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引火烧身养生热潮的理疗疗兴起,使得中医养生馆、店火担理疗店遍地开花,责任拔罐、引火烧身艾灸、理疗疗国产17C被火疗等保健手段 成为人们追求健康的店火担热门选择。然而,责任王某却在一次理疗事故中 “引火烧身”。引火烧身那么,理疗疗此类事故的店火担责任该如何界定?引发的治疗费又该谁来承担?一起来看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

基本案情          

李某是责任一名持有中医理疗师资格证的“老师傅”,为维持生计开了一家理疗店,引火烧身经营项目为火疗、理疗疗拔罐等,店火担店铺未注册登记。 

王某近日因身体状态不佳而苦恼,在与朋友聊天中,得知火疗具有通经活络、香蕉91网驱寒祛湿等作用,于是,在他人的介绍下,于2023年11月9日前往李某的理疗店,准备体验一番“养生”。 

谁料,这场“养生之旅”竟变为噩梦。在接受火疗服务的过程中,王某的双腿被烧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紧急去往医院进行治疗,病程记录显示:“专科检查:左、右腿背侧各有约70*20公分烧伤面,局部创面肿胀疼痛,触痛明显,伤口周围皮肤潮红,憋涨不适,有少量水泡形成。怎么看片”这场意外,让王某不得不卧床休养月余。 

意外的发生让无证经营的李某愈发惴惴不安,于2023年11月22日给该理疗店办理了工商登记,登记经营者为李某。 

“这么大的疤痕永久留在了自己腿上……。”看着自己的双腿,王某既难过又气愤,在休养一段时间后便找到李某讨要说法,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双方却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王某声称,是因李某操作不当导致自己被火烧伤。而李某则辩称,是因王某分神抬腿才导致意外发生,而且自己第一时间垫付了医疗费。91看片不用下载直接看 

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及理疗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法院认为         

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被告李某系中医理疗师,我爱搞操其为原告王某提供火疗服务,服务过程中造成原告双下肢烧伤,被告李某之行为对造成原告身体损伤具有过错,系实际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被告李某称系因原告王某分神抬腿导致受伤,庭审中,原告不予认可,且被告就此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理疗店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原告王某于2023年11月9日受伤系被告李某提供火疗服务造成,但被告理疗店系在2023年11月22日登记成立,其成立的时间在原告受伤之后。故原告主张被告理疗店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王某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其提供的相应证据,法院认定原告因此次受伤造成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营养费1500元、误工费6721元、护理费2430元、交通费1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等各项损失共计13301元,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 

一、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30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养生有方,安全无小事。当前选择理疗养生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这类服务机构良莠不齐、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理疗纠纷频发。 

本案中,李某虽持有理疗师资格,但无证经营已违反市场规制,火疗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更暴露操作风险管理漏洞。无论事故是源于操作疏失还是客户自身行为,李某作为服务提供方,未能充分举证尽到风险告知及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相关损失。 

在此提醒大家,对消费者而言,切莫被“免费体验”“神奇疗效”冲昏头脑。选择理疗服务前应做到“三看三查”:一看资质,查店员是否持有正规资格证书;二看环境,查店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看流程,查操作是否规范专业。本案中,王某若提前核实店铺资质,或许能避免悲剧。 

对理疗行业从业者而言,持证仅是“入门券”,安全才是“生命线”。新兴养生项目若缺乏操作规范,切勿盲目推广。李某虽持理疗师资格证却仍导致意外发生,警示从业者须严守服务流程,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一旦发生意外,应及时沟通处理,而非逃避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快制定新兴理疗项目的操作标准,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行业协会可推出星级评定机制,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家。唯有消费者理性选择、从业者自律经营、监管者严格把关,方能让养生保健真正成为健康“加油站”,而非安全“雷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探寻民俗文化 感受泉州元宵佳节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原标题:探寻民俗文化 感受泉州元宵佳节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泉州的元宵民俗则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泉州元宵民俗源于中原,兴于唐宋,其中心内容是闹花灯和民俗踩街。唐武则天久视元年(公元700年),泉州开始建城就已经有上元花灯活动记载。

