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 谣 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新国标落地,网传网传“科目加项,月日难度翻倍”不实

  详情:近日,起驾“5月1日驾考全面改革、考科科目二增至八项、目加难度翻倍”的项难成人免费官方平台原创黑料最新热门事件免费看请复制链接在浏览器中说法在网络广泛流传。不少市民扎堆报名驾考,度翻生怕新规实施后,网传考驾照更难。月日

  事实上,起驾这是考科混淆了驾培新国标和驾考新规。二者分属不同监管体系,目加职能定位和管控范围有着清晰明确的项难界限。驾培新国标是度翻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来监管,主要针对的网传是机动车驾驶员的各培训机构,聚焦驾校的办学、教学、场地、车辆来进行全流程的规范;驾考新规是由公安交管部门来制定,主要针对的是驾驶人考试这个环节,划定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合格要求,男人和女人差差差软件二者互不交叉、互不影响,新国标实施绝不涉及考试环节调整。

  2026年5月1日正式落地的并非驾考新规,而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这两项国标主要规范的是驾校办学资质与训练场建设标准。而此次驾培新国标目的是整治行业乱象、规范教学,让学员学真本领、平安上路。

  至于网上流传的“科目二五项变八项”,这也是误解,此次新国标,只是要求驾校训练场增设红绿灯、公交站台、斑马线等实景设施,模拟真实城市道路环境,让日常练车更贴合实际行车场景。

  至于“难度翻倍”的说法,也没有相关依据。事实上,截至2026年5月,抖漫下小型汽车驾考所有项目、合格标准、评判规则均保持原有标准,无任何变动。目前,国家及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均未发布任何驾考改革、调整考试内容、提升考试难度的相关通知。

  科 普 安全头盔上的A、B标识是什么意思?

  详情: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将从“倡导”升级为“强制”要求。不少人在日常骑行中留意到,头盔后方常贴有黄底黑字的“A”或蓝底黑字的“B”标识。那么,这两个字母究竟是什么意思?

  专家介绍,这些标识并非装饰性符号,而代表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头盔的动漫九一安全等级分类。根据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要求,贴有黄底黑字“A”标识的头盔,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可戴;贴有蓝底黑字“B”标识的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两类头盔的安全性能存在明显差异。在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测试中,A类头盔能承受更强的撞击力,整体防护等级显著高于B类头盔。摩托车行驶速度更快,发生事故时其驾乘人员承受的撞击力远大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因此两类骑行场景对头盔的强度、缓冲性能要求截然不同。因此,A类与B类头盔不可混用。B类头盔无法满足摩托车的防护需求,强行使用会带来安全隐患。

  面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头盔产品,消费者该如何正确选购?专家建议,头盔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时必须认准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并确认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男生和女生一起差差差免费观看视频坚决不购买无标识、无认证的劣质产品。具体而言,如果仅骑行电动自行车,选择B类头盔即可满足安全需求;倘若经常骑行摩托车,或者希望同时兼顾两类车型出行,则应优先选择防护更全面的A类头盔。选购时,消费者要注意:头盔外壳应采用ABS等硬质材料,缓冲层应厚实均匀,系带、卡扣与内衬应牢固完整,佩戴后头盔应贴合头部,不松不晃。

  关 注 网信部门严管“自媒体”未规范标注信息来源行为

  详情:近期,一些“自媒体”账号在发布涉时政等领域信息时,未规范标注信息来源,误导公众认知,破坏网络生态。主要情形包括未标注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的信息来源,未标注AI生成标识,未标注虚构演绎标签。网信部门督促网站平台深入自查自纠,依法依约处置违规账号9.8万余个。现将其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抖音“青青国际”“极客科普馆”、快手“名妍”、哔哩哔哩“晋说”“军武-史记”等“自媒体”账号,集纳涉美伊等国际时事信息,未标注信息来源,公众难以溯源信息原始出处,无法辨别信息真伪。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2.抖音“小胖农业”“乡村发展”、快手“农民大姐”“清华鱼妈”、哔哩哔哩“商业策略”等“自媒体”账号,发布涉农业农村、教育、养老等领域公共政策相关信息时,未标注信息来源,公众无法获得准确、完整的权威信息,可能会基于碎片化内容对政策作出错误理解。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3.抖音“萌萌哒”“用户赵先生”、快手“农村户外小张1”“玉婷”、微博“金毛治郁系”、哔哩哔哩“哎呦哎呦小然子”等“自媒体”账号,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并发布金毛抱小孩、大猩猩护崽对峙鳄鱼、老虎和橘猫开车回家探亲、小猫玩游戏眼花后戴眼镜、柴犬厨神做菜等视频,未添加AI生成标识,易误导不了解AI的网民,难以区分虚拟与现实边界。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4.抖音“刘百川商业”“马瑞(在农村)”、快手“玉雕师凤云”、微信视频号“遇见翡翠的夏天”、哔哩哔哩“加油嘉宜”等“自媒体”账号,以剧情摆拍、虚构情节等方式,发布外卖员送餐遭歧视、婆媳冲突、代际冲突、未成年人无人看护、丑化农村等内容,未标注虚构演绎标签,借机博取流量,以负面叙事渲染消极情绪,挑动群体对立。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通 报 西安警方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详情:近期,西安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工作,对编造传播虚假警情、公共政策、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现通报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张某某编造虚假警情信息案

