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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不交物业费,广西电梯全停了:千余拆迁农户上楼难 民生困局拷问基层治理底线。柳州楼难住上电梯房,不交却过着爬楼命;本该享安居,物业反倒成囚徒。费电广西柳州鱼峰区雒容镇东悦佳苑安置小区的梯全停千舞厅一场民生风波,刺痛全网。余拆这个住着1000多户拆迁农户的迁农安置社区,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户上物业直接停运全小区46部电梯,广西从2025年11月持续至今,柳州楼难让无数老人、不交孕妇、物业残疾人、费电慢性病患者陷入“上楼难、梯全停千下楼险”的绝境。有人家住高层,45天没敢下楼;有人扛着菜篮、抱着孩子,一步步爬十几层楼梯;有老人突发疾病,家人只能背着往下挪,每一步都惊心动魄。

事件曝光后,“拆迁户上楼难”“物业停电梯催费”迅速冲上热搜,网友愤怒声讨: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拆迁农户不是刁民,用停电梯这种惩罚既违法又失德。一边是物业“收不上费就没法维保,不停梯就要担安全责任”的无奈,一边是村民“没享过服务、没适应城市生活、不愿交、交不起”的现实困境,一场物业费纠纷,撕开了拆迁安置小区治理缺位、服务错位、权益错位的深层伤疤,更拷问着基层治理、物业服务、民生保障的底线。

这不是简单的“欠费vs停梯”矛盾,而是农民上楼后的适应阵痛、安置小区的管理真空、物业与业主的信任崩塌交织的民生死结。当安居工程变成“困居难题”,当温暖家园变成“爬楼炼狱”,我们必须追问:到底是谁,堵死了拆迁农户的上楼路?

东悦佳苑是当地重点拆迁安置项目,承载着周边村镇上千户农民“从农家院住进电梯房”的安居梦想。2025年之前,村民们陆续回迁,告别低矮平房,住进宽敞明亮的高层住宅,本是喜事一桩,却在物业费与电梯运行的矛盾中彻底变了味。
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是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对城市小区而言,这个价格并不算高,但对世代务农、刚“上楼”的拆迁农户来说,却是一笔“从未有过的固定开支”。村民们普遍反映:一是没习惯交物业费,过去住农家院没有保洁、没有电梯、没有安保,更没有按月缴费的规矩;二是对服务不满意,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养护缺位、安保松散、设施维修拖沓,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凭啥交钱”;三是部分家庭收入不稳定,拆迁补偿款有限,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能拖则拖、能欠则欠。
久而久之,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持续走低,物业资金链紧张,拖欠电梯维保公司33万元维保费,电梯面临“脱保停运”的风险。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未维保、未年检的电梯严禁运行,否则一旦发生坠梯、困人事故,物业、维保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物业在小区张贴停梯公告,以“欠费导致无法维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陆续关停全小区46部电梯。91视频在线看免费起初只是部分单元停运,到12月下旬,所有电梯彻底“趴窝”,整个小区陷入“无梯可用”的瘫痪状态。
现场画面令人揪心:高层住户望楼兴叹,家住18楼、20楼的老人干脆锁门不出、囤粮度日,有人连续45天没下过楼,生活用品全靠亲友帮忙送;孕妇、残疾人、术后康复患者出门如同“闯关”,扶着扶手一步一挪,每层楼都要休息,十几层楼要爬近一小时,稍有不慎就有摔倒风险;放学的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爬楼梯,磕碰擦伤成了家常便饭;有老人突发高血压、心脏病,家人急得满头大汗,只能背着、扶着慢慢往下挪,错过最佳救治时间;租户纷纷退租,商铺生意冷清,曾经热闹的安置小区傍晚没了广场舞、没了孩童嬉闹,只剩寂静与无奈。
一位70多岁的回迁老人含泪诉说:“我们是农民,一辈子住平房,突然住高楼,本想享清福,现在倒好,天天爬楼梯,比种地还累!” 更让已缴费业主寒心的是,自己按时交钱,却要为欠费邻居“连坐买单”,电梯全停、出行受阻,合法权益被无辜侵害,维权无门、投诉无果,只能默默承受。
物业回应称:“不是故意停梯,是实在没钱交维保费,电梯脱保后不敢运行,一旦出事故,谁都担不起责任。我们也想恢复电梯,可收不上物业费,一切都是空谈。”
电梯停运后,物业反复强调“为安全、为合规”,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无论欠费原因如何、无论维保压力多大,物业以“全小区停电梯”方式催缴物业费都是明确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近年来,最高法、司法部、住建部多次发文,明确划定物业催费“红线”,《民法典》更是直接给出“铁规”。
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物业无权擅自停运。根据《民法典》第271条、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电梯、楼道、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电梯日常维保、运行管理,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单方面停运权,即便部分业主欠费,也不能剥夺全体业主对共有设施的使用权。
停电梯催费违反《民法典》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最高法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进一步明确:电梯、门禁属于业主基本生活保障设施,限制使用、擅自停运本质是不当侵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违法行为。即便业主逾期欠费,物业只能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用“停梯、停水、停电”等极端手段报复。
“连坐式”全停电梯严重侵害已缴费业主权益。东悦佳苑并非所有业主都欠费,水蜜桃网站下载仍有大量村民按时足额缴费,物业不分欠费、缴费,直接全停电梯,是典型的“一刀切”“连坐惩罚”,既违背公平原则,也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已缴费业主履行了缴费义务,有权享受电梯服务,物业擅自停运构成合同违约,业主可依法起诉要求恢复运行、赔偿损失。
电梯维保责任不能转嫁给业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物业是电梯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定期维保、年检合格、安全运行,维保费用从物业费、公共收益(广告、车位出租等)中列支。即便部分业主欠费,物业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追缴,不能以“没钱维保”为由擅自停运电梯,更不能将企业经营压力转嫁给全体业主承担。
舆论场上,有人指责拆迁农户“素质低、不讲理、住楼房还想享免费服务”,但深入了解才发现,村民不愿交物业费绝非“刁民耍赖”,而是“农民上楼”后的真实阵痛,是认知、收入、服务三重错位的结果。
生活习惯的巨大落差让村民难以接受“城市规则”。世代居住农村的村民习惯了独门独院、自给自足,没有物业费、保洁费、电梯费的概念,突然进入城市小区要遵守“缴费享服务”的规则,心理上难以接受。
