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安一美发店要关门 会员卡余额处理方式引顾客不满

南安一美发店要关门 会员卡余额处理方式引顾客不满

位于长安街的南安“美丽人生”美容美发会所还在营业中,橱窗上贴着转让的美发门会满红纸。

­ 报料评报建议求助投诉

海峡网4月10日讯 (海丝商报记者 陈江涛 李想 文/图)­ “人生最大的店关悲哀是人没了,钱还没花完。员卡余额引顾”赵本山小品《不差钱》的处理经典台词,如果套用到美容美发行业,南安91片库下载那就是美发门会满“店要关门了,会员卡里的店关钱还没花完”。

­ 这不,员卡余额引顾南安市区的处理小郑就遇到这种“囧事”,店家给出两个选择,南安要么用卡内余额换购店里的美发门会满商品,要么将卡转移到别的店关美发店。但不管怎么选,员卡余额引顾小郑都觉得吃亏。处理

­ 事件

­ 美发店要关闭会员卡余额处理2种选择

­ 小郑介绍,去年他在市区长安街一家名为“慕妍”的美发店,办了一张VIP卡,看头看91充了2000元,成为该店的会员,到店可享受5折优惠。近一年来,他去店里消费了几次,男生剪头发、洗头发用不了多少钱,现在他卡里还有1000多元余额。

­ 可前几天,小郑接到店里工作人员电话,称店面要关闭了,卡里还有余额的可以到店里换购商品,或转移到别的美发店继续消费,让小郑尽快前往办理。

­ 但小郑去办理时傻眼了,店里的洗发水、护发素一瓶就要200多元。黄品转移到别的美发店,虽然享受会员优惠,但每次消费的金额只能从卡里扣一半,自己要支付一半的现金作为工时费。

­ “要消费完卡里的1000多元,自己还得再付1000多元的现金,什么时候能用完?”小郑认为自己完全没了消费自主选择权。

­ 8日,记者来到小郑所说的“慕妍”美发店,如今它已经改名“美丽人生”,店外的玻璃上贴了“转让”的红纸,店里还有理发师正在工作,前台一名工作人员拿着一本写满卡号、电话号码的本子正在打电话,通知会员尽快来处理VIP卡的事情。

­ 在店面入口右侧一张长桌上,摆满洗发水、m麻豆护发素、杯子、保温桶、疗养仪等商品。记者看到,洗发水和护发素都是歌梵妮的,750ml标价228元,一瓶500ml名为“养毛”的护发产品标价480元,一款名为“熏乐”的疗养仪标价1280元。

­ 此时,店内一名女性会员正准备换购商品,但看了标价后生气地离开了。“店里换购的商品价格虚高,换购很不划算。”她说。

­ 诉苦经营者卷款跑路股东不堪重负难以为继

­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店,香蕉APP几名会员正在办理VIP卡转店手续。记者注意到,他们持有的VIP卡印着“慕妍”字样。

­ 为什么由“美丽人生”美发店处理“慕妍”的会员?小郑称,他听说“美丽人生”的老板之前是“慕妍”的股东。

­ 对此,记者找到了“美丽人生”的老板苏文团。他告诉记者,这家店原本叫“名姿”,去年3月31日转让给陈某德等人,才改为“慕妍”。

­ 记者在转让协议上看到,转让后,这家店由陈某德等人经营,苏文团占32%股份分红收益权,管理店内账目。

­ “担心陈某德等人不用心经营、做假账,我才决定管账的。”苏文团说,但后来还是出了问题,“慕妍”开业3个月,陈某德等人办出去上千张会员卡,每张卡收了几百到几千元,“收完钱后他们就跑了,店内员工工资、房租、水电费也没交”。

­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为了不让人认为自己卷款跑路,苏文团接下这个烂摊子继续经营。“我要维护这批会员的利益和自己的面子,所以才支撑下去的。”苏文团向记者展示了几张单据,证明自己为此贴进去了几十万元。

­ 后来,他又找了别的股东加入,这家店才改名“美丽人生”。苏文团说,因为之前“慕妍”的卡亏空太大,他勉强撑到现在,已经无力继续下去,所以才想出让会员换购商品或者会员卡转移他店的办法。

