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本已造成伤害,车祸成因住院过程中又遇诊疗过错致损害进一步扩大,后续这种交通事故责任与医疗过错责任交织的损害索赔复杂局面该如何厘清?近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责任竞合的多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院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边界、该何精准划分赔偿比例为受害人撑起“权益保护伞”,维权午夜福利视频导航既清晰界定了事故方与医疗机构的车祸成因法律义务,也为今后司法实践中处理同类疑难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后续裁判思路。
案情回顾:事故受伤遇诊疗过错,损害索赔损害扩大起纷争
2021年2月18日,多元原告张某推行农用机械在前,该何被告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后,维权双方同向前进至事故发生处,车祸成因91原网站被告李某所驾车辆与农用机械左侧轮胎碰撞发生碰撞,后续造成原告张某受伤、损害索赔农用机械和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随即被送往当地某医院治疗,医院为其实施骨折内固定手术。术后,张某按照医嘱在为其实施手术的医院定期骨科随诊,2021年12月28日在门诊复查时DR报告单印象载明:“部分内固定松动?请复查”,于2022年2月20日继续在该医院门诊复查,91精选DR报告单显示内固定未松动。期后张某因腿部疼痛加剧于2022年3月17日转至另一骨科医院门诊复查,DR印象诊断为内固定钢钉断裂,原告第二次住院后进行二次手术拆除断裂的内固定并重新安装内固定。张某认为,交通事故是损害发生的源头,而某医院的手术过错导致其损害扩大,故将肇事方李某、车辆保险公司及某医院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厘清责任比例,依法公正裁判
本案属于“多因一果”的噼里啪啦高清完整版观看案件,关键在于厘清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并根据各侵权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影响程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范围。关于交通事故与医院诊疗行为分别对张某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经张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为:原手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次要原因,原因力大小理论值为16%~44%。关于交通事故与医疗过错的责任分界节点及责任比例划分认定。原告在被告原手术医院的复查中均未发现“内固定松动”,直至原告在第三方医院检查发现内固定松动、断裂,小 伸女生 里姿势原手术医院显示“未松动”阻断医疗过错的认定。因此责任分界节点应当为“医院检查确诊”,结合鉴定意见及鉴定机构的答复,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分析时,虽张某出院后的活动行为对螺丝钉断裂有一定影响,但患者自身外伤仍是主要作用,自身活动对螺丝断裂的影响微乎其微。故应当以第三方医院确诊内固定松动、断裂之日至原告第三次住院取出内固定为医疗过错责任区间,原告的损害结果与医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被告某医院应当按责任份额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原告住院期间的住院记录、检查报告,鉴定意见等证据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作出如下裁判:
一、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向原告张某赔偿48325.95元;
二、被告某医院应当向原告张某赔偿17376.92元;
三、被告李某应当向原告张某赔偿18666.75元;
四、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遭遇责任竞合,依法理性维权
此类交通事故与医疗损害责任竞合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留存事故认定书、诊疗记录、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2. 若认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需及时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这是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核心依据;
3. 维权时可将肇事方、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一并列为被告,由法院在同一案件中厘清各方责任,避免分案诉讼增加维权成本;
4. 赔偿主张应遵循“实际损失填补”原则,合理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不得重复索赔。
在多因一果的案件中,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表明,多个行为导致同一损害结果发生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行为的性质、作用及因果关系的大小来判断各行为人的责任,以确保责任分配的公平合理。
法条链接:明晰法律依据,守护合法权益