收入结构单一,部分家庭“交不起”。拆迁安置小区的业主多为失地农民,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收入来源主要靠拆迁补偿款、零工、子女赡养,抗风险能力弱。0.8元/平方米看似不贵,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物业费近千元,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固定开支,能拖则拖、能欠则欠成为无奈选择。
物业服务不达标,村民“不服气、不愿交”。多位村民反映,小区入住后物业服务长期缺位:垃圾堆积、楼道脏乱、绿化荒芜、安保松散、设施坏了没人修、投诉没人管,“钱交了,服务没享受到,凭啥继续交?” 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是村民拒缴物业费的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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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悦佳苑是当地重点拆迁安置项目,承载着周边村镇上千户农民“从农家院住进电梯房”的安居梦想。2025年之前,村民们陆续回迁,告别低矮平房,住进宽敞明亮的高层住宅,本是喜事一桩,却在物业费与电梯运行的矛盾中彻底变了味。
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是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对城市小区而言,这个价格并不算高,但对世代务农、刚“上楼”的拆迁农户来说,却是一笔“从未有过的固定开支”。村民们普遍反映:一是没习惯交物业费,过去住农家院没有保洁、没有电梯、没有安保,更没有按月缴费的规矩;二是对服务不满意,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养护缺位、安保松散、设施维修拖沓,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凭啥交钱”;三是部分家庭收入不稳定,拆迁补偿款有限,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能拖则拖、能欠则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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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物业在小区张贴停梯公告,以“欠费导致无法维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陆续关停全小区46部电梯。起初只是部分单元停运,到12月下旬,所有电梯彻底“趴窝”,整个小区陷入“无梯可用”的瘫痪状态。
现场画面令人揪心:高层住户望楼兴叹,家住18楼、20楼的老人干脆锁门不出、囤粮度日,有人连续45天没下过楼,生活用品全靠亲友帮忙送;孕妇、残疾人、术后康复患者出门如同“闯关”,扶着扶手一步一挪,每层楼都要休息,十几层楼要爬近一小时,稍有不慎就有摔倒风险;放学的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爬楼梯,磕碰擦伤成了家常便饭;有老人突发高血压、心脏病,家人急得满头大汗,只能背着、扶着慢慢往下挪,错过最佳救治时间;租户纷纷退租,商铺生意冷清,曾经热闹的安置小区傍晚没了广场舞、没了孩童嬉闹,只剩寂静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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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停运后,物业反复强调“为安全、为合规”,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无论欠费原因如何、无论维保压力多大,物业以“全小区停电梯”方式催缴物业费都是明确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近年来,最高法、司法部、住建部多次发文,明确划定物业催费“红线”,《民法典》更是直接给出“铁规”。
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物业无权擅自停运。根据《民法典》第271条、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电梯、楼道、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电梯日常维保、运行管理,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单方面停运权,即便部分业主欠费,也不能剥夺全体业主对共有设施的使用权。
停电梯催费违反《民法典》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最高法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进一步明确:电梯、门禁属于业主基本生活保障设施,限制使用、擅自停运本质是不当侵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违法行为。即便业主逾期欠费,物业只能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用“停梯、停水、停电”等极端手段报复。
“连坐式”全停电梯严重侵害已缴费业主权益。东悦佳苑并非所有业主都欠费,仍有大量村民按时足额缴费,物业不分欠费、缴费,直接全停电梯,是典型的“一刀切”“连坐惩罚”,既违背公平原则,也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已缴费业主履行了缴费义务,有权享受电梯服务,物业擅自停运构成合同违约,业主可依法起诉要求恢复运行、赔偿损失。
电梯维保责任不能转嫁给业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物业是电梯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定期维保、年检合格、安全运行,维保费用从物业费、公共收益(广告、车位出租等)中列支。即便部分业主欠费,物业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追缴,不能以“没钱维保”为由擅自停运电梯,更不能将企业经营压力转嫁给全体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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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惯的巨大落差让村民难以接受“城市规则”。世代居住农村的村民习惯了独门独院、自给自足,没有物业费、保洁费、电梯费的概念,突然进入城市小区要遵守“缴费享服务”的规则,心理上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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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达标,村民“不服气、不愿交”。多位村民反映,小区入住后物业服务长期缺位:垃圾堆积、楼道脏乱、绿化荒芜、安保松散、设施坏了没人修、投诉没人管,“钱交了,服务没享受到,凭啥继续交?” 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是村民拒缴物业费的核心原因。
