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电焊引发火灾致一人死 德化一男子因失火罪获刑

原标题:无证电焊引发火灾致一人死 德化一男子因失火罪获刑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无证电焊作业,引发火灾致一人死亡

德化一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刑

海峡网3月8日讯 (泉州网通讯员吴文霞 林巧玲 记者王盼琛)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8月11日下午3时50分,德化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龙浔镇宝美村环城路开元厂内的德化县开明陶瓷配件加工厂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并成功扑灭火灾。灭火后,德化消防大队组织力量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对火灾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认定起火原因为张某某在无电焊作业资格证以及无保护措施情况下进行焊接,致使高温焊渣掉落到德化县开明陶瓷配件加工厂喷漆房过滤间北侧水沟,引燃水沟上方的油皮纸、木材等物品,引发火灾,造成喷漆房内的工人徐某某死亡的事故。

鉴于张某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刑法》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现场调查、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后,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张某某积极参与救火、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予以适用缓刑。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泉州市直宣传系统启动六中全会精神“先”讲行动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学在前讲在先 全会精神入人心

泉州市直宣传系统启动六中全会精神“先”讲行动

为迅速掀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市委宣传部坚持走在前、当先锋,策划实施市直宣传系统六中全会精神“先”讲行动。

部机关和宣传系统各单位各科室结合本职工作,采取“宣讲+座谈”形式,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宣讲全会精神。该活动的第一场宣讲于11月17日举行,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黄志伟走进泉州市博物馆,与该馆业务骨干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共话今后工作重点。

与此同时,市委宣传部积极发动全市“新时代宣讲师”、各级各类理论宣讲先进集体、个人等先进典型,农民讲师团、乡村讲师团、业余讲师团等基层理论宣讲队伍,迅速组建农民、社区、民营企业、校园(大学生)、台港澳侨、机关、军营、网络、“五老”、文艺等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近200场分众化、小切口的宣讲活动,受众2万多人次。

结合学习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联合主办的“‘泉’民开讲”之“云说世遗泉州”专场宣讲于11月23日播出,受众近100万人次;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牵头举办“为了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采取讲故事、送服务等接地气的形式,宣讲宣传全会精神,科普泉州世遗知识。接下来,市委宣传部还将推出“泉”民开讲之“六中全会‘泉’民讲”系列短视频,“线上”“线下”齐出动,把新思想新政策讲进干部群众心里,推动全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从机关到一线,新闻采访走到哪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样宣讲到哪里。《泉州晚报》记者深入基层与社会各界共学六中全会精神,截至24日累计报道达36篇次。在采访中,记者们边学习边宣讲边写作,注重收集群众关切、百姓心声,通过小切口、小故事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和热烈反响,当好宣讲全会精神的时代“记录者”。(泉州晚报记者 庄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