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老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需关注五种症状就医指南》,人感染新针对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冠病健康风险和就医时机提供具体指导。指南强调,毒后老年人因自身免疫能力较弱,需关感染新冠病毒后病情进展可能更迅速,注种症状91不用下载免费观看需特别警惕高热、老年呼吸困难、人感染新意识模糊、冠病胸痛和消化道症状等五种情况,毒后一旦出现需立即就医。需关该指南的注种症状发布旨在为老年群体提供科学、及时的老年医疗干预参考,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人感染新对当前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冠病快乐到家电影下载

指南出台背景与目标

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毒株,其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老年人群因基础疾病多、免疫功能下降成为感染后的高风险群体。2022年11月至12月,全国医疗机构收治的病毒性肺炎病例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超过50%,其中重症患者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年龄段。为应对这一情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组织专家组依据既往诊疗经验和最新临床数据,制定该指南。指南明确指出,60岁以上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快播4.0不升级版需重点关注高热持续超过3天、呼吸困难(如静息状态下出现明显气促)、意识状态突然改变、剧烈胸痛或持续腹痛、以及无法进食伴明显脱水症状(如连续两天未排尿或尿量显著减少)等五种典型或预警症状。这些症状的出现,提示可能存在病情加重或并发症风险,需尽快启动医疗干预程序。

五种症状的临床意义

指南中,高热症状被定义为体温≥38.5℃且持续3天以上,需警惕其可能引发的心肌炎、脑膜炎等并发症。临床数据显示,超过65%的快播4.4永不升级版下载老年重症病例首发症状为高热不退,尤其需注意夜间体温监测。呼吸困难标准为患者出现明显的呼吸频率加快(>30次/分)或呼吸困难,或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意识模糊表现为反应迟钝、对时间地点定向力障碍,是脑部缺氧或感染进展的重要信号。胸痛或腹痛需结合其他症状综合判断,可能是肺栓塞、心肌梗死等急症的早期表现。消化道症状如剧烈呕吐、腹泻超过2天未缓解,可导致严重脱水,老年患者因代偿能力差,脱水症状更易显现。快播4.5官方下载上述五种症状中,任意一种出现且伴随原有基础疾病加重,均应立即就医。

就医流程与时机把握

指南提出,老年人出现上述症状时,应优先选择具备定点救治能力的社区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咨询初步评估风险等级。若症状持续恶化,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说明患者年龄、基础疾病和症状特点。紧急就医时,应携带既往病历资料和近期用药清单。指南强调时间窗口的重要性:高热患者需在发病3天内用药退热,呼吸困难患者应在出现症状2小时内得到氧疗支持。以某三甲医院接诊的案例为例,一名78岁糖尿病老人出现高热伴随意识模糊,因家属在指南发布前犹豫6小时才就医,最终导致病情迁延,需气管插管治疗。而另一例肺气肿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后1小时内就诊,通过无创通气有效控制了病情进展。数据显示,早期就医可使老年患者重症转化率降低约20%,住院时间缩短约1.5天。

基层医疗机构应对措施

指南特别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人新冠救治中的关键作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简易呼吸设备、血氧仪和指夹式脉氧仪,建立快速转诊通道。针对居家隔离老人,鼓励使用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远程跟踪病情。以北京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通过建立"1医生+2护士+1社区网格员"的居家巡诊团队,为辖区300余名高龄老人提供每日健康监测。指南还提出,基层医疗机构需加强医护人员对老年患者特殊用药的培训,例如退热药双氯芬酸钠的日剂量控制在≤75mg,避免因药物选择不当引发消化道出血。此外,指南建议建立老年患者就医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分诊系统优先安排检查,减少患者感染交叉传播风险。

社会反应与防控启示

指南发布后,各地医疗机构迅速响应。北京、上海等地卫健委组织专家解读指南内容,并在社区开展针对性健康讲座。某养老机构反映,通过学习指南后,内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30%。指南的实用性体现在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了既往指南中"建议就医"等模糊表述。中国疾控中心专家表示,指南的推广需结合社区实际,在偏远地区应加强物资保障,确保老人能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支持。目前,部分医院开始试点将指南纳入老年病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培训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未涵盖疫苗接种建议,但临床数据表明,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的老年人,若出现上述症状,其重症转化率可降低60%以上,这提示疫苗接种仍是预防重症的关键。

最新数据显示,自指南发布以来,全国范围内老年重症患者比例下降15%,这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快速响应和患者就医时机的缩短密切相关。后续需持续监测指南实施效果,根据变异株特点和临床数据更新相关内容,并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训,以巩固老年人新冠感染的防控成果。

泉州拟立法规范露天烧烤 摊点统一规划人员持证上岗

原标题: 泉州拟立法规范露天烧烤 摊点统一规划人员持证上岗

【两会民生】摊点统一规划 人员持证上岗

泉州拟立法规范露天烧烤 摊点统一规划人员持证上岗

露天烧烤摊摆放桌子,占据非机动车道。

露天烧烤摊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今年,《泉州市露天烧烤管理办法》将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此管理办法的推出,有望改善露天烧烤摊的问题。

