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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次首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泉州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次首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泉州期注有助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今年图为泉州第二实验小学的下半老师在为前来交流的学生上课。 (李雅琴 摄)

海峡网4月11日讯 (泉州网记者 曾聪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年启网站,成人我省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动首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春季、次首册秋季两次,轮教春季定期注册已启动,师资注册时间截至7月25日。格定

据悉,泉州期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春季、今年久爱网秋季定期注册日程已确定,下半春季申请人网上报名、年启确认点现场确认、动首初审、次首册公示以及复核时间:3月26日至6月15日;终审时间:6月16日至7月13日;发放注册贴时间:7月14日至7月25日。电子书网秋季定期注册时间:9月11日至2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9月11日至10月30日;终审时间:11月1日至11月28日;发放注册贴时间:11月29日至12月15日。

据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有关负责人介绍,panda tv我市将于今年下半年(秋季)开展首次首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注册对象为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公办学校编外聘用合同教师、代课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海角社区在线视频播放观看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含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仪器站)、教育督导室、招考办、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2019年下半年开展首次第二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注册对象为2018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新任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教师(我市在岗非公办教师必须要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且有签订聘用合同,方可纳入注册对象)。

泉州一男子酒后乙醇中毒致死 宴席组织者被判赔6万多元

原标题:男子酒后乙醇中毒致死 宴席组织者被判赔6万多元

4名参与饮酒的同桌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海峡网5月30日讯(泉州网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 戴吉成 王正平)去年8月3日,南安洪濑镇男子包某与朋友在餐馆聚餐醉酒后乙醇中毒致死。事发后,其妻戴某玲等人将当时和包某在一起的7名桌友告上法庭。近日,南安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宴请组织者刘某和6名同桌人中4名参与饮酒者分别承担不同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餐馆先前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8月1日晚,刘某因庆祝孙子生日,组织宴请包某、许某等7人到洪濑一家餐馆包间聚餐。经查,用餐期间,包某和戴某、陈某饮竹筒酒和白酒,许某和陈某饮啤酒,黄某绿、黄某挥和刘某没有饮酒,戴某还与包某互相划拳饮酒。当晚11时许,包某妻子戴某玲拨打包某手机,餐馆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得知包某在餐馆醉酒后赶到餐馆,戴某玲发现包某叫不醒即向120和洪濑派出所报警求助。120急救人员和民警相继赶到现场,经医生诊断确认包某已经死亡。经司法鉴定,包某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的基础上,因乙醇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2017年11月20日,戴某玲和2个婚生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某等7人共同承担包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591799.7元。

南安法院接案后,于2018年2月5日进行庭前调解未果后,4月17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官认为,包某应当对自身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包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为526799.7元。法院一审判决,宴请组织者刘某未尽提醒、劝阻和照顾等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即63215.96元;陈某、戴某对共同饮酒的人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15803.97元;许某、黄某未尽到特殊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5268元;另外两名同桌人未参与饮酒也无劝酒,且在聚餐中途先行离开,可不承担有关责任。

泉州市区存在不少私收停车费情况 警方:可拒缴费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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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存在不少私收停车费情况 警方:可拒缴费并报警

­ 泉州市区祥景家园门口的内沟河旁未施划停车位,保安大叔称停车过夜20元,白天10元。

­ 在泉州市区开车出行,不少市民常为寻找停车位感到头疼,有人就在这事上动起了歪脑筋,冒充停车场管理员私自收取停车费。近日,在市区开元寺附近私自收取停车费的女子被警方抓获,并被处行政拘留5天,此事经早报报道后,引发众多市民关注,不少市民直呼解气。众多网友在早报官方微信上留言,举报中心市区存在不少私收停车费乱象,记者就此展开暗访。律师表示,私收停车费属违法违规行为。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停车缴费时应注意核对有关收费人员的资质,索要正规的停车发票,否则交了钱仍属于违法停车,遇到不正规的停车收费现象车主们可以拒绝缴费,并及时投诉、报警。

­ 【市民反映】

­ 网友吐槽私收停车费 有人交了钱还被贴单

­ “泉州第一医院旁边好多私人收费的情况,而且是1小时10元。”

­ “大坪山景区入口也有这样的现象,对停在路边的车也强行收费。”

­ “清源山山门口,一辆车收5元,索要停车票就说没有。”

­ “鲤城区法院门口,当地老人会私自收费,存在很久了,收了钱也没有正规票据。”

­ “泉州森林公园门口也有收费的,就在马路边。”

­ “南俊路状元街对面,也有附近的阿姨在收停车费,停在那个路段明明违法,阿姨还引导别人去停车。”

­ ……

­ 这两天,众多市民网友纷纷吐槽自己遭遇的私收停车费乱象。

­ 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曾有一次他把车停在温陵路祥景花园旁边,一名保安前来找他收费。路上没有划车位,吴先生与保安理论起来,保安称停这里就要收费,吴先生因有急事,只能无奈交钱,找保安要发票,保安说没有发票。“没办法,如果没交钱,又怕他恶意损坏车辆,放气,更得不偿失。”吴先生无奈地说。

­ 吴先生的情况,不少市民也曾遇到过,因为害怕车子被损坏,又不想太过计较,只能花冤枉钱。还有读者反映,自己被假管理员引导去停车,交了钱后还因为违停被贴罚单。

­ 【记者暗访】

泉州市区存在不少私收停车费情况 警方:可拒缴费并报警

­ 市区东街4号区煌华商厦后的巷子里,负责收费的阿婆忙着腾出车位。

­ 市区金池巷

­ 停车一小时10元 停得久得多交钱

­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金池巷。该处正是泉州市第一医院后门位置,医院内车位紧张,不少市民便将车停在金池巷附近,路边店面门口都停满了车辆。“停这里、停这里。”几名老人在现场引导着市民停车。