  网民张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使用人工智能软件生成一名未成年男孩失踪、被伤害的虚假图文内容并上传网络,引发大量网民评论、转发,造成社会恐慌。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例二:何某某编造虚假警情信息案

  网民何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通过其社交平台账户发布警车视频,并在评论区发布西安市某酒店发生命案的文字信息,引发网民猜测。经核实,相关辖区并未发生刑事案件,该内容属虚假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宋某编造散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谣言信息案

  网民宋某为博取流量,通过人工智能软件生成涉西安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虚假内容并上传网络,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王某某侮辱他人案

  公安机关接报警称其被人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骚扰。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长期在网上向当事人发送恐吓、骚扰消息,严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五:石某某侮辱他人案

  石某某因个人利益诉求未得到满足,对相关工作人员心生不满,遂将其个人社交平台账户昵称修改为侮辱他人字眼并将头像设置为当事人照片,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石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执行:董晓

  

“美艳少妇”重金求子 实则33岁男子诈骗

原标题:“美艳少妇”重金求子 实则33岁男子诈骗

每一个“重金求子”的广告,都有一个“美艳少妇”,传说她们美丽动人嫁给了富商,然后富商不孕不育……但残酷的现实是,这个“美艳少妇”很可能是一名男子,他们无非是想骗钱而已。昨日上午,晋江警方远赴江西将涉嫌“重金求子”诈骗的男子程某押解回晋江。

□讲述人:晋江市公安局 张桦彬 张金坛

□记录人:早报记者 吴水保

每一个“重金求子”的广告,都有一个“美艳少妇”,传说她们美丽动人嫁给了富商,然后富商不孕不育……但残酷的现实是,这个“美艳少妇”很可能是一名男子,他们无非是想骗钱而已。昨日上午,晋江警方远赴江西将涉嫌“重金求子”诈骗的男子程某押解回晋江。

11月15日,男子张某向晋江警方报警,称在梅岭街道竹园社区宝龙酒店,其被人以重金求子要见面需交保证金方式诈骗,被骗人民币27600元。张某介绍,11月9日13时许,他用手机上网,看到有人发布重金求子的消息,后添加微信好友,对方称其丈夫性功能障碍,导致其无法怀孕,现今只要张某让她成功怀孕,就能给张某80万元。张某被“80万元”这个数字所吸引,便答应了。

隔日上午10时许,对方说她从广东来到晋江了,还发来宝龙酒店的定位约见面。张某赶到酒店,对方便索要开门费、保密协议费,张某先后转了6600元和3000元,再被告知要9000元的保证金。转钱后,对方称保密文件没弄好,隔天到附近另一家酒店找她。这回,她要9000元彩礼,钱到手后仍旧不见人影,还张口要钱,张某才意识到被骗了。

12月15日中午12时许,诈骗嫌疑人程某在江西落网。程某今年33岁,江西余干人。到案后,程某对其冒充贵妇以“重金求子”方式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张某惊讶不已的是,那名求子的“美艳少妇”竟是这名男子程某。目前,程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刑拘。

告别音乐独家版权 行业重构之外还带来什么

  记者 寿鹏寰

  2026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审查决定,附加五项限制性条件批准腾讯音乐收购喜马拉雅股权交易。在诸多附加限制性条件中,“不得与在线音频播放平台版权方达成独家授权,并在规定期限内解除现有独家授权约定”,直击在线音乐、音频行业延续十年的顽疾——版权独家授权现象。5月22日,腾讯方面正式官宣,全面放弃在线音频内容独家版权,存量独家协议全部限期清退。

