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相关司法解释、辩解批复的行为性质限竞规定,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未供,应当认定为自首,主观且对行为性质的辩解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自此,行为性质限竞波多野吉衣在线播放判断自首的未供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如实供述了定罪及有关重大量刑情节所依赖的主要客观犯罪事实。然而近年来,主观实践中逐渐出现一种倾向,辩解将“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解释为必须如实交代主要或基本的行为性质限竞犯罪构成要件内容。由于犯罪构成涵盖客体、未供客观方面、主观主体与主观方面,辩解系主客观要素的行为性质限竞统一,据此逻辑,未供刑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仅要求对客观行为过程如实陈述,还应包括对故意、目的、动机等主观因素的真实说明。 依此推演,若犯罪构成各项要件均须全面坦白,则意味着不得就犯罪性质进行辩解——尤其在四要件体系下,黄色91网站app软件下载连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客体也需无保留交代。这实际上变相要求行为人自我归罪,极大压缩了对行为定性提出异议的空间,导致自首认定范围被不当限缩。此种做法与设立自首制度的立法本意渐行渐远:其初衷在于鼓励犯罪人主动投案、如实陈述关键事实,从而协助司法机关及时查明真相,提升诉讼效率并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只要行为人自动投案后所供述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掌握基本案情、推进侦查或审判程序,即应认可其自首地位。 由此可见,对于自动投案者是否必须如实陈述主观内容方可成立自首,并不应一概而论,而需结合分则具体罪名的构成特征,进行类型化判断与区别处理

一、“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与“未如实陈述主观要素”之间的界限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只要如实供述主要的客观犯罪事实,即可认定为自首。然而,日批批由于刑法分则中各罪构成要件之间普遍存在界限模糊与竞合现象,当不同罪名在客观要件上存在重合或相似时,往往需借助故意、非法占有目的等主观要素予以区分。此时,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目的等成为界定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因素。若行为人未如实供述此类主观内容,一般将影响自首的认定。在此类情形下,“未供述主观方面”并非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构成“如实供述”

例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行为人自动投案后仅如实陈述非法集资的客观情节,却未交代非法占有目的,若经查明案件性质属于集资诈骗罪,则不能认定其构成该罪的自首。又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之间,若缺乏主观故意上的区别,便难以甚至无法加以区分。17国产行为人自动投案后若未如实供述主观意图,反而对能反映其故意或非法占有目的的客观事实进行歪曲或虚构,妨碍司法机关根据客观证据推断其主观状态,则不应认定为自首。在入库案例李某新故意杀人案(编号:2023-04-1-177-020)中,法院认定其虽自动投案,但因到案后始终承认系自己撞人这一客观事实,却将主观方面归因于“大量饮酒”,辩称并非有意撞人或误伤他人,拒绝承认具有杀人故意,故不构成对犯罪行为的如实供述,未予认定自首

需要注意的是,在前述情形下,当主观内容需通过如实供述才能认定自首时,并非绝对要求行为人必须详尽供述其主观心态。若可通过客观事实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意杀人等主观意图,则只要行为人如实供述了能够据此推断主观方面的相关客观情节,仍可视为如实供述,同时亦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保留合理空间。例如在集资诈骗罪或故意杀人罪中,若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17网站虽未直接承认非法占有目的或杀人的故意,但如实陈述了资金被用于挥霍,或持刀刺向心脏、脖颈等关键客观事实,因这些事实足以使司法机关推定其主观上具备相应故意,故仍可认定为自首。如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韦某永故意杀人案(编号:2024-04-1-177-018)所示,韦某永作案后即主动投案,并始终稳定供述其持刀捅刺张某成的客观过程,对时间、地点、作案工具、手段及打击部位等均如实陈述。到案后,其辩称因惧怕张某成实施殴打或持刀反击,才持刀连续捅刺并追杀。该辩解属于对其犯罪动机的说明,体现为主观心态上的解释,并未否定基本客观事实,仍属对行为性质的合理辩解范畴,不影响其如实供述罪行及自首成立。综合来看,韦某永的行为符合自首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自首

在前述李某新故意杀人案(编号:2023-04-1-177-020)中,与其说李某新否认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不如说其并未如实供述案件全部事实,尤其是未交代驾车将被害人吕某某撞倒后,又再次碾压的客观情节。相反,其关于“喝多记不清撞人过程”“酒劲上来导致车辆失控”的陈述,实质上属于对关键事实的虚构,旨在将案件性质引导至交通肇事等其他方向。该行为意在误导司法机关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并影响对其主观故意的推定,明显违背了自首制度旨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初衷,因而不应认定为自首