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街巷,直击露天烧烤摊乱象,并采访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直击

露天烧烤摊带来环境污染

1月6日晚上10时许,记者在市区淮秀路看到,道路两侧有多家占道经营的摊点,以露天烧烤摊为主。烟雾弥漫,道路变得拥堵。从淮秀路沿内沟河方向行走,一路走来有近10家露天烧烤摊,谈天、划拳、摇骰子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餐桌下,有用过的纸杯、卫生筷,有揉成团的餐巾纸,甚至还有破碎的酒瓶。雨水井、内沟渠成了摊主们首选的排污地点。周边路面变得滑腻难走。“靠近淮秀路一侧的窗户根本不敢开,害怕烟雾会飘进房间内,而且气味刺鼻。”家住中远名城小区的林先生说,烧烤摊常摆摊至凌晨。

晚上11时,市区义全街,记者采访了正在清洗路面的清洁工,他表示烧烤摊点留下的垃圾污垢,很难清理干净,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

在市区关岳庙附近,有两家露天烧烤摊,记者看到,食客吃完烧烤后,纸巾、竹签、饮料瓶等垃圾直接丢在地板上。

每天晚上11时许至次日天亮前,钟楼附近也是聚集了烟雾弥漫的烧烤摊点,垃圾满地。

治理

55个重要节点实行守点制度

记者从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近几年来,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严禁、背街小巷规范”的目标要求,在占道经营整治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占道经营现象有了明显的改观,2018年至今,全市共查处占道经营211239处,查处夜市大排档16278起。

在长期的整治过程中,执法部门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每天巡查纠正。二是集中整治,每周组织统一行动,对大排档、烧烤摊集中整治。三是实行定人员、定时限、定目标、定位置、定责任等“五定”措施,坚持节点守点,目前中心市区已有55个重要节点实行守点制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到沿街各商户手中,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五是实施疏堵结合,对确因生计问题而从事占道经营的,制定了《便民摊点设置方案》,提供2507个摊位给流动商贩经营。

此外,目前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完成对《泉州市露天烧烤管理办法》的立项评估工作。

建议

统一布局 兼顾经营者、市民利益

泉州市人大代表、鲤城海滨街道金山社区党委书记曾玉云认为,制定出台《泉州市露天烧烤管理办法》很有必要。对露天烧烤摊应进行摸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执行。有堵也要有疏,烧烤也是一种饮食文化,可以规划一些能够让烧烤摊经营的场地。

泉州市政协委员、福建闽荣律师所主任郑奇伟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对露天烧烤摊点的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部门间协作不到位、管理经费投入不足等因素,导致无法有效管理,通过立法规范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更好地兼顾经营者与市民的利益,一是要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比如可规划在距居民区和主干道稍远、适合摆设的地方设烧烤区,统一卫生标准、经营时段、垃圾存放清理和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如健康证等)。二要把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城市绿地和居民聚居区楼下等会严重影响居民通行和正常作息的地方设为严禁摆摊区。三要引导露天烧烤经营者遵守经营时段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如配备垃圾容器、防雨布、环保型无烟烧烤炉等,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四要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泉州晚报社记者 黄枫)

泉州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原标题:泉州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近期,泉州发布了《2019年泉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法律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氛围。

泉州网5月22日讯(记者 王宇 通讯员 李鸣誉)今年5月,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近期,泉州发布了《2019年泉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法律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氛围。

日前,泉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处非办”)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非法金融平台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下乡进村”、不良校园贷等部分非法集资形式发布风险提示,介绍相关案例、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有效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能力。

守好养老钱 警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案例: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资本养老”

2019年3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依法对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上述两家公司,并在北京、河北、山东、浙江等四个省市设立多个一站式养老服务大厅,以高额回报和优质养老服务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资本养老”和“资产养老”项目。目前,7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入驻养老机构集中养老逐渐成为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之一,但是个别养老机构和打着“养老”名义的机构(以下简称“个别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采取欺骗诱导、虚假违规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市处非办介绍,分辨养老机构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可关注相关机构是否有下列主要特点: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老年人通常是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如果对骗子的常用伎俩有一些基础的认识,就可以远离骗局,保护自己辛苦赚来的养老钱。市处非办提醒老年人,在投资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不要恐惧投诉,如果怀疑自己受到了诈骗并且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应及时去相关部门提交投诉申请;不宜对投资不闻不问,要经常监控自己的账户,索要常规的对账单,不要觉得质疑不了解的投资活动是件难为情的事,同时要保留关于投资的所有谈话记录;不轻易做选择,谨防那些“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投资机会,特别是推销员根据内部消息提供投资建议的时候;对销售员适当了解,在投资前一定要事先确认这些销售人员是否具备销售相关产品的许可,或他们所在的公司是否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存在纠纷;对投资的公司进行调查,在投资前一定要对公司的业务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充分了解,不能单凭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留言板上的消息或公司发布的新闻作为唯一的调查依据。

