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出炉 六闽企入选 泉企占两席

原标题: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出炉 六闽企入选 泉企占两席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了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全国共有68家企业上榜。福建有6家企业入选,其中泉企占2席

海峡网1月18日讯 (泉州网记者王树帆)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了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全国共有68家企业上榜。福建有6家企业入选,数量在各省(市、自治区)中位列第一,其中泉企占2席,分别是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据了解,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是在深入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背景下,根据工信部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审核考察,考核主要从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着手,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名单显示,此次入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68家企业来自全国各地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的下属企业,涉及环保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电子科技等行业。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将撤销称号。工信部和财政部还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挖掘机违法上路碾压共享单车 雇主及驾驶员双双入罪

东南网4月8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庄小强)近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一挖掘机违法上路,碾压共享单车酿成亡人事故,挖掘机驾驶员及雇主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挖掘机违法上路,碾压共享单车驾驶人

2020年9月,被告人杜某在明知被告人刘某(男,贵州人,1999年出生)无机动车驾驶证、挖掘机操作证的情况下,仍雇佣刘某驾驶挖掘机作业。12月8日上午,杜某指使刘某驾驶一部无牌轮式挖掘机从丰泽区云石路停车场出发到晋江一工地作业。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7时10分许,刘某驾驶该挖掘机行驶至丰泽区云鹿路云山小学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被害人陈某(男,湖南人,1969年出生)驾驶的共享单车发生碰撞,致陈某倒地后被挖掘机碾压,造成陈某受伤及共享单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陈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责,与雇主双双入罪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刘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轮式挖掘机在肇事路段借道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陈某驾驶无牌自行车违法进入肇事路段机动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挖掘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杜某指使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也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警提醒:挖掘机不可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等国家标准的规定,挖掘机属于轮式自行机械车,用于场(厂)内工程作业,一般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因此依法不能上道路行驶。

此外,此类车辆重心高、稳定性差,刹车技能相比一般机动车辆较弱,且存在不小的视线盲区,上路行驶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因此原则上应当使用平板车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