  回溯十年产业变迁,从2017年国家监管机构首次约谈平台与国际唱片巨头,到2018年推动行业99%曲库交叉授权,再到2021年责令腾讯解除音乐独家版权,虽缓步推进,但国内音乐行业仍处于“名义开放、事实垄断”境地。此番监管直接清零存量合约,意味着终结了“靠独家版权构筑行业护城河”的粗放商业模式,持续多年的行业无效内卷画上句号。

  对于音乐人来说,拥有了规范、开放的行业环境,更应该坚持原创、打磨作品,写出更多打动人心的音乐。同时法律专家也指出,独家授权终结后不能排除新问题的出现,平台、版权方、创作者三方需要规避的法律风险也有了新的变化,但守住底线、合规交易始终是所有行业相关者应遵循的。

  十年监管迭代

  从局部整改到独家权限全域清零

  国内在线音乐的独家版权之争,始于2016年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整合旗下音乐业务。整合完成后,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三大播放平台归入同一运营矩阵,腾讯音乐接连拿下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国际唱片公司中国大陆的核心数字独家版权,快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自此行业正式拉开天价版权储备竞赛,中小平台无力应对逐年抬升的版权采购成本,生存空间被持续挤压,市场格局快速固化。

  针对版权乱象,监管整治也在循序渐进。2017年9月,国家版权局双向约谈市场主体,一方面约谈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太合音乐等国内主流平台,严禁哄抬版权采购价格、无序争抢独家资源;另一方面约谈三大国际唱片公司,约束其抬价、集中授予独家版权的行为,从供需两端遏制恶性竞争。

  2018年,行业收获阶段性整改成果。在国家版权局推动下,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实现99%以上曲库交叉授权,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持续数年的版权大战即将落幕。但普通用户的直观体验并未改善,除非选择拥有独家版权的平台,否则大众高频收听的头部艺人作品、爆款单曲在其他所有平台依旧常年“变灰”。行业形成极具讽刺的畸形格局:99%的长尾冷门曲目实现互通,1%的核心流量金曲牢牢掌握在单一平台手中,“事实独家”成为行业公开秘密。

  2021年7月,反垄断监管迎来关键性动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音乐做出行政处罚,因其未依法申报收购酷狗音乐、酷我音乐股权构成违法经营者集中,处以50万元罚款,并明确要求其解除音乐独家版权、停止高额保底预付、不得获取优于竞品的交易条件。

  此次整改曾被视作行业变局的开端,但旧模式的惯性远超市场预期。直至2025年,行业依旧爆发标志性版权纠纷:韩国SM娱乐单方面终止与网易云音乐的续约合作,拟批量下架旗下艺人作品,网易云音乐随后提起诉讼,指控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起跨国音乐版权垄断纠纷,成为十年独家版权内卷最后的矛盾爆发,也印证了过往整改的不彻底性。

  相较于历次整改,2026年的新规实现了根本性突破,本次腾讯收购喜马拉雅附带的限制性条件,不仅禁止新增独家授权,更强制要求限期解除所有存量独家合约,彻底堵死“旧合约续命”的漏洞。同时新的监管要求,明确禁止平台向汽车厂商、智能硬件终端搭售独家音频音乐服务,严禁渠道端“二选一”,终结了内容、终端双重垄断的行业乱象。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成律师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过往音乐、音频平台签订的独家版权授权合约,从单份合约看,独家授权本身完全合法。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允许当事人约定“专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专有使用权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版权方选择只授权给一家,属于对财产权的正当处分,也是合同自由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八条也确认,原则上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除外。

  “而此番触及反垄断法的并非来自单个合约,而是通过资本驱动把分散的合法独家集中到一家,并通过同行企业间并购整合大幅提高市场份额,以及通过高额版权预付金抬高市场竞争者的入场门槛等,经规模聚合,最终形成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问题症结不在独家版权本身,而在于曲库和市场份额的集中度过高,进而导致‘合规合约、事实垄断’的结果。”高成律师说。

  行业沉疴复盘

  恶性资本博弈带来全链条损耗

  复盘在线音乐十年发展,独家版权竞争这场持续多年的资本博弈,没有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原创力量、惠及普通用户,反而让平台、创作者、消费者、行业生态四方承压。