谨防陷阱 认清非法金融平台

案例: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

2018年8月20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破获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经查,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通过在泉州注册成立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在网上设立“财佰通P2P网贷平台”(后更名为“特期贷”),以虚构项目、虚构第三方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累计发生交易额达18亿元,通过涉案平台注册的会员达11万余人,至案发时尚未结清投资款达3.92亿元。

近期,我省各级处非办在非法集资监测和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类非法金融平台,打着“一带一路”“支持三农”“金融创新”“区块链”等旗号,通过编造“高收益、低风险”项目,发行“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些金融平台不是真正的金融服务公司,而是通过假借国家政策,混淆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概念,虚构投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活动。市处非办提醒,这些非法金融平台大多有以下七大特点,公众可认清这些特点,远离此类非法金融平台。

公司名称具有迷惑性。这些金融平台公司名称通常带有“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融资担保”等字眼,但均未持有金融牌照,有些金融平台公司名称故意与正规金融机构名称相近或相仿,以此迷惑公众。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首次代币发行)、IFO(首次分叉发行)、IEO(首次交易发行)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操作手法具有隐蔽性。这些金融平台公司一般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进行交易,并设有专门的网络宣传和微信推广交流群,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取资金。而且这些金融平台公司及不法分子为了方便携款潜逃,频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通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承诺高额收益回报。这些金融平台公司为了利诱群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

编造虚假投资项目。这些金融平台公司一般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或“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高大上的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这些金融平台公司在宣传上舍得下血本,采取请明星代言、请名人站台、请“专家”开研讨会或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传单、进行社会捐款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公众信任。

资金运作不规范。一般这些金融平台公司会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打入个人或公司账户,不是存入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由于缺少第三方监督,不法分子很容易把吸收来的资金转移、挥霍或抽逃。

存着多种违法风险。这些金融平台公司往往通过公开宣传,以高收益为诱惑,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实质还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行为特征。

小心上当 防范非法集资“下乡进村”

案例:假银行高利息吸收公共资金

在南京,一家“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的营业场所,存款流程、手续等方面都与正规银行一模一样,在一年半时间,向443名群众吸收存款4.23亿余元。据了解,2013年1月23日起,曾某担任盟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他与何某某商议,以支付10%-15%高额贴息为诱惑,吸收公共资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假银行案”二审审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和何某某有期徒刑。

近年来,非法集资“下乡进村”趋势明显,农村地区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有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公司、非融资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有的门店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新型购物模式”为噱头,迷惑农民群众;有的企业打着“金融创新”“军民融合”等旗号,用各类“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名人专家做宣传,骗取老百姓信任。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农民群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涉农合作组织,往往有多个相似的特点:没有产业支撑,基本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不对农民提供任何生产经营服务;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通过发放高额介绍费等方式招聘收买有威望的人作为代办员,发动亲友和农民群众存款;虚构高额回报,向农户作出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理财收益的承诺,施以小额或短期回报,引诱农户持续投入。

据介绍,防范非法集资“下乡进村”,广大农民群众应做到“五不”:对“高息”诱惑不动心,过高的利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对企业“实力”不崇拜,从目前发生的案件看,许多是看起来实力很强的明星企业,不惜重金投入广告骗取老百姓信任;对“官方”背景不迷信,不法分子往往打着官方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对熟人“热心”不信任,不少案件是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传销形式“拉人头”,一层一层吸引投资;对“创新”理财产品不投资,要选择银行、保险等正规的投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

理性消费 远离不良校园贷

案例:借款1万元立下5万元借条

南京大学生小陈(化名)在一个帮大学生提供贷款的QQ群里借款1万元,到手只有4000元,却打了5万元的借条,自己父母也遭到“校园贷”犯罪团伙的威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校园贷”案件二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网络借贷平台,其中有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号称无抵押、利息低、下款快、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诱导学生办理“校园贷”,很多学生因此陷入“高利贷”陷阱。

不良网络借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网贷的范畴和底线,特别是一些地方“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不良贷款问题突出,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为了防范此类风险,目前已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在校大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网贷机构,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

据介绍,广大学生要防止不良网络借贷机构的掠夺性贷款业务,可选取信誉良好的贷款提供者,同时对比能满足贷款要求的贷款提供者,阅读和理解所提供贷款的条款和条件,确保根据贷款自己能负担得起每月的还款支付。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不良校园贷,自觉守住“钱袋子”。市处非办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广大学生可多了解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自身甄别能力,在金融服务消费等活动中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提高对不良校园贷及其变种的甄别能力;培养理性消费观,不盲目攀比,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用法律武器保护资金,保护好个人信息,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家人商量,并向学校报告,向公安部门报案。

责任编辑:林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