二、“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与“未如实陈述主观要素”之间的竞合

当刑法分则中的某一罪名与其他罪名在客观构成要件上既无重合亦无相似之处,无需借助主观构成要件进行区分时,若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的客观犯罪事实,虽未交代其主观方面内容,仍应认定为自首。此种情况下,“未供述主观方面”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

在入库案例李某故意伤害案中(编号:2025-04-1-179-010),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报警时仅称自己被殴打,并未指明加害人身份,因而不构成如实供述。显然,在一审看来,未能表明作案人即意味着否认自身实施伤害行为,亦可视作隐瞒了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意图。然而,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案发后李某以被害人身份主动报案,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客观陈述事件经过,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另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刘某钊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案(详见2011年8月4日《人民法院报》第6版),被告人刘某钊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至侦查终结前,在承认基本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辩称涉案款项系合同约定的定金或出差费用,表明其未承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尽管如此,法院仍认定其构成自首。正如该案例裁判要旨所明确:“被告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未否认指控基本事实的前提下,对行为性质是否属于民事行为或刑事犯罪提出不同观点的,属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构成翻供,不影响自首的成立。”由此亦可见,对于部分罪名而言,即使在主观方面未全面供述而作出无罪辩解,只要未否定基本事实,仍可视为对行为性质的合理争议,不影响自首认定

同理,在醉酒型强奸案件中,行为人自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核心犯罪事实,虽主张系自愿行为,但未隐瞒或歪曲客观情节,仅就主观上是否具备强奸故意进行辩解的,显然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在醉酒型强奸案中,只要行为人在未事先取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原则上即可构成强奸罪。因该情形下行为人利用了被害人因醉酒而丧失或无法表达意志、缺乏反抗能力的状态,属于以其他手段实施强奸妇女的行为。 换言之,即便行为人未主动承认其主观上具有强奸故意,司法机关是否因此就缺失评价其犯罪行为所必需的主观要素?恰恰相反,司法机关正是在全面掌握“共同饮酒”“女方醉酒”“发生性关系”等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即使未对其主观心态作进一步确认,仍可依法认定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若坚持认为:未供述主观上存在强奸故意即不属如实供述,亦非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则须追问——在强奸罪案件中,当行为人已如实陈述发生性关系这一主要客观事实后,“行为性质的辩解”究竟存在于何处?难道可否认强奸罪中尚存“行为性质辩解”的空间? 事实上,一旦行为人被指控为强奸罪,鉴于我国刑法并未设立过失强奸罪、通奸罪等与强奸罪构成要件相近但定性不同的罪名,其对行为性质的辩解路径仅有两种可能:一是主张构成强制猥亵罪;二是主张未违背妇女意志。而当已如实供述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时,前一辩解难以成立,剩余唯一可能即为“未违背妇女意志”,亦即行为人自认为并无强奸妇女的主观故意

需要强调的是,关于行为性质的辩解,主要体现为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究竟构成何种罪名的理解分歧,其核心通常围绕客观行为是否违法及是否存在主观责任展开。例如,可主张行为本身不具违法性,或虽属“犯罪”行为但属于正当防卫等情形;亦可主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未达法定年龄,或是无故意、过失,乃至不具备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或欠缺期待可能性等。可以明确的是,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并非局限于个别罪名,而应在每一罪名中均具有适用空间。因此,若认定行为人自动投案后未供述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等主观要素即一律不构成如实供述,且否认其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则实际上已实质性剥夺了行为人的辩护权利,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蒋文芯新专辑《古韵芯声》发行 众明星大咖助阵

近日,由北京电视台《风华少年》主办的,蒋文芯《传承有道、古韵芯声》新专辑电视发布会在北京语言大学举办。

十六岁的蒋文芯目前就读初中,开始接触、学习古诗词歌曲的演唱,著名的词曲作家、音乐制作人,人教版语文课标全部古诗词歌曲的作曲人刘尊,根据蒋文芯的声音条件,量身为其创作、打造了《满江红》、 《水调歌头》、 《木兰诗》、 《十五从军征》、 《风》等十二首古诗词歌曲。经过近三年时间的打磨和反复录制,终于在2021年由北京电视台《风华少年》节目和北京伟地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这张名为《古韵芯声》的经典古诗词歌曲唱片,腾讯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等平台同步数字发行。

发布会上,麦田音乐创始人宋柯、著名演员岳红、央视主持人高潮东、歌唱家曲比阿乌、歌唱家王莉、歌唱家朱韬、歌唱家张华敏、著名诗人木汀、人民大学艺术学硕士、蒋文芯所在学校音乐教师毕德宝、电视名家姜振宇、音乐人刘尊、百家讲坛主讲纪连海分别担任专辑发布人,并举行了专辑揭幕仪式!

