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政策扶持泉金客运航线发展 参航企业可领补贴

原标题:泉州出台政策扶持泉金客运航线发展 参航企业可领补贴

记者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泉州交通、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泉金客运航线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泉金客运航线发展进行资金补贴,扶持泉金客运航线稳步发展,更好地服务两岸同胞往来交流。资金主要用于泉金客运航线航次定额补贴、客运量超额奖励、组团旅行社奖励和外省籍旅客船票补贴。

参航企业可领补贴

航次定额补贴和客运量超额奖励主要针对泉金客运航线在泉注册的参航企业。企业使用自有船舶实际参与营运的,每个航次可以获得补贴4800元;租赁船舶实际参与营运的,每个航次补贴4300元;如果碰到气候原因临时停航,则每航次补贴2400元,以弥补参航企业因气候原因停航导致的亏损。此外,如果参航企业完成客运量比上一年度增长10%的,当年度实际完成客运量超过上一年度客运量的部分,还将按每人次奖励5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旅行社也有奖励补贴

《规定》同时鼓励旅行社组织旅游团经由泉金客运航线往来两岸。其中,泉州本市组团旅行社通过泉金航线到台湾旅游的,组织旅客每人次可获奖励50元。外地组团到台湾旅游的,只要途经泉金航线并由泉州本地组团旅行社地接,组织旅客每人次也可获奖励50元。在此基础上,如果是外省组团到金门旅游,途经泉金航线并由泉州本地组团旅行社地接的,组织外省籍旅客每人次还可额外再享受50元的船票补贴。

失信企业不享受补贴

据了解,资金奖励、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航次定额补贴、组团旅行社奖励和外省籍旅客船票补贴按季度申报,客运量超额奖励按年度申报。如果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黑涉恶的,将不能享受补贴奖励,有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资金将被追回,并不能再享受政策,造成损失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通讯员林泳坤 记者陈小芬)

原标题:泉州出台政策扶持泉金客运航线发展 每个航次最多补贴4800元

责任编辑:凌芹莉

泉州丰泽3项社保退费解企业资金之急

助力企业更好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郑玲玲)记者获悉,截至3月20日,丰泽区完成6000多家企业的已缴纳2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工作,合计1434.93万元,纾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燃眉之急”。

据悉,这三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1367.5万元,惠及企业6074家;工伤保险36.15万元,惠及企业6041家;失业保险31.28万元,惠及企业4371家。

丰泽区人社局介绍,按照国家和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部署,之前,为了让这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落实,该局加快开展已缴纳2月份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且符合减免政策企业的退费工作。在这过程中,丰泽区人社、税务、财政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加强联动,实现社会保险减免政策“零距离落地”。其中,实行了“数据跑路”完成条件审核,建立“人社+税务”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即由税务部门根据企业分类审核发起退费数据,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退费数据,待业务、财务三级完成审核后再进行退费划账;建立了“分类核算、精准到账”的退费模式,以3月20日前完成全区社会保险退费为目标时间,倒逼工作进度,将退费信息数据分批次生成退费台账,其中养老保险退费分19批次、工伤保险退费分17批次、失业保险退费分19批次。同时,尚有部分企业因银行账户冻结、账户与企业名称不对称等原因未能完成退费,后续将进一步和相关部门跟踪落实、补充核实相关信息,以便尽快完成退费;实行了“免填单、免申请”模式,即符合退费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直接由社保经办机构主动发起退费,退费流程无缝对接、实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