探寻民俗文化 感受原味元宵

海峡网2月15日讯 (泉州网记者 赖小玲 周湖健 王柏峰文/图)“一曲笙歌春如海,千门灯火夜似昼。”元宵佳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而泉州的元宵民俗则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泉州元宵民俗源于中原,兴于唐宋,其中心内容是闹花灯和民俗踩街。唐武则天久视元年(公元700年),泉州开始建城就已经有上元花灯活动记载。古代泉州正月元宵节或迎神赛会活动,必有化妆文艺游玩习俗,所谓“迎神赛会,莫盛于泉”,说的便是古代泉州元宵的盛况。《宋书》亦曾记载:“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

本期《最闽南》,记者带各位读者一起感受泉州元宵佳节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探寻民俗文化 感受泉州元宵佳节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市民赏灯(资料图片)

探寻民俗文化 感受泉州元宵佳节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元宵节舞龙活动(资料图片)

泉州花灯有内涵 斑斓亮丽照古城

泉州的元宵节有着特殊的民俗——“睇灯”。这一天,家家户户门口店前都张挂着精心制作的一盏盏花灯。男女老少盛装打扮,争相欣赏品评这千姿百态、五彩斑斓的花灯,人人沐浴在祥和瑞气之中,祈望新年行好运。

另外,泉州还有个民俗,就是元宵夜,小孩手提春灯,点上蜡烛,走门串户,信步游灯。按照传统民俗中的说法,孩子们不慎把灯烧了,被称为“出灯”。如果烧的是红灯,预示生女孩。烧了白灯,预示生男孩。“出灯”亦称为“抢灯”,这一民俗饱含人丁兴旺的寓意,同时也是智慧游戏的代表词。

此外,猜灯谜是元宵赏灯活动的一大趣事,把谜语贴附花灯上,供人边赏灯边猜谜,猜中者向主持人领取奖品,其乐融融。

泉州花灯最具特色的当属“无骨灯”和“料丝灯”,其中“无骨灯”为泉州独创,直接用硬纸连接而成,与一般灯用竹子做骨架的做法不同。而“料丝灯”则八面通透,采取镂空的做法,点起灯后整体通透。泉州花灯聚集了雕刻、绘画、书法、造型、配色、漂染于一体,极富工艺美术价值。灯中的人物故事,山水风光,民俗风情都蕴藏着浓厚的文化内涵,有着很高的文化价值。

两岸宫灯挂眼前 万紫千红各争妍

由晋江东石镇、台湾布袋镇联手申报的国家级非遗项目——闽台东石灯俗“数宫灯”民俗,在当地流传颇为广泛。自2007年以来,每一年元宵佳节举行的“闽台共数一宫灯”活动,都吸引着不少台湾乡亲乘船越海,送灯而来。

东石数宫灯活动从每年正月十三开始,为期三天,闽台两地东石人上一年新结婚的新郎官把新娘陪嫁的宫灯挂到“三公宫”里。正中挂着一盏公共大红绣球灯。元宵午夜时分,各位新郎官齐集“三公宫”,在主事者通报当年台湾及本地的宫灯数共庆两岸人丁兴旺后,就开始举行数宫灯活动的重头戏“卜灯”:新郎官们在“三公爷”座前掷茭杯,掷得杯数最多的人,大放鞭炮,用大红甲吹把大红绣球灯迎回家。随后,其他人也将各自的宫灯迎回家挂在新房内,祈求“三公爷”保佑婚姻幸福美满、早生贵子。

一夜灯前得遍赏 孩童拾趣意未尽

不二庵俗称庵宫,位于晋江东石张厝头北约200米处,原属十一都顺和里型厝境内,今梅峰村西。要去不二庵“斗闹热”,最好的日子莫过于每年元宵节。每逢此时,不二庵所在的晋江东石梅峰(型厝)村都要举行盛大的“游灯”仪式来庆祝节日。而“游灯”仪式与不二庵还有不浅的渊源。据村里的老人介绍,自北宋进士颜怿建村聚居以来,型厝村便有上元“游灯”这一独特的民俗活动,而且代代相传,历久不辍。而据《西山杂志》记载,颜怿就是“不二庵”(俗称庵宫)的始创者,原为其母诵经礼佛之所,如今已成为村中历年元宵“游灯”活动的终点站,也是供人们叩拜祈福之地。

