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息”这玩意儿,网贷法律真的受法实际一分钱都不认吗?你可能听过“砍头息”这词,但未必清楚它到底有多坑。律保说个特别常见的护本场景:你手头紧,找个网贷平台借一万块,金按计算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一万,到账禁漫天堂软件下载平台也答应了。网贷结果钱一打到你账上,受法实际只有八千五。律保剩下那一千五呢?护本平台说是“利息”“手续费”“管理费”提前扣了,你心里觉得不对劲,金按计算但又觉得合同签了,到账好像也没办法。网贷这种操作就叫砍头息。受法实际说白了,律保就是先砍掉一部分“利息”再放款,但你得按合同上的全额还钱。今天咱们就把它掰扯清楚:法律到底怎么看这件事?你的本金到底该按多少算?法律只认“实际拿到手”的钱咱们先翻最基础的法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扣除的男生女生差,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句话就把砍头息给“判刑”了。什么意思?就是你借一万,实际到账八千五,那法律认定的本金就是八千五,而不是合同上写的一万。你以后还利息,也得按八千五来算。至于被扣掉的一千五,法律不承认它是“利息”,你根本不用为它买单。所以,不管平台怎么解释,什么“服务费”“平台费”“风险金”,只要是从放款本金里提前扣的钱,一律算砍头息。最高法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里也专门讲过,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或者变相扣除费用(比如手续费、管理费),男生和女生差差网页版法院都不支持按合同金额算本金。为什么法律这么死板?有人可能会问:那平台说那扣的是手续费,不是利息,不行吗?不行。法律看的是实质,不是名头。你想想,借款合同的核心是“你借了多少钱”,而钱的交付方式决定了你到底借了多少。如果你只收到八千五,那你实际占用的资金就是八千五。平台却想让你按一万还,那多出来的1500就是超额利润,而且这1500还没用出去,就在平台手里转了一圈,白赚你利息。这跟高利贷的套路没啥区别。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黑料吃瓜网最新下载地址防止出借人用“提前扣息”的手段虚增借款金额,变相抬高利率。如果允许这种操作,那任何平台都能把利息藏进“砍头”里,表面上利率不高,实际年化能吓死你。算给你看:砍头息会让你多掏多少咱们举个例子。你借一万,合同写年利率12%(这已经不算高了),期限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但平台先扣500作为“服务费”,你实际到手9500。如果按合同金额一万算,你到期要还11200元,实际借了9500,利息一共1700,实际年化利率是17.89%,比明面上的12%高了将近6个点。如果砍头息更狠,麻花传国语高清下载扣1000呢?你实际借9000,到期还11200,实际利率就是24.44%。你看,明面上才12%,暗地里翻倍了。这就是砍头息最坑人的地方。下面这个表格更直观:合同金额提前扣除实际到账到期按合同还实际年化利率100000100001120012%1000050095001120017.89%10000100090001120024.44%但是,如果按法律规定,提前扣除的500或1000根本不算利息,那么你的本金就是9500或9000,到期只需要还“本金+按本金算的利息”。以扣除1000为例,到期你只需要还9000×1.12=10080元,而不是11200。整整少了1120元。除了明着扣,还有这些“变相砍头息”现在的网贷平台比过去精多了,不会直接写“利息”,而是变着法儿扣钱。比如:放款前让你交“会员费”“审核费”“评估费”,交完才放款,实际上就是砍头息。先把全额打给你,再让你马上转回一部分给“指定账户”,这种更为隐蔽,但法律照样认定为砍头息。捆绑销售:让你买个“保险”或者“权益包”,这个费用直接从贷款里扣,你没经手。这也算变相利息。只要这笔钱是在你拿到借款之前或者同时被扣掉的,而且你还得为这笔被扣掉的钱支付利息,那法律上都不认。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会“刺破包装”,直接看资金的实际流向。遇到砍头息,你该怎么做?第一,保留证据。最关键的证据是银行流水,或者第三方支付记录,能证明你实际到账的金额。合同上写的金额再大,都不如流水里的数字有说服力。第二,还款时按实际本金还。如果平台系统里还显示你欠的是合同金额,你可以主动联系平台,把法律条文讲清楚。多数平台心虚,可能就会调整。如果平台不调整,那你就每次还款都转给对公账户,并在备注里写清楚“本期还本及利息,本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留下记录。第三,被告了也不怕。如果平台起诉你要求按合同金额还钱,你在法庭上直接主张“本金应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法官对砍头息的态度非常明确,基本都会支持你的抗辩。甚至如果已经按合同金额多还了利息,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或者抵扣本金。这里提醒一句:不要因为合同上写了“双方确认已收到借款”就认栽。这种“确认”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法院会按实际到账来认定。打官司打的是事实,不是一堆打印出来的字。一个真实的判决思路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少案例里都贯彻了这个原则。比如有案例中,出借人转账100万,但借款人当天就转回20万作为“保证金”,法院认定这20万属于砍头息,实际借款本金就是80万。还有案例中,平台扣了“咨询费”“服务费”,法院也一并剔除。从《民法典》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是铁板钉钉的事: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本金按实际到账金额算。不管平台把提前扣的钱叫什么,法律上都不影响这个结论。所以啊,你要是真碰上了这种事,别慌,也别觉得合同签了就吃了哑巴亏。法律在这件事上是挺明白的,它不会让平台靠“预扣利息”这种操作白赚你的钱。你只需要把实际到账的证据攥紧,该按多少还,就按多少还。借钱这事儿,本来就该明明白白。你拿到手的钱,才是你真正要还本付息的钱,其他那些花里胡哨的名目,都是纸老虎。写到这里,想起我朋友之前还因为被扣了800块“服务费”跟平台吵了一晚,要是当时让他看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估计早睡大觉了。