安置小区治理缺位,基层协调机制失灵。拆迁安置小区不同于商品房小区,业主群体特殊、需求特殊,需要社区、街道、住建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柔性治理。但东悦佳苑的现实是,物业简单套用商品房管理模式,不考虑村民实际情况;基层社区未建立“物业+村民+社区”三方协商机制,矛盾从小拖大,从欠费演变成停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更值得反思的是,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费政策缺乏针对性保障。多地政策明确,安置房前期物业可享受政府补贴、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困难家庭给予物业费减免,但在实际执行中补贴不到位、减免不落地、政策不透明,村民不知情、物业不落实,最终矛盾全部集中在“业主欠费、物业停梯”上。
东悦佳苑电梯停运事件不是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拆迁安置小区爆发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物业服务瘫痪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突出痛点。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小区治理体系不健全、服务供给不匹配、民生保障不到位的深层问题。
管理模式“一刀切”,忽视安置小区特殊性。多数地方将拆迁安置小区等同于商品房小区,直接市场化招标物业,套用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未考虑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习惯、认知差异,导致“规则水土不服”,矛盾频发。
物业服务“商业化”,缺乏民生温度。部分物业企业重盈利、轻服务,重收费、轻管理,不针对安置小区优化服务,不主动沟通村民,不解决实际问题,只靠催费、停梯等极端手段维持运营,彻底丧失业主信任。
基层治理“真空化”,协调机制缺失。街道、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主体,未主动介入安置小区矛盾,未建立常态化协商、调解、帮扶机制,对物业费收缴、电梯运行、物业服务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矛盾激化、舆情爆发才被动处置。
民生保障“碎片化”,政策落地不到位。安置房政府补贴、困难家庭物业费减免、公共收益反哺小区等政策,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补贴资金被截留、减免政策不公开、公共收益被侵占,村民未享受到政策红利,物业未得到资金支持,双方只能互相消耗。
农民转型“脱节化”,市民化进程缓慢。拆迁不仅是“住楼房”,更是“变市民”,需要政府、社区开展政策宣传、习惯引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树立缴费意识、提升收入水平。但现实中,多数地方只重“物理安置”,不重“心理融入、能力提升”,导致村民“身住楼房,心仍在农村”,难以适应城市治理规则。
当“农民上楼”只完成了居住空间的转变,未完成生活方式、治理规则、民生保障的同步转变,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邻里矛盾等问题必然会反复爆发,东悦佳苑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电梯停运45天,千余村民爬楼求生,东悦佳苑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物业纠纷,而是必须立即解决的民生急事、基层治理的大事。截至目前,当地街道、社区已介入协调,物业、维保方、村民三方谈判,力争尽快恢复电梯运行,但要从根本上破解安置小区治理死结,必须拿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对物业企业而言,必须立即纠正违法停梯行为,无条件恢复电梯运行,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不得再采取“连坐式”极端手段;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保洁到位、安保到位、维修到位、沟通到位,用服务换取信任,用诚意化解矛盾。
对基层政府而言,要扛起安置小区治理主体责任:紧急兜底,协调财政资金、公共收益垫付电梯维保费,立即恢复电梯运行,保障村民基本出行;柔性协商,建立“社区+物业+村民代表”三方议事机制,针对拆迁农户实际制定差异化缴费政策,对困难家庭给予减免、缓缴;政策落地,足额兑现安置房物业补贴,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全部用于电梯维保、设施维修、服务提升,减轻业主缴费压力;引导转型,开展村民市民化培训,宣传物业服务政策、缴费义务、维权渠道,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
对村民业主而言,要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意识,享受物业服务就应履行缴费义务,对服务不满可通过投诉、协商、成立业委会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恶意欠费、拒不缴费,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已缴费业主也要主动维权,监督物业履职,推动小区治理规范化。
对行业监管而言,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停梯催费、服务缺位、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将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信用考核,对失信企业清出市场;同时出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补贴政策、服务标准、治理责任,从制度上破解治理难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拆迁安置的初心是让失地农民告别破旧房屋,住上安全、舒适、便捷的电梯房,实现“安居”到“乐业”的转变。东悦佳苑的46部停运电梯却让这份初心蒙尘,让千余村民陷入“上楼难、下楼险”的困局,令人痛心、更令人反思。
0.8元的物业费不该成为拆迁农户的“心头刺”;46部电梯不该成为物业催费的“筹码”;安置小区不该成为基层治理的“遗忘角落”。农民上楼不仅是房子的升级,更是生活的升级、治理的升级、保障的升级。
电梯可以很快恢复运行,但村民心中的信任裂痕、安置小区的治理漏洞、城镇化进程中的民生短板需要更长时间、更细举措、更暖温度去修复、去填补、去完善。
愿每一位拆迁农户都能真正“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行有所便”;愿每一个安置小区都能告别矛盾与纷争,成为温暖、和谐、有温度的家园;愿基层治理不再“一刀切”,物业服务不再“商业化”,民生保障不再“碎片化”,让“安居梦”真正照进每一个拆迁户的现实。
别让电梯停运停掉了民生温度;别让物业费纠纷毁掉了安居初心。农民上楼更要上心;安置小区更要安心,这才是城镇化最该守住的底线。
安置小区治理缺位,基层协调机制失灵。拆迁安置小区不同于商品房小区,业主群体特殊、需求特殊,需要社区、街道、住建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柔性治理。但东悦佳苑的现实是,物业简单套用商品房管理模式,不考虑村民实际情况;基层社区未建立“物业+村民+社区”三方协商机制,矛盾从小拖大,从欠费演变成停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更值得反思的是,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费政策缺乏针对性保障。多地政策明确,安置房前期物业可享受政府补贴、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困难家庭给予物业费减免,但在实际执行中补贴不到位、减免不落地、政策不透明,村民不知情、物业不落实,最终矛盾全部集中在“业主欠费、物业停梯”上。