蒋文芯现场演唱了专辑中的12首古诗词歌曲,歌曲旋律简单、朗朗上口、易传唱,古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璀璨明珠,伴随了中国人几千年的历史。为宣扬和传承古典诗词,直接引用古诗词而来的歌曲更是美到令人窒息,当蔣文芯一首首经典诗词以唱的方式萦绕耳畔,观众在鉴赏歌曲的同时领悟诗词精髓,更好地融入意境,现场嘉宾为之沉醉,唱出来的古诗词,才是最美的古诗词。12首天籁之音,足以震撼你的耳朵。震撼人心的天籁之音,真的非常好听!

著名音乐人刘尊为蔣文芯打造我国首张“少年古诗词新专辑唱片”。而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女孩蒋文芯,也将成为了古诗新唱的标志性少年。

错过3大控卫,火箭不后悔?迎回主控再签3人,1号位实力不降反升

火箭队在上赛季交易截止日前,眼睁睁看着阿尔瓦拉多、科比·怀特和道苏姆三位控卫被其他球队带走,却选择了按兵不动。 当时很多人不理解,甚至嘲笑火箭管理层“不作为”,错过了补强1号位的绝佳机会。 但谁能想到,半年后的今天,火箭队不仅迎回了核心控卫范弗里特,还只用了一份两年1300万的合同、一份新秀合同和一份双向合同,就签下了斯玛特、桑顿和科普兰三位实力派控卫。 这波操作之后,火箭队的1号位深度和实力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比上赛季“不降反升”。



先说说上赛季的情况。 范弗里特在2025年训练营遭遇右膝前交叉韧带撕裂,整个2025-26赛季报销,没打一场比赛。 没有范弗里特,火箭队的进攻组织瞬间陷入混乱,乌度卡教练只能让阿门·汤普森和谢泼德客串主控,但效果很不理想。 阿门·汤普森三分命中率只有21.6%,对手防守时直接收缩篮下,放他三步远。 谢泼德倒是能投三分,但组织串联能力有限,防守端还容易被针对。 无奈之下,乌度卡只能让申京和杜兰特长时间持球组织,这消耗了他们的体能,也影响了进攻端的表现。 火箭队常规赛虽然拿到了52胜30负的西部第五战绩,但到了季后赛,缺少控卫的短板被无限放大,最终首轮就被湖人队以4比2淘汰出局。

当时不是没有机会补强。 交易截止日前,公牛队愿意提供科比·怀特或道苏姆,但火箭队拒绝送出伊森去换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 鹈鹕队的阿尔瓦拉多也摆上了货架,最终去了尼克斯队帮助球队夺冠,道苏姆去了森林狼队在季后赛表现亮眼,拿到了大合同,科比·怀特去了黄蜂队下赛季将成为首发控卫。 火箭队虽然错失了这三位控卫,但管理层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们知道就算上赛季引进他们中的一人,也无法在西部联盟中杀出重围,还不如按兵不动,等待更好的时机。

火箭队的忍耐在2026年休赛期得到了回报。范弗里特经过近一年的康复,预计在新赛季训练营前就能完全恢复状态,继续担任首发控卫。 更重要的是,火箭队用极低的成本引进了三位控卫:签下斯玛特,合同是两年1300万,平均年薪只有650万;用31顺位次轮签选中了桑顿,他的合同是4年930万,首年保障部分只有100多万;还用一份双向合同签下了科普兰。 这三位球员的总薪资加起来只有1100万左右,却极大地提升了1号位的深度和防守能力。

斯玛特虽然组织串联能力一般,但他的防守硬度是火箭队最需要的,他的到来让火箭队的1号位防守能力直接提升了一个档次。 桑顿在夏季联赛中表现亮眼,场均21分,三分命中率高达44%,他即插即用的特点正是火箭队想要的。 科普兰身高1.96米,是一个高大的控卫,能提供不同风格的轮换选择。 如果算上上赛季客串控卫的阿门·汤普森和谢泼德,火箭队1号位现在有范弗里特、斯玛特、桑顿、科普兰、阿门·汤普森、谢泼德等6到7名球员可以使用。