该案的审理关键在于明确责任竞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规则,相关核心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本案中交通事故与医疗过错分别构成独立侵权,法院根据鉴定意见确定了各自责任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明确了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承担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界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归责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医疗机构的诊疗过错导致损害扩大的,受害人可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追加医疗机构为被告,法院一并审理责任划分。
惠安新开通25路公交线路 明起可坐公交车逛小岞
原标题: 惠安新开通25路公交线路 明起可坐公交车逛小岞
海峡网10月31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陈冬梅 林泳坤)明日起,惠安县将新开通25路公交线路,往返惠安东门车站和小岞公交站,串联起县城与涂寨、东岭、净峰、小岞等乡镇。
惠安25路公交线路全程32公里,每12分钟运行一班,惠安东门车站首末班时间为6:20—17:50,小岞公交站首末班时间6:20—18:00。线路全程票价5元,分段计费,无人售票。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惠安首次开通直达新晋网红景点小岞美术馆的公交线路。今后,市民就可以坐公交,前往滨海风情小镇打卡拍照了。市民从中心市区出发可以乘坐K701到惠安东门车站后,换乘25路公交前往。
欠债不还被限制高消费 冒用他人身份搭动车被人脸技术识破
原标题:欠债不还被限制高消费 冒用他人身份搭动车被人脸技术识破
因欠400万元不还,吕某双被限制高消费,她便耍起小聪明,借用他人身份证买动车票,欲乘动车出行,不料被识破,警方不仅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还将情况通报给法院。
欠债不还被限制高消费,竟冒用他人身份搭动车,结果被人脸技术识破——
先被公安行政拘留3日 再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海峡网3月1日讯 (泉州网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东飘 陈旭裕 文/图)昨日,被执行人吕某双结束3日的行政拘留,刚走出拘留所,就被丰泽法院宣布司法拘留15日,又送进了拘留所。
据丰泽法院介绍,因欠400万元不还,吕某双被限制高消费,她便耍起小聪明,借用他人身份证买动车票,欲乘动车出行,不料被识破,警方不仅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还将情况通报给法院。原来,法院苦苦寻找吕某双未果,这回在民警的帮忙下,终于找到了她。

吕某双(左)刚恢复自由,当场又被司法拘留15天。
欠400万元不还 夫妻俩被“限高”
“我们是丰泽法院的!”昨日上午,法官早早来到泉州市拘留所,出现在吕某双面前,她一脸惊讶。
昨日是吕某双结束3天拘留所生活的日子,她没想到,刚恢复自由,法官就上门了。
“你和丈夫欠吴女士的钱,判决后怎么不还呢,也不配合法院执行?”面对法官的问题,吕某双反复说,自己没钱还。
法官介绍,几年前,吕某双和丈夫吕某灿向吴女士借款400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但夫妻俩并未按约定还款,后被吴女士起诉到丰泽法院。法院判决吕某灿夫妇必须偿还400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然而,判决后,两人未还款,吴女士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一切措施,但未能找到吕某灿夫妇,也未查控到他们名下的财产。”法官说,法院依法将他俩列入失信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其中一条就是限制其乘坐动车。
借身份证买车票 被人脸系统识破
其实,吕某双也知道自己被“限高”了,无法乘坐动车。
4天前,吕某双出现在泉州火车站,她购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动车票。然而,安检时,她还是被拦住了——尽管借了张相貌跟她有些像的身份证买动车票,但动车站的人脸识别系统还是显示车票上登记的信息,与吕某双不符。
火车站的民警闻讯赶来,对其采取相关措施。吕某双交代,因为自己是被执行人,被“限高”,就想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出行。
据悉,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旅客列车都实行实名制购票验票乘车制度。旅客购买车票均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客进站乘车须同时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时由铁路部门客运人员、公安人员进行查验。“票、证、人”信息一致,方可进站。
警方查实了吕某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于是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吕某双因此被送到拘留所关押。
解除关押又被拘 联合惩戒显威力
鉴于吕某双系被执行人的情况,火车站派出所及时将该情况通报给丰泽法院。
“我们一直在找吕某双和她的丈夫,但无果。”法官介绍,2月28日是吕某双解除行政拘留的日子,他们一早就赶到拘留所与她碰面,“防止她跑了。”
在确认吕某双仍无还款安排和未配合法院执行、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等情况下,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吕某双当场又被送进拘留所关押,让其受到处罚。
据悉,为了破解执行难,丰泽法院与警方、银行、机场、车站、房产国土部门等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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