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办事材料“可共享” 线上缴费“零跑腿”
为解决群众办事材料重复准备、重复提交和缴费繁琐等问题,近期,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打破数据壁垒,在微信公众号试运行“共享材料”“缴费服务”,为群众提供有温度、有速度的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掌上办“最后一公里”。
群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或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泉州政务服务APP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后台审批部门受理后,办事群众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将自动保存至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个人材料库。当办事群众再次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申请办事时,系统将自动识别关联办事群众历史办件所提交的电子材料,自动调取材料,实现历史申请材料免提交,真正实现“办事材料只交一次,共享信息惠及多方”。
“共享材料”怎么用?工作人员介绍,办事人员可通过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选择共享材料模块。点选“我的材料”,可查看本人名下材料库所有电子材料;点选“新增材料”,可制作上传新的电子材料;点选“我要授权”,可将本人材料授权给其他人员使用,勾选需要授权的材料,点击“发起授权”→填写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确认授权;点选“调用记录”,可查看本人材料被使用的记录。
此外,借助公众号微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手房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审批事项的线上缴费服务。群众可直接点击中心微信公众号的“缴费服务”进行缴费,打破缴费的时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在家即可完成缴费。
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掌上办”,为企业群众松绑减负,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政务服务“掌上办”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泉州晚报记者 林书修)
七旬老人被电动车撞伤 养伤时摔落床意外身亡
原标题:七旬老人被电动车撞伤 养伤时摔落床意外身亡
家属认为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涉事外卖公司则认为是护理不周导致 司法调解中心:不能要求交通肇事行为侵权人承担老人死亡的赔偿后果
海峡网5月11日讯(泉州网记者 陈玲红 通讯员 李志乾)老人过马路时被外卖小哥的电动车撞倒,经检查左小腿骨裂,卧床休养期间,老人意外地从床上摔下,家属发现时老人已经身亡。家属认为外卖公司应该对老人的死亡负责,表示老人是被车撞伤才会从床上摔下致死;而外卖公司则认为,他们的过错在于撞倒老人,与老人从床上摔下是两码事,不应全由他们负责。
这件事的责任到底应该由谁负?南安市司法局联合调解中心日前就此案进行了调解。
老人意外身亡 责任归属引争执
不料,2月19日,吴某的老伴回家时看到他躺在地上,脸朝下,已没气了。当天,家属得知情况后即报警,警察勘查现场后排除了他杀可能。
吴某的家属认为,吴某的死亡与被电动车撞倒脱不了干系,因身体受损老人才会从床上摔下死亡,故向外卖公司索赔10万元。而外卖公司则认为,他们的过错在于撞倒了老人,与老人摔落床无关,结合老人过世的实际,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增加补偿至6万元。
双方一时谈不拢。5月2日,双方当事人到南安市司法局联合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七旬老人 被外卖电动车撞骨裂
要说这件事,还得从1月26日中午12时说起。当时75岁的吴某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撞倒了,当时就倒地不起。送医检查后发现,老人左小腿有骨裂现象,医生建议他要么打石膏,要么做手术。
吴某虽然上了年纪,但平时身体还算硬朗,考虑到送外卖挣的也是辛苦钱,加上自己平时喜欢到处走走,因此医生的两种建议他都没有采纳。经朋友介绍,吴某去看了老中医,并拿了些草药在家自己敷。休养期间,外卖公司管理人员去看过老人,并就赔偿问题征求老人意见。老人及其家属表示,敷了草药腿已消肿,认为病情并不严重,想再观察一下病情,视后期情况再谈赔偿问题。
外卖公司 补偿老人家属8.5万元
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李志乾介绍,要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需要4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本案中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在先并致死者受伤,但导致老人死亡的原因并非交通事故,而是疏于护理导致的二次伤害。因此,本案不符合上述构成要件,依法不能要求交通肇事行为侵权人承担老人死亡的赔偿后果。
经调解,最后以外卖公司补偿老人家属8.5万元达成协议。
据了解,南安市联合调解机制已实行多年,如果您有纠纷需要调解,只需到所在镇司法所的调解中心登记申请即可。登记之后,调解员会主动与当事双方联系,在双方都愿意调解的情况下,开展免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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