人”,结果B反诉A侵犯名誉权,还赢了。所以维权也得讲分寸,别把自己搭进去。到底要不要走刑事自诉这条路?从实际效果看,刑事自诉的威慑力比民事大得多。民事判个几千块赔偿,对方可能毫不在乎。但刑事一旦定罪,对方的工作、考公、子女政审都会受影响。很多被告到庭上就怂了,愿意主动赔钱、公开道歉,就求你撤诉。我那个朋友办的案子,最后对方在开庭前主动求和,愿意在论坛发道歉声明置顶三个月,另外赔偿了两万块精神损失费,女老师签了谅解书,撤诉了。这其实是个挺好结果,毕竟真判刑的话,对方的职业前途毁了,女老师也未必觉得解气。但要说适合走刑事自诉的情形,我觉得得满足几个条件:内容确实是凭空捏造,不是略有夸大或者道听途说。传播范围足够广,比如转发五百以上,或者被多个平台转载。对你的现实生活造成了实质性伤害,比如被单位辞退、抑郁、婚姻破裂。你有相对固定的证据链,能证明发帖的就是那个人。如果只是邻里之间骂几句、朋友圈小范围传播,那真没必要上刑事。去法院起诉民事侵权可能更快,成本也更低。最后说点实际的网络发帖造谣出轨,这种事听着很气人,但维权不能全靠情绪。你得先保存证据,别急着去跟对方吵架,也别急着发长文自证清白。找律师评估一下,是走民事还是走刑事,哪个性价比高。我那个律师朋友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刑事自诉不是为了把谁送进监狱,而是让造谣的人知道,网络不是匿名遮羞布。”你自己决定告不告,法院判不判是一回事。但至少,你得让对方付出点代价,不然下一个被造谣的人还是你,甚至可能更惨。对了,如果要去法院立案,先查一下你们当地法院官网的模板,刑事自诉状有固定格式。别自己瞎写,写错了还得重来。起诉前记得把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都准备好,按法官的要求提交。告赢也好,和解也罢,事情过去了就翻篇。别太纠结于“要让他坐牢”,有时候拿到道歉和赔偿,现实生活更重要。当然,如果你证据确凿,对方又态度恶劣,那就坚持到底,别怕麻烦。法律这个工具,摆在那里,用好了就是护身符。
泉州山线绿道二期工程即将部分开放 大坪山观花通廊春节迎客
原标题: 泉州山线绿道二期工程即将部分开放 大坪山观花通廊春节迎客
山线绿道二期工程即将部分开放——
大坪山观花通廊春节迎客

正在建设的山线绿道二期工程桃源茶谷节点
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被市民誉为泉州“最美绿道”,开放一年多来,高峰期里每天有数以万计的市民前往体验,成为一大“网红”景点。
记者昨日获悉,该工程近期又有不少新进展,环绕郑成功雕像的红色步道日前已经开放,二期工程“三点一片”也将于春节期间部分开放。其中,300多亩的“一片”——以桃花为植物主题特色的风景林“片花片林”已经种植100多个绿化品种,返乡乡贤、市民群众和游客朋友在游览山线绿道时可以欣赏到新美景。“三点”——成功驿站、云麓花园、桃源茶谷节点,则计划于今年7月前全部完工。
□本报记者 林书修/文 陈英杰/图
步行绿道闭合成环
新“红腰带”穿梭山林
近期,到市区大坪山公园游玩的市民会发现,一条环绕郑成功雕像的红色步道呈现在眼前,这就是大坪山步行环线。目前,环线已建成开放,春节期间市民可漫步其中,一览城市美景和山林野趣。
大坪山步行环线位于大坪山上,连接大坪山公园与山线绿道精品示范段主线,是山线绿道的一部分。从大坪山公园生平广场进入步行环线,行走100米来到平台小广场,就可在平台上欣赏市区美景。继续前行,步道周边种满娇艳的三角梅,还有香樟、美人树、银杏和凤凰木等。再前进200米,来到了另一处观景平台——停云台。平台悬在空中,正对郑成功雕像,此处平台也能尽览中心市区的高楼美景。
大坪山环线犹如一条崭新的“红腰带”嵌入公园之中,成为公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介绍,环线全长约1.6公里,路基宽度2.5米,为人行绿道,作为山线主线的支线,补充和丰富游人的步行游览空间。步道高程设置在80—90米之间,整合大坪山公园现有各个方向的登山路线,使原登山道与步行环线无缝衔接,以相对平坦的绿道形成环线的布局,串联起公园原有纵向游园系统。环线主线全程无台阶闭合成环,人们可以在上面舒适地快走、慢跑。
“片花片林”春节开放
观花通廊桃花迎春
作为泉州重要民生工程,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串联中心市区大坪山、桃花山等山体,备受市民喜爱。市民漫步于山林之中,呼吸着新鲜空气,不出城区也能在大自然中品味慢生活。
去年以来,泉州继续加快推进山线绿道精品示范段、山线绿道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营造出“人在林中、道在绿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山线绿道二期工程的“片花片林”将部分开放。
“片花片林”景观提升工程位于桃源茶谷附近,离山线绿道一期建成的“夜光漫道”不远,改造涉及面积达307.3亩,在保留原先树木的基础上,营造以桃花为植物主题特色的风景林。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让市民在开春就能率先体验“片花片林”部分效果,去年已先种植了一小片桃花林,春节期间,游客就可沿着观花通廊观赏。目前“片花片林”已经种植100多个绿化品种,乔木种植量较多的是香樟、凤凰木、樱花木棉、蓝花楹、火焰木等。在“片花片林”不远处还种植了一片百香果采摘园,秋天就能结果。
泉州“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再提高 每人1520元/月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老区办获悉,泉州市再次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从今年8月1日起,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3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20元,全市共有154名革命“五老”人员受益。
据悉,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由省、市和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为更好地贯彻《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让革命“五老”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近日,我市各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革命“五老”人员生活水平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目前,我市各地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均高于省定标准,调整后,晋江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达每人每月2395元,位居全省前列。
截至11月底,我市已提前将2021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和医疗补助资金58.02万元下达到县(市、区),各县(市、区)也将及时足额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与省、市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市老区办将继续做好革命“五老”人员各项优待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慰问活动,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与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质量。(记者 陈士奇 通讯员 施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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