东悦佳苑电梯停运事件不是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拆迁安置小区爆发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物业服务瘫痪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突出痛点。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小区治理体系不健全、服务供给不匹配、民生保障不到位的深层问题。
管理模式“一刀切”,忽视安置小区特殊性。多数地方将拆迁安置小区等同于商品房小区,直接市场化招标物业,套用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未考虑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习惯、认知差异,导致“规则水土不服”,矛盾频发。
物业服务“商业化”,缺乏民生温度。部分物业企业重盈利、轻服务,重收费、轻管理,不针对安置小区优化服务,不主动沟通村民,不解决实际问题,只靠催费、停梯等极端手段维持运营,彻底丧失业主信任。
基层治理“真空化”,协调机制缺失。街道、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主体,未主动介入安置小区矛盾,未建立常态化协商、调解、帮扶机制,对物业费收缴、电梯运行、物业服务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矛盾激化、舆情爆发才被动处置。
民生保障“碎片化”,政策落地不到位。安置房政府补贴、困难家庭物业费减免、公共收益反哺小区等政策,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补贴资金被截留、减免政策不公开、公共收益被侵占,村民未享受到政策红利,物业未得到资金支持,双方只能互相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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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民上楼”只完成了居住空间的转变,未完成生活方式、治理规则、民生保障的同步转变,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邻里矛盾等问题必然会反复爆发,东悦佳苑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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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企业而言,必须立即纠正违法停梯行为,无条件恢复电梯运行,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不得再采取“连坐式”极端手段;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保洁到位、安保到位、维修到位、沟通到位,用服务换取信任,用诚意化解矛盾。
对基层政府而言,要扛起安置小区治理主体责任:紧急兜底,协调财政资金、公共收益垫付电梯维保费,立即恢复电梯运行,保障村民基本出行;柔性协商,建立“社区+物业+村民代表”三方议事机制,针对拆迁农户实际制定差异化缴费政策,对困难家庭给予减免、缓缴;政策落地,足额兑现安置房物业补贴,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全部用于电梯维保、设施维修、服务提升,减轻业主缴费压力;引导转型,开展村民市民化培训,宣传物业服务政策、缴费义务、维权渠道,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
对村民业主而言,要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意识,享受物业服务就应履行缴费义务,对服务不满可通过投诉、协商、成立业委会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恶意欠费、拒不缴费,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已缴费业主也要主动维权,监督物业履职,推动小区治理规范化。
对行业监管而言,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停梯催费、服务缺位、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将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信用考核,对失信企业清出市场;同时出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补贴政策、服务标准、治理责任,从制度上破解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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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可以很快恢复运行,但村民心中的信任裂痕、安置小区的治理漏洞、城镇化进程中的民生短板需要更长时间、更细举措、更暖温度去修复、去填补、去完善。
愿每一位拆迁农户都能真正“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行有所便”;愿每一个安置小区都能告别矛盾与纷争,成为温暖、和谐、有温度的家园;愿基层治理不再“一刀切”,物业服务不再“商业化”,民生保障不再“碎片化”,让“安居梦”真正照进每一个拆迁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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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新开通103路公交 全程10公里串联多所学校
原标题: 惠安新开通103路公交 全程10公里串联多所学校
惠安新开通103路公交 沿线10公里孩子上学能坐公交了
海峡网8月30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陈冬梅 林泳坤)8月15日起,惠安县新开通一条环线公交线路——103路,全程10公里,串联多个中小学校、幼儿园,解决沿线村民和学校师生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据悉,103路公交起止点均为螺阳镇上坂村委会,主要途经蔡厝村、下星村、锦水村、锦东村等地,实行一票制1元,首末班时间分别为7:00、18:15,全程10公里,前期投入1辆公交车,单向运行,每35分钟一班。待公交车及驾驶员配备到位后,将实现双向运行,并调整班次。
此外,记者还从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获悉,下一步,该局还将根据群众需求,将已开通的18路公交车延伸至泉州台商区杏田站,实现惠安与台商区公交线路接轨,具体调整时间待进一步研究后确定。
泉州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快工”也能出细活
原标题: 泉州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快工”也能出细活
匠心修 用心建 细心做 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快工”也能出细活