“游灯”活动包括“舞香龙”“烧火把”“酒盏灯”“採轿脚”“火鼎公婆”等节目。游行路线主要围绕型厝村周围的村路以及空旷地带,终点即是“庵宫”(不二庵),即围绕本村所有民居一匝,亦被称为 “绕境”。相传是因型厝村前村后各有条大坑沟,过去常常遭水患,村人认为有邪魔鬼祟扰乱乡里,因而每年元宵节连续三晚举行“游灯”活动,意在以“火龙火马”烧掉肮脏,驱除邪祟,祈求全村风调雨顺,人口安宁,而如今已经成为当地庆祝元宵,祈求新年风调雨顺的独特民俗活动。

在安溪蓝田更有规模浩大的游灯龙,其民俗源自元朝闽南一带的已失传的民间“蜈蚣戏”,集全村人力物力一起过节,成为民间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增进邻里和睦。村里的男女老少每人准备好一盏灯笼组成龙身,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灯笼渐渐汇成了“灯龙”,灯龙越长,象征该村人丁越兴旺。

舞狮踏街闹元宵 “听香”祈福寄心意

除了赏灯、游灯,泉州闹元宵还有装人、地方戏剧展演等文艺活动,文艺踩街古称“装人”,“装人”系从古代傩文化演变而来,旨在祈求一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而今的泉州文艺踩街既承袭传统,又有所创新,各种色彩斑斓的民间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集结,令市民们目不暇接,还有一种小型的踩街队伍,沿大街小巷漫游,叫歌吹漫步,也别有一番情趣。

每逢元宵佳节,泉州民间都会以舞狮表演助兴。泉州的舞狮队有不少,永春、石狮等地的舞狮很有名气,有些还屡获殊荣。据闽南文化专题库注释,在泉州,舞狮被称为刣狮,“刣”在闽南语中是指“杀”的意思,意为舞狮、弄狮。刣狮是一项将泉州南少林武术与狮子舞蹈完美结合的民间游艺节目,深受人们的喜爱。

“听香”这一独特的民俗在闽南一带的部分地区仍然可以见到。在石狮蚶江,有一尊将军像,被称为“壁将军”。每年的元宵、中秋之夜,村中老妪少妇都会携带香果来到“壁将军”像前礼拜祈福。听香的内容涉及广泛,有婚姻、建业、经商、前途、造宅、“出外”等等。

链接

元宵习俗盘点

●吃元宵

是日清晨,以元宵圆供祀祖先、神明(包括灶君、土地公等家神),谓之祭春,并做家人早餐,以兆一年圆满吉庆。元宵节前后,若有亲友来访,也常以元宵圆待客。

■敬神明

元宵节晚上,有孝敬神明之俗,然后合家吃润饼菜,亦寓团圆美满、包金包银之吉兆。

■“请替身”

旧时泉郡元宵节有“请替身”之俗,“替身”又称“代人”,是能立置的小蔑纸人,其数目应与自家人口数相同。晚上“请替身”时,需摆上五味碗、酒瓶和酒杯。主妇先焚香,斟酒,少顷,把“替身”逐一拿起,使之接触五味碗和酒杯沿,同时口中念道:“吃肉紧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灾。”然后把“替身”送到户外烧掉。人们认为这样可在新的一年消灾弭祸。

■ 祀“棕蓑娘”

祀“棕蓑娘”的未成年女孩每人事前需准备好一只一寸长的小红鞋子或一件小衣裳,然后结伴到厕所内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茫茫(容貌美),教阮绠(织),教阮纺。教阮绠布好布边,教阮做鞋好后跟。教阮举大针,补大求;举针仔,挑绣球。举剪刀,剪花样,剪得照人照人样。”祀毕,焚化小红鞋或小衣裳,收回供品。其意在于乞求来日心灵手巧,精于女红。

■ “听香”

“听香”者一般为小姑娘或青年妇女,主要是预卜姻缘,或祝福夫婿出门做工、讨海、“过番”平安赚大钱。“听香”者先在自家厅堂焚香祝告,企求神明指点迷津,然后手执一炷香,按占卜准许的方向移步至目的地,躲在某户人家门边和窗下,以听到屋里人家说的一句话,去分析所问之事的结果。过去泉州有“正月十五听香小仙梦”之俗语,如果元宵夜听得不过瘾,耐心等到中秋夜,还有机会再听听。

■“踩街”

泉州“踩街”的主要传统艺术形式,有人们熟悉的“贡球舞”(彩球舞)、“拍胸舞”、“火鼎公火鼎婆”、大鼓吹、笼吹、龙虎斗、南音清唱、弦管、十音、五音、舞狮、弄龙、阁车、高脚戏、歌仔戏、装人、纸塑巨像、“旗锣鼓枪”等多种多样。

