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双抢连日来,抢收抢插泉州全面泉州市各粮食生产主体完成早稻抢收的早稻同时,统筹力量全力以赴抢插晚稻,晚稻完成“双抢”任务已全面完成。任务
截至8月8日,双抢蜜桃传媒在线观看未删减版avc全市完成夏粮收获面积34.08万亩、抢收抢插泉州全面产量13.47万吨,早稻完成率分别为101.12%、晚稻完成101.30%,任务完成夏种粮食面积83.51万亩,双抢完成率101.47%。抢收抢插泉州全面91精选免费版官方网
抢农时忙生产 期待好收成
由于前段时间部分地区连续下雨,早稻导致我市早稻适收期和晚稻播种期推迟,晚稻完成稻谷晾晒存在困难,任务前后茬农时衔接更加紧张。对此,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种粮户抢晴收割早稻,减少损失;谋划好晚稻生产,着力培育壮秧,力争秋粮丰收。9.1无视风险
7日,在南安市英都镇良山开心家庭农场,负责人吴财情正组织工人抓紧插秧,十多名工人用扁担和箩筐将育好的秧苗挑到田埂上,不远处,农机手驾驶着插秧机在田间来回作业。
吴财情告诉记者,今年受前期雨情影响,农场的早稻收获期较往年推迟了5—7天,7月15日才全部收割完。为减少降雨带来的免费看片91网站下载影响,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提出解决措施。农场从7月8日就开始育秧,组织工人,调配耕地机、插秧机同步作业,一边溶田,一边插秧。
调整种植结构 保供增收益
前阶段降雨对惠安辋川镇水稻种植而言利大于弊。因雨水充足,免费 进去里 的视频麻豆今年辋川镇坤德农场的早稻收成不错,常规稻亩产达到1000斤。
“为响应多种粮食的号召,我们拆除了部分旧的蔬菜大棚,调整种植结构,推行‘两稻一菜’种植模式,在原来种植一季西兰花、包菜、花菜等经济作物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早稻、晚稻两季粮食作物生产,既保障粮食生产任务,又提高经济收益,实现了‘双赢’。”坤德农场负责人何志阳说,农场今年水稻种植面积约1500亩,比去年增加三四百亩。
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成本增加,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市落实扶农惠粮政策,及时发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截至7月29日,全市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25.1万元,补贴作物品种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和薯类等,惠及53万多户农户。
有序调度协作 “双抢”机械化
各级农机部门强化农机化生产调度和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引导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队、农机大户开展社会化服务,做好早稻机收和晚稻机插(播)工作。
最近,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手们特别忙碌。“我们利用灵活机动的方式,安排农机手展开耕作服务,忙不过来的时候,也会请其他农机服务队过来帮忙。”据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戴子中介绍,在泉州市农机总站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精心组织和协调下,南安十多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队抱团协作,接受统一调度,跨片区支援有农机服务需求的种植户。
位于码头镇东大村的东联农业科技示范场,有两万多斤水稻晾晒时遇上雨天,急需烘干。得知消息后,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协调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恒温恒湿烘干机提供帮助,解了燃眉之急。“全市有个农机社会化服务微信群,大家可以在群里沟通服务需求。同时农机站工作人员也会在群里指导大家做好高温天气下的农机保养、安全操作等事项。”戴子中说。(泉州晚报记者 陈凌鹭 陈小阳 文/图)
《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有望7月起施行
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三审通过
小区未售车位应优先租给业主
近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该《条例》经过法定程序走完三次审议流程,下一步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有望于2021年7月起正式施行。
和此前的审议稿相比,表决通过的《条例》对保障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用地、居民小区内车位车库租售行为、重点区域停车难题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完善,着力推进我市停车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实现停车规范、有序、便民目标。
□记者 颜雅婷
公共停车场
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围绕停车资源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条例》从盘活现有资源、保障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鼓励建设集约化智能化停车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丰富停车资源供给。
《条例》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新建停车场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该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对城市更新改造、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该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此外,道路红线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投入使用的道路等场所,可以依法设置临时停车场。
居住小区车位车库
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基于“停车场应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适度控制出行停车需求”,《条例》明确,居住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未出售、附赠的,应当优先出租给小区业主。
当居住小区配建的停车泊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道路通行、消防安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同意,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利用业主共有场地依法设置车辆临时停放场所。
泊位错时共享
鼓励单位、个人有偿错时停车
有人发愁没地方停车,而有的车位却并非24小时有车停放。“这样的资源应该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为合理盘活资源,《条例》鼓励“有偿错时共享”。
《条例》在第二十七条中明确,鼓励单位、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居民小区在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经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同意,可以将配建的停车泊位错时向社会开放,并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机关专用停车场
办公时间让办事人免费停车
“不少商场饭店实行消费享受免费停车服务,那么,到机关单位办事,能否也享受免费停车服务?”针对不少市民提出的需求,《条例》在第二十九条作了规定,明确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的停车服务,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此外,《条例》还明确包括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夜间免费停车时间段内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等多个情形,可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停车智能化
建立全市统一停车服务系统
为推进停车服务、管理、执法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条例》明确,泉州将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停车科技应用,发展智能诱导和公共停车应用软件。
据介绍,该综合服务系统将收集、掌握全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时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满足市民出行停车需求。
泉州:53名市民获聘为古城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
日前,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并聘任53名市民为古城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
泉州申遗成功后,设立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基地,能够更为科学有效地总结古城保护工作经验,为具体实践提供理论支撑。而此次聘请来自企业、社区、基层群众等各行各业的53名代表,担任古城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能有效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今后,将组织观察员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发挥各行各业、各领域人才力量,开展古城保护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实现古城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记者 柳小玲 通讯员 苏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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