周边学校组织学生参观中山路施工段围挡上的绘画作品
都说慢工出细活,但是在市区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建设过程中,城市领导者、建设者们争分夺秒抢抓进度,同时推出多项人性化、便利群众的暖心措施,生动诠释了“快工”也能出细活。
去年11月初启动的中山路示范段(打锡街—涂门街)综合提升工程已完成市政综合管线及道路铺装,正进行骑楼风貌修缮。近日开工的中山中路(打锡街—钟楼)综合提升工程即将完成西侧污水管道挖掘工作,24小时不停工建设。
细节决定成败,工程快速、高效、高质量推进得益于在各个方面下足功夫,我们不妨从几个小细节感受项目组匠心修、用心建、细心做的努力。
□记者 殷斯麒 文/图
细节一
一道围挡的风景线
常规的施工场地围挡多是一些施工标语,色彩单调、内容简单,还经常是“灰头土脸”的模样。
走进中山路施工段,入口处竖立的色彩鲜艳的红砖墙挡板具有闽南特色,还摆放了盆栽鲜花。沿着路段走下去,施工围挡上印着一幅幅具有童真童趣的绘画作品,天真可爱。其中,有“童心护古城”摄影作品,展示小朋友们参观开元寺、府文庙和在古厝出砖入石墙边了解建筑知识等生动景象;有“童心绘古城”绘画作品,来自泉州市实验幼儿园、泉州通政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学生创作的400多幅绘画作品,内容围绕古城文化元素,既有古早味美食,也有古城美景,体现了孩子们对古城的热爱;还有古城街巷文化典故的照片、漫画作品等,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古城保护。
“这是我们首次采用这种形式的施工围挡,为了弱化工地的元素,减少施工场地与周边骑楼景观的违和感,显得更加美观,这也是宣传古城保护的一种方式。”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黄金钢介绍,选择充满童趣的施工围挡,最初考虑的是希望以“美”来最大程度争取群众支持。而令施工方没想到的是,五彩斑斓、生动有趣的施工围挡也成为一道风景线。“周边很多小学都组织学生来参观作品墙,周末不少家长带着亲戚朋友专程前来参观孩子的作品,不少路过的游客也被吸引,驻足拍照。”黄金钢说。
有艺术范的施工围挡,也让中山路的商户觉得顺眼多了。“我们都习惯在自己店门口泡泡茶,现在坐在门口眼前不是乱糟糟的工地,而是孩子们的绘画作品,也挺美观的。”在中山中路开了二十多年小电器店的王老伯说。
细节二
一张便民服务卡的贴心
小小的便民服务卡,施工路段周边的每一家、每一个商户都人手一张。卡片的正面写着项目组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背面写着施工涉及的鲤中通政社区、鲤中和平社区、海滨海清社区群众小组工作人员的电话,群众只要有任何不便之处,都可以打电话找到具体的人反馈和投诉,联系人也将第一时间帮助解决。这张卡代表着“能随时随地找到施工方解决问题”的承诺。
不仅如此,项目组还给施工周边居民发放近两千张免费停车卡,在项目入口处旁的项目部里搭建了临时电动车停车位,持有卡片的群众不仅可以停车,还能享受免费充电服务,解决了电动车停车出行的难题。
施工期间要封闭路段,对周边居民、商户的停车、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交通压力随之而来。早在开工前几个月,项目涉及的社区工作人员就组成群众工作组,上门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民意诉求。在施工期间,群众工作组也经常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解决难题。
交通管制后,怎么走?在每个巷子口,都有志愿者给过往行人发放交通便民手册,上面详细图解了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路线,明确标注交通管制路线,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询问志愿者或者工作人员。
以前,中山路由于地下管线老化、破裂,经常出现停水、断电的现象。施工队专门成立抢修队,如果居民遇到停水、停电等情况,抢修队第一时间进行抢修。“有时候抢修时间比较长,我们都会送水上门,首先保障群众的生活需求。”黄金钢介绍。
细节处处彰显用心,站在群众角度思考,提供最大便利:给每一户业主免费发放消防器材,保障消防安全;在每个巷子口增设便民斜坡,方便自行车、轮椅、商家推货推车行走;每个路口都树立一块LED滚动电子屏作为商家导购牌,指引顾客前往……
细节三
一支24小时保洁保安队的保障
施工场地灰尘大、垃圾多怎么办?群众担心因为施工导致家门口“脏乱差”。对此,施工队专门成立一支24小时保洁保安队。
“这支队伍24小时轮班,及时打扫清理骑楼地段垃圾,保持路段清洁。加强安全巡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金钢介绍,除了骑楼路段的保洁,在施工场地还设有10人的清洁小组,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堆放过夜,及时冲洗施工地面,降低扬尘。施工车辆要在移动的洗车平台清洗干净后才能驶出施工场地,坚持文明施工。“以前卫生一天就做一次,车子来来往往的,特别到了下午灰尘非常大。现在有专门的保洁人员每天多次清扫、洒水、拖地,我们店门口更干净了,还有保安来回巡逻,感觉治安也更好了。”中山路商店业主李阿姨笑着说道。
“绿色环保”是施工贯穿的理念。“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扬尘、燥热问题,我们在施工路段安装了两条水喷雾、水喷淋线,一条水喷淋线安装在骑楼走廊外侧,共有300多个喷头,能有效控制扬尘。一条水喷雾线安装在骑楼走廊内侧,有600多个喷头,可以防暑降温。”黄金钢介绍,中山路施工段骑楼走廊人流量比较大,水喷雾、水喷淋系统解决了施工场地灰尘大、温度高的问题,游客路过施工路段也不会觉得不适。
24小时不停工建设,在赶工的同时更注重保障群众的休息环境。“前期已经对二楼骑楼住户进行摸排,有住户特别是老人的,都尽量避开晚上施工。若是要施工的也进行一些动静小的工作,力争做到不扰民。”黄金钢介绍,一些需要切割的、噪声比较大的工作,都有移动的消音房,将噪声降到最低。
细节见真章。处理好种种细节、多方联动协作,为施工的快速、高质量推进提供了保障。社区工作小组主动上门服务、施工方坚持文明绿色施工、交警及时疏导周边交通压力、志愿者在上下班时间指挥行人有序通行、周边居民克服眼前困难支持工程建设……这是一场全民接力的比赛,时隔20年再次启动的中山路综合提升工程凝聚各方期待,经过保护提升后的中山路将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广西柳州:不交物业费,广西电梯全停了:千余拆迁农户上楼难 民生困局拷问基层治理底线。柳州楼难住上电梯房,不交却过着爬楼命;本该享安居,物业反倒成囚徒。费电广西柳州鱼峰区雒容镇东悦佳苑安置小区的梯全停千舞厅一场民生风波,刺痛全网。余拆这个住着1000多户拆迁农户的迁农安置社区,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户上物业直接停运全小区46部电梯,广西从2025年11月持续至今,柳州楼难让无数老人、不交孕妇、物业残疾人、费电慢性病患者陷入“上楼难、梯全停千下楼险”的绝境。有人家住高层,45天没敢下楼;有人扛着菜篮、抱着孩子,一步步爬十几层楼梯;有老人突发疾病,家人只能背着往下挪,每一步都惊心动魄。

事件曝光后,“拆迁户上楼难”“物业停电梯催费”迅速冲上热搜,网友愤怒声讨: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拆迁农户不是刁民,用停电梯这种惩罚既违法又失德。一边是物业“收不上费就没法维保,不停梯就要担安全责任”的无奈,一边是村民“没享过服务、没适应城市生活、不愿交、交不起”的现实困境,一场物业费纠纷,撕开了拆迁安置小区治理缺位、服务错位、权益错位的深层伤疤,更拷问着基层治理、物业服务、民生保障的底线。

这不是简单的“欠费vs停梯”矛盾,而是农民上楼后的适应阵痛、安置小区的管理真空、物业与业主的信任崩塌交织的民生死结。当安居工程变成“困居难题”,当温暖家园变成“爬楼炼狱”,我们必须追问:到底是谁,堵死了拆迁农户的上楼路?