现在火箭队的控卫配置是这样的:首发范弗里特,他的控场经验和低失误能力是球队最需要的;第一替补斯玛特,防守是他的招牌,能撕咬对方后卫;第二替补桑顿,作为新秀他能提供即战力,三分投射能力突出;第三替补科普兰,双向合同球员,作为后备力量。 至于阿门·汤普森和谢泼德,他们下赛季将回到更擅长的小前锋和得分后卫位置,不再长期承担主控任务。 这样一来,火箭队1号位的实力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因为深度增加而变得更强。

如果上赛季火箭队贸然交易来一位控卫,情况会完全不同。他们既没有空间签下斯玛特,范弗里特回来之后能不能出任首发也说不准,1号位反而会陷入混乱。而且交易会耗掉一位主要的轮换球员,比如伊森,管理层当时拒绝用伊森去换科比·怀特或道苏姆,现在看来这个决定非常明智。 伊森随后签下了5年8150万的续约合同,被ESPN评为当季最超值签约之一。 如果当时把他交易出去,火箭队不仅损失了一位年轻核心,还要面临薪资空间上的问题。

火箭队这个休赛期在控卫位置上的操作,可以说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典范。 他们没有像其他球队那样去追逐超级巨星,而是用极低的成本补强了最弱的位置。 现在火箭队的1号位深度,在联盟中已经是一流水平。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火箭队的阵容已经完美无缺。 有媒体分析认为,火箭队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进攻端开发不足,年轻核心群中还没有人达到全明星以上的建队基石标准。 申京在季后赛的真实命中率排名靠后,阿门·汤普森三分投射不稳定,谢泼德防守端容易被针对。 火箭队唯一的全明星级别球员是杜兰特,但他已经36岁,剩下两年巅峰期。

火箭队现在还面临一个选择:是继续等待年轻球员成长,还是通过交易引进另一位超级巨星。 有媒体建议火箭队可以用范弗里特作为主要筹码,加上选秀权去交易欧文、朱·霍勒迪或德章泰·穆雷这样的明星控卫。 但管理层目前的态度是,如果新赛季球队战绩不理想,他们才会考虑启动这样的交易。 如果范弗里特健康归来,打出原有竞技水准,阿门·汤普森或谢泼德其中一人打出稳定进步,火箭队大概率不会去推动大交易。



火箭队目前有14名球员拿着正式合同,其中8人年薪超过1000万美元,包括杜兰特近5000万、申京3000万以上、范弗里特2500万、小史密斯2364万、伊森1400万、亚当斯1300万、阿门·汤普森和谢泼德新秀合同也都超过1100万。 火箭队将薪资压到了奢侈税触发线以下,但如果下赛季让他们看到了夺冠希望,管理层不排除在赛季中期加大投入,甚至交奢侈税来引进更强的球员。

ESPN在新赛季的预测中,将火箭队排在了西部第四的位置,仅次于马刺、雷霆和掘金。 火箭队媒体人杰克逊·加特林更是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火箭队能够保持健康,没有重大伤病,下赛季他们完全可以和马刺队和雷霆队这两支西部豪强对抗。火箭队上赛季在范弗里特和亚当斯双双报销的情况下,还能拿到52胜,现在这两人满血回归,加上斯玛特、桑顿、博格达诺维奇等新援,阵容深度远超上赛季。



火箭队这个休赛期还签下了底薪射手博格达诺维奇,重金请来了著名的投篮教练恩格兰德,想提升球队的投篮能力。 这些操作都在针对性地补强上赛季暴露出的短板。 不过,火箭队的目标显然不仅仅是打进季后赛,而是争夺总冠军。 但问题是,目前西部有马刺和雷霆这样的超级强队,东部还有尼克斯这样的卫冕冠军,火箭队想要冲出重围,难度不小。 火箭队管理层看得很清楚,他们不会为了把胜率提高一点就去冒险交易未来的资产,除非看到争冠的希望。

火箭队现在的策略就是“静观其变”。 他们保留着未来的选秀资产,等待那些超级强队自己滑落,再迎头赶上。 这个策略可能会浪费杜兰特最后两年的巅峰期,但火箭队保持着清醒和理智,毕竟他们现在没有办法交易到更好的超级巨星,除非拆队打包年轻球员和即战力,但那样做只会让第二阵容大幅削弱,只靠巨星也没办法夺冠。 上赛季马刺和尼克斯都有巨星坐镇,同时拥有超豪华的阵容深度,这才让他们双双闯进总决赛,尼克斯队最终夺冠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