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案例共有8个,涉及医药、网络科技、房地产、教育咨询、食品等行业。
案例1 未经审查发布引起公众不必要恐惧广告
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安金淘店未经审查,在某平台网店上发布含有“女性健康 难言之隐 中国90%女性 患有妇科炎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2 未经接收者同意发送游戏广告信息
福建省巨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接收者同意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发送游戏福利广告信息,且未提供拒绝继续接收该广告信息的方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000元。
案例3 置业公司发布未载明预售号的房产广告
泉州泉港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售楼部发布含有“交通通达便利 15分钟接揽新老城区”“15分钟抵达现有动车站”“距泉港汽车站仅5分钟车程”“1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驿坂服务区高速路入口”“一次投入终身回报”“4×××元/㎡起入住植物园旁公寓”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且未按规定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和价格有效期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条的规定。2022年5月,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4 对普通食品加保健功能用语宣传
泉州天照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清茶实为普通食品,但在其网店上发布含有“去湿气重排毒健脾胃”等保健功能用语的违法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1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5 机构发布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
泉州传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罚)通过“番茄亲子泉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爱因斯坦、英国威廉王子,还有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Google创始人布林&佩奇、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等等,都是接受了蒙氏教育法……连比尔·盖茨都是蒙特梭利教育出来的”等内容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案例6 房企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户外广告的形式,发布含有“核心地段,升值无限”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7 发布“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食品广告
惠安县艳梅食品商行在其网店发布含有“减肥糖、不饿一次瘦”和“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6月,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8 口腔门诊发布涉嫌违法医疗广告
泉州鲤城新开源口腔门诊部未经审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根管治疗 改善天然牙的有效方式 安全无痛 杜绝感染 彻底根治”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9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00元。
泉州市教育系统部署“十个加强” 做好暑期安全教育
夏季和暑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日前,泉州市教育系统结合实际、精心部署、统筹安排,明确“十个加强”,筑牢安全防线,以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全市各地各校纷纷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暑期心理健康指引,引导家长做好“钉钉平台”每日健康打卡等暑期安全教育工作,以确保师生们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暑期安全监护 家长责任重大
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令人震惊和痛惜,给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暑假来临,孩子从学校回到家中,家长更应把好安全关。
市教育局校安科科长庄映峰表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和监护,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为孩子创造一个愉快、健康、安全的暑期环境。同时,家长们要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此外,各地各校要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暑期师生动态。
部署“十个加强” 护航平安暑假
泉州市教育系统部署“十个加强”,做好暑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要求各地各校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教育学生牢记“六不一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注意出行安全,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骑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自平衡电动车以及摩托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提升出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加强防高坠安全教育。要求各地各校(特别是幼儿园)提醒广大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暑期安全监管,特别是幼儿的安全防护,严防发生学生高坠事件。
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暑假期间正是暴雨、台风多发时节。要求各地各校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暴雨预警信息,大力宣传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雷电等防范常识,及时利用微信群、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途径,提醒广大师生外出旅游或参加户外活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参加危险户外探险活动和涉山涉水高风险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增强安全用电和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教育,引导学生在人员密集场所要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提倡文明上网,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引导学生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加强校外实践活动管理。强化暑期学生实习、实训、夏令营、军训等活动的组织和安全保障;鼓励学生参加积极健康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证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培训。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设施设备维护,尤其是校舍、消防、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等,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加强暑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涉校涉师生事件案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泉州晚報记者 陈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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