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1日,岁学杀人“于新建案”申诉阶段的徒工代理律师陈光武与姜玉清走访案发现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
连片的罪玉米比人高出了一大截,叶子开始发黄;大豆田里,母皆搞鸡网站豆杆和豆荚已成黄褐色。岁学杀人22年前的徒工秋天,地处河南省东部的罪郸城县,到了收获季。母皆
于新建的岁学杀人讲述中,2003年9月30日早上天刚蒙蒙亮,徒工他就下地干活了。罪他是母皆啪啪入口郸城县宜路镇于庄村人,平日在临县沈丘一家汽修厂当学徒,岁学杀人两天前向老板请假,回家收秋。
没等到母亲侯桂兰喊他回家吃早饭,镇上派出所的人先到一步,把他带走。17岁的于新建,成了一起14岁少女被杀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2004年12月22日,案件一审宣判,于新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侯桂兰则因坚称案发时儿子不在家,9.1精选被判犯包庇罪,获刑两年。
二审维持原判,母子俩当时没有申诉。随着在电视节目上不断看到有冤案平反,他们决定申诉,聘请参与过聂树斌案申诉阶段的律师陈光武代理。
案发21年后,2024年11月2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1久 无套直看片红桃
玉米地里的凶案
2003年9月22日早晨大约6点40分,宜路镇供销社职工单芳华骑上电动三轮车,从镇上的新华书店出发,去岳庄中学卖书。
道路逐渐变得颠簸。他先从柏油路铺就的乡道往东走,然后向南,进入乡间的砖渣路,最后拐进田间一米多宽的土路。
在案笔录显示,距离岳庄约六百米处,单芳华注意到一个穿着粉色毛衣、格子裤的911行情网站电视在线百度芒果女孩趴在路旁,身上背着黑色书包,腿下边还有辆自行车。走近时,他发现女孩胸下有血迹,嘴唇发紫,已经没了呼吸。
单芳华掏出手机拨打120。不过,由于此地与安徽接壤,电话拨到了安徽省界首市急救中心,联系不上郸城县120。之后,他翻看死者书包,确认是岳庄中学的学生后,开着三轮车到学校,通知了老师。
死者于梦(化名),14岁,初一学生。她家住在宜路镇北边的于大美庄,离学校约三四里地。家中四姐妹里,她是最小的那个。案发时,于梦的父母在洛阳收破烂,二姐也外出打工,留下22岁的大姐在家,照顾还在上学的于梦和三姐。
于梦的母亲已年逾七十。出事后,她和丈夫回到村里,不再外出打工。之后好几年,她哭得“脑子疼,眼睛也睁不开”。她还记得,小女儿“就愿意上学”,自己没给她买过书,但她带回不少奖状。
上学路上,一下雨,鞋子上就沾满了泥巴。于梦和母亲说过,等长大上班了,要把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都给浇成平坦的柏油路。
于梦没能实现这个愿望。尸检报告显示,她被人用锐性器械(如单刃刀)刺中左胸部致心脏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
案发当天下午,农民郭绍成在案发地往西三百多米的玉米地割草,捡到一把刀。“很亮,看着刀子很锋利”,刀头大约有4寸长,木质刀把约3寸长。
据他在案卷里的描述,发现刀子后,他随手捡起,抹了抹刀刃上的土,扔到草筐里,就回家了。夜里躺在床上,他想到这把刀可能和凶案有关。次日一早,他到捡到刀子的地方,把刀交给了于梦舅舅。
路上,于梦舅舅遇到一岳庄中学学生,便让这个小孩通知校长取刀子。后来,学校的一名老师取走刀子,交给了宜路镇派出所。
勘查现场时,办案人员发现,在郭绍成捡到刀的位置向
前夫贷款买豪车 离婚女教师“飞来横债”120万元
原标题:前夫贷款买豪车 离婚女教师“飞来横债”120万元
晋江一离婚女教师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她才发现自己莫名欠款120万元,一查是其前夫贷款买豪车引发的,但她确信自己未曾签过任何借款文书。
蒙了!女教师“飞来横债”120万元
一查是其前夫贷款买豪车引发,检察官发现疑点最终法院免除
海峡网3月22日讯 (泉州网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林婷莉 林翠霞)晋江一离婚女教师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她才发现自己莫名欠款120万元,一查是其前夫贷款买豪车引发的,但她确信自己未曾签过任何借款文书。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检察院了解到,经检察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当事教师得以免除120万余元的债务,挽回财产损失。
银行账户被冻结 发现名下欠了巨债
检察官介绍,2016年3月,吴某芬(化名)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几番查证之后,才知道自己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向某银行支付120万余元的本金和利息。
吴某芬蒙了,自己是普通教师,做本职工作本分生活,哪来的巨额欠款,又怎么会摊上此官司。于是,她到法院查询,发现判决书载明:2013年10月,陈某(吴某芬前夫)和吴某芬向银行借款128万元用于购买豪车,二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系违约行为,应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共计120万余元。
然而,吴某芬说自己对这笔借贷并不知情,也未曾签过任何借款文书,且她在2014年4月已和陈某离婚,并认为法院在未找到她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判决。
笔迹鉴定是冒签 最终免除债务
随后,晋江市检察院委托上级检察机关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借款文书上“吴某芬”签名的确是他人冒签的。经审查调查,检察院进一步认为:1.签名是伪造的,无法证明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2.借款用于购买豪车,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3.离婚协议未对豪车进行处置,吴某芬并未分享该笔借款带来的利益。
于是,检察院以该案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等情况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吴某芬得以免除120万余元的债务,挽回财产损失。日前,吴某芬来到晋江市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据介绍,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各类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再审判决、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窗口: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申诉电话:12309。
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 检察官发现关键点
吴某芬告诉检察官,离婚后,她除了独立生活外,还要赡养父母、抚养小孩,且自己并未获得任何与该笔借贷相关的利益,这莫名其妙的120万元债务给她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压力。吴某芬确信,自己从未在任何银行的借款文书上签过字,为此一定要讨回公道。于是,她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12月,她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2018年1月,得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吴某芬不想放过机会。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受理申诉后,检察官详细审查材料,并开展调查工作,发现了几个关键点:1.银行借款文书上的“吴某芬”签名有伪造嫌疑;2.“120万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3.吴某芬与陈某离婚后分居两地,所以对判决不知情。
国庆期间全市共查处酒醉驾400多起
原标题:国庆期间全市共查处酒醉驾400多起
海峡网10月8日讯(泉州网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媛 吴小玉)国庆黄金周期间,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7700余人次,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000多起。其中,酒驾325起,醉驾87起,超员1700多起,涉牌涉证3700多起,其他各类严重交通违法3200多起。
据了解,国庆期间交警上路疏堵保畅,并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酒醉驾违法行为,交警在酒醉驾行为常发的酒店、餐厅、KTV、大排档等场所及周边道路,以设卡检查与巡逻盘查相结合的模式,昼夜轮巡、分散设卡,提高酒醉驾查处密度和频率,最大限度地对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10月3日晚上11时许,丰泽交警动车站中队开展夜查行动,巡逻至普贤路时发现驾驶超标电动车的王某疑似酒驾,执勤人员将其拦截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当事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达酒驾标准。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400元并记39分的处罚。王某所持驾驶证将被暂扣半年,且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假期娱乐的同时,更应注意交通安全,勿存侥幸心理,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交警将继续保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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