东悦佳苑是当地重点拆迁安置项目,承载着周边村镇上千户农民“从农家院住进电梯房”的安居梦想。2025年之前,村民们陆续回迁,告别低矮平房,住进宽敞明亮的高层住宅,本是喜事一桩,却在物业费与电梯运行的矛盾中彻底变了味。
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是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对城市小区而言,这个价格并不算高,但对世代务农、刚“上楼”的拆迁农户来说,却是一笔“从未有过的固定开支”。村民们普遍反映:一是没习惯交物业费,过去住农家院没有保洁、没有电梯、没有安保,更没有按月缴费的规矩;二是对服务不满意,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养护缺位、安保松散、设施维修拖沓,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凭啥交钱”;三是部分家庭收入不稳定,拆迁补偿款有限,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能拖则拖、能欠则欠。
久而久之,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持续走低,物业资金链紧张,拖欠电梯维保公司33万元维保费,电梯面临“脱保停运”的风险。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未维保、未年检的电梯严禁运行,否则一旦发生坠梯、困人事故,物业、维保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物业在小区张贴停梯公告,以“欠费导致无法维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陆续关停全小区46部电梯。91视频在线看免费起初只是部分单元停运,到12月下旬,所有电梯彻底“趴窝”,整个小区陷入“无梯可用”的瘫痪状态。
现场画面令人揪心:高层住户望楼兴叹,家住18楼、20楼的老人干脆锁门不出、囤粮度日,有人连续45天没下过楼,生活用品全靠亲友帮忙送;孕妇、残疾人、术后康复患者出门如同“闯关”,扶着扶手一步一挪,每层楼都要休息,十几层楼要爬近一小时,稍有不慎就有摔倒风险;放学的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爬楼梯,磕碰擦伤成了家常便饭;有老人突发高血压、心脏病,家人急得满头大汗,只能背着、扶着慢慢往下挪,错过最佳救治时间;租户纷纷退租,商铺生意冷清,曾经热闹的安置小区傍晚没了广场舞、没了孩童嬉闹,只剩寂静与无奈。
一位70多岁的回迁老人含泪诉说:“我们是农民,一辈子住平房,突然住高楼,本想享清福,现在倒好,天天爬楼梯,比种地还累!” 更让已缴费业主寒心的是,自己按时交钱,却要为欠费邻居“连坐买单”,电梯全停、出行受阻,合法权益被无辜侵害,维权无门、投诉无果,只能默默承受。
物业回应称:“不是故意停梯,是实在没钱交维保费,电梯脱保后不敢运行,一旦出事故,谁都担不起责任。我们也想恢复电梯,可收不上物业费,一切都是空谈。”
电梯停运后,物业反复强调“为安全、为合规”,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无论欠费原因如何、无论维保压力多大,物业以“全小区停电梯”方式催缴物业费都是明确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近年来,最高法、司法部、住建部多次发文,明确划定物业催费“红线”,《民法典》更是直接给出“铁规”。
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物业无权擅自停运。根据《民法典》第271条、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电梯、楼道、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电梯日常维保、运行管理,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单方面停运权,即便部分业主欠费,也不能剥夺全体业主对共有设施的使用权。
停电梯催费违反《民法典》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最高法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进一步明确:电梯、门禁属于业主基本生活保障设施,限制使用、擅自停运本质是不当侵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违法行为。即便业主逾期欠费,物业只能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用“停梯、停水、停电”等极端手段报复。
“连坐式”全停电梯严重侵害已缴费业主权益。东悦佳苑并非所有业主都欠费,水蜜桃网站下载仍有大量村民按时足额缴费,物业不分欠费、缴费,直接全停电梯,是典型的“一刀切”“连坐惩罚”,既违背公平原则,也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已缴费业主履行了缴费义务,有权享受电梯服务,物业擅自停运构成合同违约,业主可依法起诉要求恢复运行、赔偿损失。
电梯维保责任不能转嫁给业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物业是电梯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定期维保、年检合格、安全运行,维保费用从物业费、公共收益(广告、车位出租等)中列支。即便部分业主欠费,物业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追缴,不能以“没钱维保”为由擅自停运电梯,更不能将企业经营压力转嫁给全体业主承担。
舆论场上,有人指责拆迁农户“素质低、不讲理、住楼房还想享免费服务”,但深入了解才发现,村民不愿交物业费绝非“刁民耍赖”,而是“农民上楼”后的真实阵痛,是认知、收入、服务三重错位的结果。
生活习惯的巨大落差让村民难以接受“城市规则”。世代居住农村的村民习惯了独门独院、自给自足,没有物业费、保洁费、电梯费的概念,突然进入城市小区要遵守“缴费享服务”的规则,心理上难以接受。
收入结构单一,部分家庭“交不起”。拆迁安置小区的业主多为失地农民,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收入来源主要靠拆迁补偿款、零工、子女赡养,抗风险能力弱。0.8元/平方米看似不贵,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物业费近千元,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固定开支,能拖则拖、能欠则欠成为无奈选择。
物业服务不达标,村民“不服气、不愿交”。多位村民反映,小区入住后物业服务长期缺位:垃圾堆积、楼道脏乱、绿化荒芜、安保松散、设施坏了没人修、投诉没人管,“钱交了,服务没享受到,凭啥继续交?” 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是村民拒缴物业费的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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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悦佳苑是当地重点拆迁安置项目,承载着周边村镇上千户农民“从农家院住进电梯房”的安居梦想。2025年之前,村民们陆续回迁,告别低矮平房,住进宽敞明亮的高层住宅,本是喜事一桩,却在物业费与电梯运行的矛盾中彻底变了味。
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是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对城市小区而言,这个价格并不算高,但对世代务农、刚“上楼”的拆迁农户来说,却是一笔“从未有过的固定开支”。村民们普遍反映:一是没习惯交物业费,过去住农家院没有保洁、没有电梯、没有安保,更没有按月缴费的规矩;二是对服务不满意,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养护缺位、安保松散、设施维修拖沓,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凭啥交钱”;三是部分家庭收入不稳定,拆迁补偿款有限,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能拖则拖、能欠则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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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物业在小区张贴停梯公告,以“欠费导致无法维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陆续关停全小区46部电梯。起初只是部分单元停运,到12月下旬,所有电梯彻底“趴窝”,整个小区陷入“无梯可用”的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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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回应称:“不是故意停梯,是实在没钱交维保费,电梯脱保后不敢运行,一旦出事故,谁都担不起责任。我们也想恢复电梯,可收不上物业费,一切都是空谈。”