■“装人”(妆人)

即化装成古戏中人物或滑稽形象,俗称“装人”。前导持一面卷书牌,上书表演单位(境、村)名称,继以五音锣鼓开路,表演节目有人们喜闻乐见的“陈三五娘”、“郑元和”、“亲姆打”、“西游记”、“白蛇传”、“打铁记”、“骑驴探亲”、“公背婆”、歌仔戏等等。

■钱鼓舞

一种传统古典舞蹈。表演者各执皮制钱鼓按音乐节奏起舞,形式多样,有彩女钱鼓舞,有配合“昭君出塞”的辽人钱鼓舞等。

■马队阁

以儿童着崭新古装,各饰戏中角色,骑在盛装的马背上参加游行。阁,采用古代的阁棚,如床状,故又称“阁床”,上面架起长方形的棚子,分“粗阁”和“细阁”两种,上有彩绸或布景,儿童1至3人,妆成戏中人形象,坐在棚中,前后由4人扛阁游行,这是“粗阁”。“细阁”则是阁中有一个古装少女,坐在瓷鼓上,手抱琵琶,“自弹自唱”,形象古朴优雅。

■猎户阵

猎户阵全阵成员数十人,各披“猎装”,分别手执各种兵器(十八般武艺齐全),为首者披挂戎装骑马开路,阵中还有若干人扛着禽兽及虎皮随行,颇有架势。不时还打出各种套路,十分壮观。

福茂歌手陈佩贤新歌入榜前十 曾担任邓紫棋演唱会嘉宾

  

被誉为最佳新女声的福茂新人陈佩贤Jesslyn,年仅22岁,已是大马选秀比赛“十冠王”,还曾担任乐坛天后邓紫棋(G.E.M.)《Queens Of Hearts》世界巡回演唱会开场嘉宾,能写擅唱十项全能,因此被福茂唱片一眼相中!日前陈佩贤Jesslyn新歌《爱上你我能不能后悔》推出,空降KKBOX华语实时榜第十名,让身为异乡游子的她很感动:“没想到自己的新歌可以打进前十名,谢谢大家,之后我会更努力!”她也透露在谱曲《爱上你我能不能后悔》时,大都听着悲伤的歌让自己进入情绪,“想为曾在爱情中受过伤的人疗伤。”当时,她常听茄子蛋的《日常》和郭顶的《水星记》进入情境,“这两首歌给了我很多启发,有idea去写悲伤的作品!”

  陈佩贤Jesslyn《爱上你我能不能后悔》是她在马来西亚封城期间完成的作品,也是她创作最大挑战,他只能用通讯软件与台湾制作人跨海隔空沟通,再加上制作Demo时身边没有专业录音器材,只能克难躲在棉被里用手机录音,也因为怕收到杂音不敢开冷气,“躲在被窝里面最安静,我用手机录下干净声音轨,再传给制作人在录音室剪辑做demo,当下录完就满身大汗。”相当敬业!《爱上你我能不能后悔》也受热播剧《她们创业的那些鸟事》一眼相中,成为剧中重要插曲!Jesslyn表示在剧中听到自己的歌非常感动:“他们都是我很喜欢的演员,都占据我青春的一部分!听到歌就好像自己和偶像隔空一起出现,好奇妙、好特别。”又说:“尤其陈意涵、邱泽、林心如都是我很爱的演员,都有追他们剧和电影!所以当发现主角是他们,我整个开心到飞上天了!”

  此外,陈佩贤Jesslyn在17日欢渡22岁生日,只身一个人在台湾的她,没想到公司同仁以开新专会议之名,把她叫到公司,一进到会议室,满满的团队和食物涌进眼帘,大家端蛋糕为她齐唱生日快乐歌,让她当下感动落泪!“大家特地买了马来西亚食物给我让我觉得很特别很暖心。”又表示前一天才去看了《当男人恋爱时》好充实.“今年是我第一次在台湾过生日,但突然有一种在台湾找到家的感觉。”面对新歌成绩不俗,她也感动说:“能有机会来台湾担任歌手,是不是我上辈子有拯救银河系,才有机会在这时候做这些我喜欢的事!”她并许下生日愿望,“第一个愿望希望可以努力写更多好歌疗愈大家、第二个愿望是努力感受生活、所有人都平安健康快乐!”第三个愿望她则依习俗许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