福厦客专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项目进展顺利

福厦客专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项目进展顺利

地下主体工程年内完工

作为福厦客专新泉州东站站前核心枢纽区,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福厦客专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项目进展顺利

福厦客专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施工现场 (陈起拓 摄)

昨日,记者在站前广场施工现场看到,停工六天后,项目已正式恢复施工。“项目距离泉州第十六中学不远,为了给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我们从高考前三天就开始停工,一共停工六天。”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张晋平介绍。

据悉,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张坂镇。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及地下空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交通及下穿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预埋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亮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目前,站前广场土石方建设已完成80%,基坑开挖支护完成80%,正在进行底板施工,今年计划完成地下主体工程。市政道路土石方除站北路外其余完成90%、地下管线完成60%,今年计划完成道路全部土石方及地下管线工程;匝道桥总体进度完成30%,目前已开始匝道桥现浇梁支架搭设作业,整个工程将于2022年5月底基本完工。(记者游怡冰 通讯员郭慧杰)

租店不到半年面临拆迁 损失谁承担

原标题:租店不到半年面临拆迁 损失谁承担

市民吴女士在市区威远楼广场开了家饮品店,可才不到半年,却被告知要拆迁了。吴女士很委屈,签订合同时,威远楼方面一点都未提及此事。现在生意做不成了,威远楼方面也不同意进行赔偿。

租店不到半年面临拆迁 损失谁承担

律师提醒,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拆迁等一些可预见的情况,应提前做出明确约定,以免产生纠纷

租店不到半年面临拆迁 损失谁承担

店面目前处于关闭状态

市民吴女士在市区威远楼广场开了家饮品店,可才不到半年,却被告知要拆迁了。吴女士很委屈,签订合同时,威远楼方面一点都未提及此事。现在生意做不成了,威远楼方面也不同意进行赔偿。

开店不到六个月 却将面临拆迁

昨日,记者来到该店,发现店内空无一人,大门紧闭,贴着“拆迁整改 暂停营业”的告示,店面的食材已被清空,只剩一些饮料制作机、饮料桶等物品。

“去年11月,工地的铁皮围挡把店都围起来了,再加上周边施工带来了噪音和尘土,生意实在没法做。虽然今年2月围挡拆除了,但饮品店直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正常营业。”店主吴女士说,去年10月到11月就一直接到通知,说威远楼要整改,然后他们那边要恢复廊道,没办法租给店里使用,让店里要停止营业,准备拆迁。

据吴女士介绍,去年5月9日,她和泉州市威远楼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承包威远楼广场内“正金门文化馆”的经营。合同上写明,承包期限为期一年,到今年6月1日为止,每月承包费1万元。

“当时我们也有问说这些地方好像都是临时搭建的,是否可以出租,但负责人说他们历来都是这样子,并且觉得走招投标要很多手续,很麻烦。”吴女士说,去年6月,饮品店开张,结果不到半年,她就接到整改通知,之后她就没再交承租费。

事先未被告知将改造 担心投资打水漂

据悉,去年5月29日,本地媒体就发布了威远楼广场将改造提升的报道。但吴女士说,去年5月9日签合同时,威远楼方面并没有提及这件事。

根据吴女士出示的合同,如果承包方超过15天没有缴交承包费,威远楼方面可以终止协议。吴女士说,她也想交承租费,也一直在和威远楼方面沟通,但直到现在,相关负责人还是给不出一个准确的回复。“我们才经营不到4个月就被迫关闭,我们要求赔偿,但威远楼方面不同意,之后我们又协商说减少房租,他们也不同意。”

记者注意到,合同中的双方免责情况说明中指出,如果承包场所需要整改、拆除等,威远楼方面收到上级通知三天内,有权单方面告知承包方解除协议。而且,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对此,吴女士表示,当时是出于对威远楼负责人的信任才签了合同,目前饮品店停业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提醒

拆迁属于情势变更 签订合同前应先约定

对此,泉州市威远楼文物保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在走法律途径了,现在法院正在受理,具体情况暂时不方便透露,全部委托律师代理此事,他们会依法办事。

那么,在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时,出租人和承租人该如何在房屋拆迁中维权呢?

早报律师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律师认为,拆迁属于一种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行为,双方都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只是存在一个补偿和赔偿的问题,一般完整的合同会有约定。“如果说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可以预见存在拆迁的问题,最好能够在合同里面约定清楚,关于拆迁安置分配的一些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经营产生的损失,以及所投入的装修费用,可能都要给承租人一定的弥补。”

张传江提醒,市民在签订任何合同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一些可预见的情况,在合同中提前做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