电梯停运后,物业反复强调“为安全、为合规”,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无论欠费原因如何、无论维保压力多大,物业以“全小区停电梯”方式催缴物业费都是明确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近年来,最高法、司法部、住建部多次发文,明确划定物业催费“红线”,《民法典》更是直接给出“铁规”。
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物业无权擅自停运。根据《民法典》第271条、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电梯、楼道、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电梯日常维保、运行管理,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单方面停运权,即便部分业主欠费,也不能剥夺全体业主对共有设施的使用权。
停电梯催费违反《民法典》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最高法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进一步明确:电梯、门禁属于业主基本生活保障设施,限制使用、擅自停运本质是不当侵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违法行为。即便业主逾期欠费,物业只能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用“停梯、停水、停电”等极端手段报复。
“连坐式”全停电梯严重侵害已缴费业主权益。东悦佳苑并非所有业主都欠费,仍有大量村民按时足额缴费,物业不分欠费、缴费,直接全停电梯,是典型的“一刀切”“连坐惩罚”,既违背公平原则,也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已缴费业主履行了缴费义务,有权享受电梯服务,物业擅自停运构成合同违约,业主可依法起诉要求恢复运行、赔偿损失。
电梯维保责任不能转嫁给业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物业是电梯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定期维保、年检合格、安全运行,维保费用从物业费、公共收益(广告、车位出租等)中列支。即便部分业主欠费,物业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追缴,不能以“没钱维保”为由擅自停运电梯,更不能将企业经营压力转嫁给全体业主承担。
舆论场上,有人指责拆迁农户“素质低、不讲理、住楼房还想享免费服务”,但深入了解才发现,村民不愿交物业费绝非“刁民耍赖”,而是“农民上楼”后的真实阵痛,是认知、收入、服务三重错位的结果。
生活习惯的巨大落差让村民难以接受“城市规则”。世代居住农村的村民习惯了独门独院、自给自足,没有物业费、保洁费、电梯费的概念,突然进入城市小区要遵守“缴费享服务”的规则,心理上难以接受。
收入结构单一,部分家庭“交不起”。拆迁安置小区的业主多为失地农民,中老年村民无固定工作,收入来源主要靠拆迁补偿款、零工、子女赡养,抗风险能力弱。0.8元/平方米看似不贵,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物业费近千元,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固定开支,能拖则拖、能欠则欠成为无奈选择。
物业服务不达标,村民“不服气、不愿交”。多位村民反映,小区入住后物业服务长期缺位:垃圾堆积、楼道脏乱、绿化荒芜、安保松散、设施坏了没人修、投诉没人管,“钱交了,服务没享受到,凭啥继续交?” 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是村民拒缴物业费的核心原因。
安置小区治理缺位,基层协调机制失灵。拆迁安置小区不同于商品房小区,业主群体特殊、需求特殊,需要社区、街道、住建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柔性治理。但东悦佳苑的现实是,物业简单套用商品房管理模式,不考虑村民实际情况;基层社区未建立“物业+村民+社区”三方协商机制,矛盾从小拖大,从欠费演变成停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更值得反思的是,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费政策缺乏针对性保障。多地政策明确,安置房前期物业可享受政府补贴、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困难家庭给予物业费减免,但在实际执行中补贴不到位、减免不落地、政策不透明,村民不知情、物业不落实,最终矛盾全部集中在“业主欠费、物业停梯”上。
东悦佳苑电梯停运事件不是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拆迁安置小区爆发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物业服务瘫痪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突出痛点。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小区治理体系不健全、服务供给不匹配、民生保障不到位的深层问题。
管理模式“一刀切”,忽视安置小区特殊性。多数地方将拆迁安置小区等同于商品房小区,直接市场化招标物业,套用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未考虑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习惯、认知差异,导致“规则水土不服”,矛盾频发。
物业服务“商业化”,缺乏民生温度。部分物业企业重盈利、轻服务,重收费、轻管理,不针对安置小区优化服务,不主动沟通村民,不解决实际问题,只靠催费、停梯等极端手段维持运营,彻底丧失业主信任。
基层治理“真空化”,协调机制缺失。街道、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主体,未主动介入安置小区矛盾,未建立常态化协商、调解、帮扶机制,对物业费收缴、电梯运行、物业服务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矛盾激化、舆情爆发才被动处置。
民生保障“碎片化”,政策落地不到位。安置房政府补贴、困难家庭物业费减免、公共收益反哺小区等政策,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补贴资金被截留、减免政策不公开、公共收益被侵占,村民未享受到政策红利,物业未得到资金支持,双方只能互相消耗。
农民转型“脱节化”,市民化进程缓慢。拆迁不仅是“住楼房”,更是“变市民”,需要政府、社区开展政策宣传、习惯引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树立缴费意识、提升收入水平。但现实中,多数地方只重“物理安置”,不重“心理融入、能力提升”,导致村民“身住楼房,心仍在农村”,难以适应城市治理规则。
当“农民上楼”只完成了居住空间的转变,未完成生活方式、治理规则、民生保障的同步转变,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邻里矛盾等问题必然会反复爆发,东悦佳苑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电梯停运45天,千余村民爬楼求生,东悦佳苑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物业纠纷,而是必须立即解决的民生急事、基层治理的大事。截至目前,当地街道、社区已介入协调,物业、维保方、村民三方谈判,力争尽快恢复电梯运行,但要从根本上破解安置小区治理死结,必须拿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对物业企业而言,必须立即纠正违法停梯行为,无条件恢复电梯运行,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不得再采取“连坐式”极端手段;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保洁到位、安保到位、维修到位、沟通到位,用服务换取信任,用诚意化解矛盾。
对基层政府而言,要扛起安置小区治理主体责任:紧急兜底,协调财政资金、公共收益垫付电梯维保费,立即恢复电梯运行,保障村民基本出行;柔性协商,建立“社区+物业+村民代表”三方议事机制,针对拆迁农户实际制定差异化缴费政策,对困难家庭给予减免、缓缴;政策落地,足额兑现安置房物业补贴,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全部用于电梯维保、设施维修、服务提升,减轻业主缴费压力;引导转型,开展村民市民化培训,宣传物业服务政策、缴费义务、维权渠道,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