  公开财报显示,2024年腾讯音乐全年总营收达284.01亿元。然而。过去十年,天价独家预付金、年度保底分成、溢价签约费用等持续抬高平台运营成本,大量运营资金被投入存量歌曲采购,原本可用于原创孵化、产品研发、线下产业搭建的资源被严重挤占。

  曾经与头部平台同台竞争的虾米音乐,最终因无力承担逐年攀升的版权成本、用户持续流失而黯然退场,成为行业内卷的牺牲品。而看似胜出的头部平台,同样深陷盈利困境,只能通过会员涨价、单曲付费、增值服务加价等方式转嫁成本,让普通消费者为这些高成本买单。

  与其他内容行业相比,音乐版权内卷的无效性尤为突出。视频平台砸钱抢版权的同时,持续投入自制内容,产出大量优质网剧、综艺;而那些本地生活平台的价格补贴攀比大战,也直接惠及了终端用户。反观在线音乐行业的十年版权大战,始终围绕存量成熟曲目展开,头部版权方依靠数十年积累的经典内容持续躺赚,完全缺乏动力开展IP深耕、原创孵化和产业延伸。

  对比视频、网文等内容行业,音乐版权反垄断整改拉锯甚久,高成律师分析,其法律特殊性在于:一是版权和录音权利高度集中在头部唱片公司手中;二是数字时代听众的欣赏渠道集中于数字音乐平台,与影视行业存在视频平台、电影院、电视台等多重发行渠道的情况差异明显;三是音乐的重复收听比率极高,用户黏性较大,不可替代性更强。基于这些原因,音乐行业天然具备更强的排他属性,也更容易形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市场格局。

  高成律师说,从盗版横行到独家版权,这一过程极大地推动了音乐正版化进程,并很好地培养了用户的版权意识。但随着音乐版权的过于集中,这对良性竞争产生了负面效果,纠错成为历史必然。“独家”作为权利人的处分自由不会被根本禁止,被禁止的是“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独家”,监管导向是市场良性竞争,而非消灭“独家”这一权利行使方式。

  深耕音乐行业多年的音乐总监小飞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音乐产业十年来的根本问题在于流量驱动的“虚假繁荣”。过去十年的“版权内卷”,本质是垄断性版权作为一家独大留存用户的护城河,而不是鼓励原创,平台囤积版权不是为了做好服务,而是为了“让对手没有歌可放”。“平台市值建立在‘独家库存量’而非‘用户活跃度’上,创新环境窒息。音乐平台根本没钱、没耐心、没体系孵化本土草根新人。”

  行业规则重构

  监管导向转向创新驱动发展

  近年来,反内卷、促创新已成为平台监管的核心导向。

  独家版权退场,短期势必带来行业阵痛,存量合约调整需要大量法务、谈判、管理成本,版权方失去高额一次性溢价,平台需要彻底调整经营策略。但从长期来看,这场变革重构了音乐产业链的价值分配体系,为行业良性发展扫清了障碍。

  当行业逻辑彻底反转,版权方的核心竞争力不再是“稀缺独家资源”,而是IP精细化运营与长效变现能力。业内成熟案例《不完全自救手册》,为行业转型提供了清晰范本。该项目由知名制作人荒井十一领衔的音乐厂牌“基本节奏”发起,集结林忆莲、黄绮珊、陈绮贞等29组音乐人,围绕“自救”主题创作11首原创作品。

  不同于传统单曲发行模式,该项目放弃独家绑定,选择全平台同步上线,同时延伸出线下艺术展览、音乐节专属舞台等活动,打通线上内容传播与线下场景变现,最大化挖掘音乐IP的长期价值。这种全域分发、多维开发的模式,摆脱了一锤子买卖的局限,让音乐作品的商业价值实现持续释放。业内版权运营人士表示,全平台分发虽然单平台收益有所下降,但多渠道叠加的持续分成、作品全域曝光带来的艺人增值、商用授权增量,整体收益更加稳定、可持续。对于中小独立厂牌而言,独家壁垒的消失,让优质原创作品拥有了平等曝光、出圈的机会。

  平台从业者表示,未来行业资源将大幅倾斜,缩减天价版权预付预算,加大对AI音频技术研发、用户社区运营、线下场景搭建、原创音乐人扶持的投入力度。车载音频、智能家居等多终端场景服务,也将成为平台差异化竞争的新赛道。