­ 记者了解到,愿意转店的会员如今被转移到“蓝调”店(市区两家)。据店主黄先生介绍,他愿意接这批会员,是希望通过服务打动这批人,将其发展为自己的会员。

­ 对于这批会员刷卡只能刷一半金额,另一半需付现金的做法,黄先生表示,现金是作为发型师的工时费,“这样我们才可以持续服务下去”。

­ 市监所市区出现多起类似事件消费者可请求调解或起诉

­ 昨日上午,记者从溪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找到了“慕妍”店的工商登记信息,联系了陈某德,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 “去年‘慕妍’出现纠纷后,我们也处理了几十名会员的投诉,苏文团选择继续服务会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负责的。”溪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年市区有三四家美发店、健身馆出现办了会员卡商家跑路的情况,这些案例中的会员卡属于预付式消费卡,其实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 该工作人员表示,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其他消费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他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理性,谨防陷阱。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对于不了解经营状态的商家,特别是一些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用度差的健身、美容保健、儿童游乐等其他发卡商家要避免选择;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充值,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

­ 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

原标题:换购商品价格难接受转店使用只能一半刷卡一半付现美发店要关门会员卡余额处理方式引顾客不满

泉州市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案例共有8个,涉及医药、网络科技、房地产、教育咨询、食品等行业。

案例1 未经审查发布引起公众不必要恐惧广告

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安金淘店未经审查,在某平台网店上发布含有“女性健康 难言之隐 中国90%女性 患有妇科炎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2 未经接收者同意发送游戏广告信息

福建省巨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接收者同意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发送游戏福利广告信息,且未提供拒绝继续接收该广告信息的方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000元。

案例3 置业公司发布未载明预售号的房产广告

泉州泉港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售楼部发布含有“交通通达便利 15分钟接揽新老城区”“15分钟抵达现有动车站”“距泉港汽车站仅5分钟车程”“1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驿坂服务区高速路入口”“一次投入终身回报”“4×××元/㎡起入住植物园旁公寓”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且未按规定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和价格有效期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条的规定。2022年5月,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4 对普通食品加保健功能用语宣传

泉州天照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清茶实为普通食品,但在其网店上发布含有“去湿气重排毒健脾胃”等保健功能用语的违法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1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5 机构发布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

泉州传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罚)通过“番茄亲子泉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爱因斯坦、英国威廉王子,还有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Google创始人布林&佩奇、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等等,都是接受了蒙氏教育法……连比尔·盖茨都是蒙特梭利教育出来的”等内容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案例6 房企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户外广告的形式,发布含有“核心地段,升值无限”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7 发布“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食品广告

惠安县艳梅食品商行在其网店发布含有“减肥糖、不饿一次瘦”和“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6月,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8 口腔门诊发布涉嫌违法医疗广告

泉州鲤城新开源口腔门诊部未经审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根管治疗 改善天然牙的有效方式 安全无痛 杜绝感染 彻底根治”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9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00元。

50台AED安装完毕 泉州“急救地图”出炉

50台AED安装完毕 泉州“急救地图”出炉

安装在公共场所的AED

50台AED安装完毕 泉州“急救地图”出炉

安装在流动小白车上的“救命神器”

50台AED安装完毕 泉州“急救地图”出炉

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AED设备导航”,即可查询泉州“急救地图”。

爱心人士匿名捐赠了50台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经由泉州市急救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培训急救技能后在公众场合安装。日前,50台AED全部安装完毕,市民只要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AED设备导航”,即可查询泉州“急救地图”。

受爱心人士委托安装AED的泉州市急救科普教育基地负责人陈荣明告诉记者,三个多月来,他和团队志愿者们走访了泉州市区的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社区、岗亭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最终确定了50个安装地点。目前,50台AED所在位置已经全部定位,若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AED设备导航”,查找身边最近的AED。

“安装之前,我们会先对相关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为了让人们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及AED的使用方法,让AED在关键时刻发挥最大作用,“先培训,后安装”是陈荣明及团队坚持的原则。从7月中旬至今,历经3个多月,有近5000人因此参与了急救技能培训。“接受爱心人士的委托,我们感觉更像是在进行爱心接力。因受疫情影响,安装进度有所放缓。但这几个月里,不管是急救培训的助教,还是参与培训的人员,大家都积极参与其中。我也充分感受到了大家对于掌握急救技能的渴望。这也是我们持续不断普及急救技能的意义所在。”

AED被称为“救命神器”。据国家心血管中心统计,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人,相当于每天约1500人因心脏骤停而离世。研究表明,在1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及AED除颤,抢救成功率达90%。使用者无需具备医疗专业背景,在接受相对较短培训后即可使用的AED显得尤其重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标准,泉州中心市区原则上需配备1000-2000台的AED才能基本满足需求。然而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各公共场所配备的AED不足百台。(东南早报记者 许钹钹 苏凯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