对村民业主而言,要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意识,享受物业服务就应履行缴费义务,对服务不满可通过投诉、协商、成立业委会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恶意欠费、拒不缴费,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已缴费业主也要主动维权,监督物业履职,推动小区治理规范化。
对行业监管而言,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停梯催费、服务缺位、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将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信用考核,对失信企业清出市场;同时出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补贴政策、服务标准、治理责任,从制度上破解治理难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拆迁安置的初心是让失地农民告别破旧房屋,住上安全、舒适、便捷的电梯房,实现“安居”到“乐业”的转变。东悦佳苑的46部停运电梯却让这份初心蒙尘,让千余村民陷入“上楼难、下楼险”的困局,令人痛心、更令人反思。
0.8元的物业费不该成为拆迁农户的“心头刺”;46部电梯不该成为物业催费的“筹码”;安置小区不该成为基层治理的“遗忘角落”。农民上楼不仅是房子的升级,更是生活的升级、治理的升级、保障的升级。
电梯可以很快恢复运行,但村民心中的信任裂痕、安置小区的治理漏洞、城镇化进程中的民生短板需要更长时间、更细举措、更暖温度去修复、去填补、去完善。
愿每一位拆迁农户都能真正“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行有所便”;愿每一个安置小区都能告别矛盾与纷争,成为温暖、和谐、有温度的家园;愿基层治理不再“一刀切”,物业服务不再“商业化”,民生保障不再“碎片化”,让“安居梦”真正照进每一个拆迁户的现实。
别让电梯停运停掉了民生温度;别让物业费纠纷毁掉了安居初心。农民上楼更要上心;安置小区更要安心,这才是城镇化最该守住的底线。
安置小区治理缺位,基层协调机制失灵。拆迁安置小区不同于商品房小区,业主群体特殊、需求特殊,需要社区、街道、住建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柔性治理。但东悦佳苑的现实是,物业简单套用商品房管理模式,不考虑村民实际情况;基层社区未建立“物业+村民+社区”三方协商机制,矛盾从小拖大,从欠费演变成停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更值得反思的是,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费政策缺乏针对性保障。多地政策明确,安置房前期物业可享受政府补贴、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困难家庭给予物业费减免,但在实际执行中补贴不到位、减免不落地、政策不透明,村民不知情、物业不落实,最终矛盾全部集中在“业主欠费、物业停梯”上。
东悦佳苑电梯停运事件不是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拆迁安置小区爆发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物业服务瘫痪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突出痛点。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小区治理体系不健全、服务供给不匹配、民生保障不到位的深层问题。
管理模式“一刀切”,忽视安置小区特殊性。多数地方将拆迁安置小区等同于商品房小区,直接市场化招标物业,套用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未考虑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习惯、认知差异,导致“规则水土不服”,矛盾频发。
物业服务“商业化”,缺乏民生温度。部分物业企业重盈利、轻服务,重收费、轻管理,不针对安置小区优化服务,不主动沟通村民,不解决实际问题,只靠催费、停梯等极端手段维持运营,彻底丧失业主信任。
基层治理“真空化”,协调机制缺失。街道、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主体,未主动介入安置小区矛盾,未建立常态化协商、调解、帮扶机制,对物业费收缴、电梯运行、物业服务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矛盾激化、舆情爆发才被动处置。
民生保障“碎片化”,政策落地不到位。安置房政府补贴、困难家庭物业费减免、公共收益反哺小区等政策,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补贴资金被截留、减免政策不公开、公共收益被侵占,村民未享受到政策红利,物业未得到资金支持,双方只能互相消耗。
农民转型“脱节化”,市民化进程缓慢。拆迁不仅是“住楼房”,更是“变市民”,需要政府、社区开展政策宣传、习惯引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树立缴费意识、提升收入水平。但现实中,多数地方只重“物理安置”,不重“心理融入、能力提升”,导致村民“身住楼房,心仍在农村”,难以适应城市治理规则。
当“农民上楼”只完成了居住空间的转变,未完成生活方式、治理规则、民生保障的同步转变,物业费纠纷、电梯停运、邻里矛盾等问题必然会反复爆发,东悦佳苑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电梯停运45天,千余村民爬楼求生,东悦佳苑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物业纠纷,而是必须立即解决的民生急事、基层治理的大事。截至目前,当地街道、社区已介入协调,物业、维保方、村民三方谈判,力争尽快恢复电梯运行,但要从根本上破解安置小区治理死结,必须拿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对物业企业而言,必须立即纠正违法停梯行为,无条件恢复电梯运行,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不得再采取“连坐式”极端手段;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保洁到位、安保到位、维修到位、沟通到位,用服务换取信任,用诚意化解矛盾。
对基层政府而言,要扛起安置小区治理主体责任:紧急兜底,协调财政资金、公共收益垫付电梯维保费,立即恢复电梯运行,保障村民基本出行;柔性协商,建立“社区+物业+村民代表”三方议事机制,针对拆迁农户实际制定差异化缴费政策,对困难家庭给予减免、缓缴;政策落地,足额兑现安置房物业补贴,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全部用于电梯维保、设施维修、服务提升,减轻业主缴费压力;引导转型,开展村民市民化培训,宣传物业服务政策、缴费义务、维权渠道,帮助村民适应城市生活。
对村民业主而言,要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意识,享受物业服务就应履行缴费义务,对服务不满可通过投诉、协商、成立业委会等合法途径维权,绝不能恶意欠费、拒不缴费,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已缴费业主也要主动维权,监督物业履职,推动小区治理规范化。
对行业监管而言,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停梯催费、服务缺位、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将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信用考核,对失信企业清出市场;同时出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补贴政策、服务标准、治理责任,从制度上破解治理难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拆迁安置的初心是让失地农民告别破旧房屋,住上安全、舒适、便捷的电梯房,实现“安居”到“乐业”的转变。东悦佳苑的46部停运电梯却让这份初心蒙尘,让千余村民陷入“上楼难、下楼险”的困局,令人痛心、更令人反思。
0.8元的物业费不该成为拆迁农户的“心头刺”;46部电梯不该成为物业催费的“筹码”;安置小区不该成为基层治理的“遗忘角落”。农民上楼不仅是房子的升级,更是生活的升级、治理的升级、保障的升级。
电梯可以很快恢复运行,但村民心中的信任裂痕、安置小区的治理漏洞、城镇化进程中的民生短板需要更长时间、更细举措、更暖温度去修复、去填补、去完善。
愿每一位拆迁农户都能真正“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行有所便”;愿每一个安置小区都能告别矛盾与纷争,成为温暖、和谐、有温度的家园;愿基层治理不再“一刀切”,物业服务不再“商业化”,民生保障不再“碎片化”,让“安居梦”真正照进每一个拆迁户的现实。
别让电梯停运停掉了民生温度;别让物业费纠纷毁掉了安居初心。农民上楼更要上心;安置小区更要安心,这才是城镇化最该守住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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