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之泉州地标】十桥越江跨海 空中桥见巨变
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之泉州地标】十桥越江跨海 空中桥见巨变
改革开放40年来,泉州桥梁建设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远超历史,技术上更是突飞猛进,一座座大桥横越晋江。
海峡网12月5日讯(泉州网记者 陈小芬 林福龙)改革开放40年来,泉州桥梁建设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远超历史,技术上更是突飞猛进,一座座大桥横越晋江,2015年建成通车的泉州湾大桥更成为长度全国第六、福建第一的跨海大桥。这一道道越江跨海的长虹,缩短了空间距离,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带动了经济快速发展,见证了泉州城市变化和百姓生活的美好变迁,谱写出一曲动听的桥城交响曲。
对照
相隔27年航拍对比 看条条巨龙横江过
1991年,家住泉州市区的泉州文化人陈世哲曾坐上军用飞机,拍下了泉州大桥的模样,照片中的泉州大桥两端楼房低矮、多是田地,桥面上车流稀疏。横跨在晋江的除了泉州大桥,还有建于宋代的顺济桥、笋江桥。
陈世哲早先从事文学创作工作,1980年学习摄影,多了一个关注、记录生活场景的工具。他说,每每翻阅那些用镜头拍下的泉州城的模样,对比现在,都让人感叹城市的变化太大了,改革开放以来,泉州市区的大桥一座接一座建起,除了泉州大桥、刺桐大桥外,他还拍过即将合拢的后渚大桥、沉洲大桥。
对比当年陈世哲搭军用飞机上天,如今航拍利用现代遥控无人机已可轻易实现,镜头下横跨晋江而造的大桥越来越多,沿江高楼林立,呈现着现代都市的时尚与风采,入夜更是霓虹闪烁,美不胜收。
亲历
从搭小舢板过晋江
到桥桥通风雨无阻
家住晋江陈埭的丁明权今年60岁,上世纪七十年代到泉州市区走亲戚时他走的是浮桥和旧顺济桥,骑自行车要1个多小时。在他记忆里,旧顺济桥很窄,只有两车道,除了这两座桥,有时他还会走水路,坐摆渡船,“那就是个小舢板,一次只能上五六个人,很不安全。”
如今,跨越晋江的一座座大桥给市民带来极大方便。丁明权说,这些桥梁中,泉州大桥、刺桐大桥、晋江大桥、田安大桥等他都走过,通过晋江大桥开车不到10分钟他就可以到泉州市区亲戚家,非常便捷,“泉州夏天多台风,以前一下大雨或台风都没法到泉州市区,现在有了这些桥,风雨无阻。”
2016年元旦刺桐大桥取消收费,让住在刺桐大桥边上晋江溜石村的陈大姐很兴奋。她说,没有刺桐大桥时,因渡船不方便也不安全,他们与泉州市区的亲戚很少走动,而刺桐大桥建成后虽交通方便,亲戚还会拿过桥费开玩笑称不想到她家串门,取消过桥费对人们来说无疑是大好消息。
变迁
40年越江跨海
为城市注入活力
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泉州经济快速发展,给桥梁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特别是随着“先行工程”建设和高速公路的建设,泉州桥梁建设取得引人瞩目的成绩,不论桥梁的建设技术水平,还是桥梁的类型、数量,都是领先水平,“这些桥梁缓解了泉州市区过江的交通压力,发挥了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带动了桥南桥北的共同发展。”目前,泉州还在推进三大跨江通道东海隧道、金屿大桥、百崎大桥的前期工作。

1985年,马车满载货物经过泉州大桥,彼时汽车还不多见。 (陈世哲/摄)

1991年,泉州市区仅有泉州大桥和无法通行汽车的旧顺济桥跨晋江而过。 (陈世哲/摄)

2018年,一道道长虹横卧晋江之上,璀璨夜景美不胜收。(潘登/摄)

世界首座“开”字形斜拉桥—泉州晋江大桥 (潘登/摄)
【泉州现代大桥一览】
●泉州大桥:第一座现代大桥
●刺桐大桥:国内首座BOT桥
●笋江大桥:跨江纽带桥
●顺济新桥:延续古桥历史文脉
●沉洲高速公路桥:跨江高速桥
●后渚大桥:首次采用“无底套箱”工艺与技术
●晋江大桥:世界首座“开”字形斜拉桥
●黄龙大桥:首座市政景观桥
●田安大桥:首座钢结构桥梁
●泉州湾大桥:福建第一长桥
结婚时聘金未给打欠条 离婚后老丈人拿欠条追讨
原标题:结婚时聘金未给打欠条 离婚后老丈人拿欠条追讨
许下5万元聘金,直到与妻子分道扬镳,胡某也没给。离婚后,原来的老丈人拿着这张5万元聘金欠条,要求胡某付钱。
法院:聘金属赠与行为,未实际交付前可撤销承诺
海峡网12月17日讯 (泉州网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余淑霞)许下5万元聘金,直到与妻子分道扬镳,胡某也没给。离婚后,原来的老丈人拿着这张5万元聘金欠条,要求胡某付钱。那么,这笔钱该不该给呢?
安溪法院介绍,胡某原系林某建的女婿。胡某与林某建女儿结婚时,两人约定聘金为5万元,但胡某因故没有支付。
今年4月,胡某与林某建的女儿离婚。当时,林某建要求胡某出具了一张包含结婚聘金5万元的欠条。现在,林某建以胡某拖欠聘金为由将其诉至安溪法院。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给付聘金是我国的一种传统习俗,属于赠与性质的行为,应以款项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因此林某建以拖欠聘金为由要求胡某支付5万元,不予支持。
法官介绍,聘金欠条可以看做一种赠与承诺,这种承诺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在聘金并未实际交付、聘金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男方(赠与人)即使出具聘金欠条,也有权在给付聘金前随时撤销相应的赠与承诺。
给付彩礼、嫁妆等行为系我国传统习俗。今年,中央要求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俗。法院也倡导双方家庭按照实际情况给付彩礼、嫁妆,不要让高价彩礼“绑架”了美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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