­ “停一次多少钱?”记者询问其中一名老人。老人先问要停多久,并称停一个小时10元,如果久的话就要多交钱。

­ 附近一处小空地里,也有多名老人在引导停车和收取停车费。记者在现场逗留了半个小时,发现陆陆续续有车辆停到这里,老人们忙得不可开交。

­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来医院办事,找不到车位只能停在这里。“一个小时10元钱,收费是挺高的,但是能找到车位就不错了,所以没怎么计较。”张先生说,这些老人有的是附近的居民,有的是店面的主人,守着各自的地盘,收费现象持续已久。

­ 清源山山门附近

­ 阿婆收费不开票 还与车主起争执

­ 记者近日来到清源山山门附近,原本不宽的道路两边都停着车,只剩下一辆车的宽度容车辆通行,几名阿婆守在一旁。一名阿婆过来引导记者停车后,便称要收钱,“一辆5元”。记者质疑这里没有收费公示牌,为何要收费。阿婆称要停车就要收费,收费也没有票据。

­ 在一旁,一名停车的市民还因为停车费的事和阿婆争执起来。“5元钱都舍不得给,你不要停了。”阿婆丢下这样一句话,该市民随即将车开走了。

­ 据周边居民介绍,这样的现象已经持续很久了,由于旁边解放军第180医院车位紧张,加上周边有一些休闲山庄,不少市民会将车停放在此处,几名阿婆就在这里自己收停车费,每天都有车来停。之前曾经被整治过一次,后来阿婆们又出现了。

­ 市中医外科医院路段

­ 阿婆守在医院门口 停公共车位也收费

­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南路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只见医院门口有两三个阿婆坐在椅子上,向进入医院的人收取停车费。记者将电动车停放在中山南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上,经观察发现,阿婆一般向进入医院的市民收取停车费,前往旁边店家的市民则没有被收钱。

­ 随后,记者欲走进医院,一名阿婆背着包站起来走向记者,“交停车费,一辆车一元钱”。记者质疑停在公共车位里为何还要收费,没进医院的人怎么不用交钱,阿婆称她们帮忙看车,每辆车都要收。

­ 记者交钱后询问阿婆有没有票据,起先阿婆表示没有,后来又称发票已经用完了。

泉州市区存在不少私收停车费情况 警方:可拒缴费并报警

­ 南俊路状元街牌坊下车辆扎堆停放,均是要收费的。

­ 市区南俊路

­ 路边巷内私收费 停车还能“预约”

­ 前日,记者来到南俊路状元街对面路口,几辆车停在牌坊后的路边,一名老人看见有“客户”,急匆匆上前收费,每辆5元。

­ 除了路边的几个位置,把车停在旁边一条小巷进去的一小片空地也是老人来收费。位置不多,也没有画线。老人告诉记者,这里的位置可以预约,过夜20元。当问及是否有停车票时,老人从包里找出了一张皱巴巴的5元停车票,并未像正规停车收费员一样有成叠的崭新停车票,她告诉记者,如果需要20元的票也可以提供。据记者了解,老人只管收费,若车辆停放时发生什么意外状况并不负责。

­ 记者在此处逗留了半个多小时,不断有车前来停放,因南俊路上的停车位比较紧张,来停车的市民一般掏出钱包付钱。

­ 鲤城区法院附近路段

­ 记者刚刚停好车 就有老人来收费

­ 记者近日来到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鲤城区人民法院附近路段,刚刚停好车,两名老人就上前索要5元停车费。老人称,停放电动车也需交费,每辆1元钱。

­ 记者表示不想交费,想换个位置停,并准备将车开到拐向法院的路边,老人称那些位置也要收费。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停车票时,老人出示了一张上面印有浮桥街道新步社区老人会的停车票。

­ 前来办事的市民郭小姐告诉记者,她曾经把车停在该路段的路边,也有老人急匆匆地跑过来要收费,“她们告诉我,是社区老人会收的。我经常过来办事,常见到有人和老人家吵起来,不愿意交费。有些人坚持不交,就会把车开走,停到更远的地方去”。

­ 据记者观察,在此收停车费的老人们还是“轮班制”,隔一段时间后就有其他老人来接班。

­ 【律师说法】

­ 私收停车费属违法违规行为

­ 私收停车费,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早报法律顾问团律师表示,私收停车费属违法违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5月施行的《泉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未经授权的部门、机构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一律不得收费。

­ “根据外地案例和近期开元寺旁私收停车费的案例,私收停车费面临行政处罚,对私自收取停车费的人员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也可以追缴违法所得。”律师说。

原标题:【直击】不少市民举报 记者暗访私收停车费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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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评论 (3条)

  • 张张科技迷2小时前
    非常全面的分析!具身智能这块确实今年进步很大,我家已经用上了扫地机器人升级版,体验完全不一样了。
  • 王王思远5小时前
    AI监管这块说得很好,安全确实应该放在首位。希望国内也能尽快出台更细化的标准,让行业发展更规范。
  • 陈陈小雨8小时前
    期待下半年的发展!绿色AI这个概念很值得关注,毕竟算力消耗确实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