  高成律师也指出,全平台开放授权后,版权侵权、盗播、二次剪辑、AI翻唱滥用等问题可能更加普遍,因为独家时代平台有强动机投入反盗版。但未来,维权主体及收益可能变得模糊和分散,“搭便车”与监管套利空间上升。行业版权保护的法律重心可能会从平台间争夺独家版权,转向对终端使用行为的治理,比如二次剪辑、侵权改编、AI翻唱等情形的侵权与合理使用边界问题。

  ·前瞻·

  多方主体将探索机遇与合规的边界

  独家授权合作的取消,意味着音乐作品可以自由地在多个平台流通,独立音乐人的作品有了更多展示的机会。对于用户而言,无需为独家资源辗转多个平台,付费换来更优质的音质、社区体验、线下权益,实现“听歌自由”。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本次监管整改并非短期政策调控,而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音乐总监小飞形容,十年独家版权的终结,使得音乐行业的作用力从“地主收租”转向“服务竞标”,“这是一次强制性的供给力量竞争,所有平台回到同一起跑线。竞争焦点从‘谁有钱’变成‘谁推荐更准、体验更好、社区氛围更浓’。由此催生出‘服务型平台’,平台必须靠运营效率赚钱。比如,通过AI混音工具、演出票务联动、线下Livehouse直播等增值服务来吸引用户,而非靠独家曲库绑架用户。”小飞说,独家版权终结将重塑产业链条,版权分销商(中介)失去议价霸权,行业利润会从“版权采购端”向“内容分发和技术服务端”转移。对于音乐人尤其是独立音乐人而言机会更平等。“以前靠‘签约独家’就能拿到几千万保底的时代结束了,收入必须实打实来自播放量、演出和周边,财务压力骤增。对中腰部及独立音乐人而言,这是‘长尾解放’。”小飞表示。

  他认为,以前平台只是围着头部明星转,现在为了差异化,平台必须大量挖掘细分风格如后摇、国风电子的创作者来填充歌单。音乐人可以从“求平台收歌”变成“平台竞价你的非独家授权”,收入结构健康化才能持续产出音乐作品:“我最期待的就是音乐人不必迎合平台的‘独家爆款’算法而得到虚荣心,关起门来自嗨,而是像世界杯一样,有资格有能力代表一种精神站在世界的舞台上。近二十年我们有多少作品出海,又有多少作品下沉到四线城市的大街小巷?难道是我们不需要音乐了吗?在重庆街头的小面铺里一大早循环播放的90年代初的流行音乐着实可贵,贵在它实实在在地展现了音乐与用户之间的真实连接。”

  音乐唱作人梁帅曾参与李玉刚、李玲玉、金志文、周冰倩等艺人单曲、专辑及《云上的云》等多部影视剧音乐的创作,代表作包括《旧梦》《名字叫中国》《花木兰》《暖暖》等原创音乐作品。他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数字音乐时代,版权问题始终是音乐行业发展的核心命题,平台与版权方签订独家授权合作,是数字音乐行业从混乱走向正版化的关键过渡。“平台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让音乐人有底气创作,让听众养成为正版音乐付费的意识。”

  梁帅认为,对于独立音乐人而言,独家版权竞争时期是磨砺,取消独家授权则是全新的起点。“在规范、开放的行业环境中,坚持原创、深耕作品,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站稳脚跟。随着行业不断规范,相信每一位坚守初心的音乐人,都能在这片土壤上创作出更多打动人心的作品。”

  高成律师则从法律角度解读,未来平台、版权方、创作者,三方需要规避的核心法律风险也有了新的变化。对于平台来说,反垄断合规是头号红线,变相独家、自我优待、搭售、违法集中、滥用支配地位等,应作为竞争红线。版权方(唱片公司)则在拒绝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协助平台“变相独家”等方面,存在较高法律风险。对于创作者而言,高成律师建议,版权归属与授权链条要清晰,警惕独家绑定期限与“卖身契”式格式条款,善用集体管理进行权利运营,同时也应避免一权多授。

  此外,还应重视音乐改编、现场演出、AI使用等新型衍生开发权利的运营和保护,面对AI翻唱、声纹滥用等问题也要懂得如何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复杂问题或潜在纠纷时,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

  统筹/李洋满羿

[ 责编:张晓荣 ] 阅读剩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