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扩容至114家 共享团购福利

17家县域公立医院抱团“砍价”追踪 

联盟成员扩容 共享团购福利

泉州市17家县域公立医院抱团组成医用耗材采购联盟,与66家提供防控物资的医用耗材生产商竞价谈判,不仅节省了各家医院的成本,也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共享。经过5个多月的探索发展,目前采购成员、联盟单位已达114家,经过多轮调整,医用单品累计降幅达56.62%。与此同时,一家软件设计公司免费为联盟单位设计了采购网站,从而打造了泉州版医疗“淘宝”平台。

□记者 苏凯芳 文/图

联盟成员增加至114家

为提高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今年5月,泉州地区17家公立医院,联合成立全省首个松散型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开启医用防控物资团购模式。联盟医院在保质的前提下,通过加大采购体量,有效降低采购价格。

晋江市医院设备科副科长吕俊明介绍,6月2日,在首批医用防控物资集中采购中,团购模式就发挥了明显优势,各类单品价格都有所下降,平均降幅38.77%。其中,降幅比例最高的为防护面屏,之前采购价为12元/个,经带量谈判后降为2元/个,降幅比率为83.33%。

据了解,采购联盟成立后,不断有医疗机构申请加入,现已增加至114家,包括24家委员单位、5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县级妇幼保健院、81家基层卫生院。其中,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等市直公立医院的加入,让厂家增强供货信心,也让采购价格有不断下探可能。

公益采购平台自主下单

值得一提的是,联盟首创价格动态调整模式,即每半个月根据原材料、市场需求、采购体量等的变化,对采购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以防护服来说,联盟未建立前为95元/件,首次遴选后价格下调为60元/件,因为成员单位增加、带量采购增多,厂家再次下调价格为40元/件。据统计,组建联盟5个月来,经过多轮调整,医用单品价格累计降幅达56.62%。

晋江市医院作为轮值成员单位,不断创新采购新模式,积极与软件设计公司沟通协商,该软件公司决定为联盟免费设计和搭建线上采购平台。“有了这个平台,成员单位可自主登录下单,厂家直接根据订单发货,极大便利了基层医院。”吕俊明说,希望这个采购平台能在省内其他城市实现复制,给兄弟医院都带来实惠。

晋江市医院负责人表示,各家医院抱团集中采购,这样节省了医院采购成本,有效减少了不合理的资金支出,而厂家也通过薄利多销赚取利润,可谓一举多得。

泉州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其中包括泉州在内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列其中。

今年11月,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馆,荟萃众多闽南传统文化技艺。(资料图)

今年11月,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馆,荟萃众多闽南传统文化技艺。(资料图)

今年11月,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馆,荟萃众多闽南传统文化技艺。(资料图)

今年11月,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馆,荟萃众多闽南传统文化技艺。(资料图)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暗访、社会公示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等7个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07年6月,原文化部批复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成为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泉州市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区域。为对文化遗产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自然生态较好的区域,实行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根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泉州市已制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泉州市实施方案》,规划期从2011年至2025年,分近期(2011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长期(2021年—2025年)三个阶段实施,将保护区范围内包括3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作为核心保护对象。

目前,泉州已完成近期、中期预期建设目标。长期目标将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实现非遗资源数字化共建共享,包括南音记录工程第三期;规范化专业化的传习机构达300个以上;21个整体性保护区域的古建筑、古民居基本得到修复;对外对台港澳非遗交流活动达到50个以上;各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达到50个以上;完善1000个示范点建设;实现各县(市、区)有一个综合馆、一个专题馆的目标;具备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人才队伍;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和自觉意识,文化自信心明显提高,发挥闽南文化的创造力,促进闽南地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张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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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验区”到“保护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的“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目标而建设,由于此前尚处试验性阶段,因此各保护区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待日后条件成熟时正式命名为“文化生态保护区”。从2007年到2018年,十多年时间里,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等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福建、安徽等17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