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癌症中医药治疗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
原标题: 泉州:癌症中医药治疗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
癌症中医药治疗 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今日起实施
海峡网7月2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肖剑钦)继提高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标准后,市医保局对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予以医保优惠。日前,泉州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的通知》,并于今日起开始实施。据了解,此举为全省首创。至此,泉州市基本医保特殊门诊项目达到39种。
据了解,之前市医保局就下发通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到中医院就诊,降低一个等级报销,大部分县级中医院按一级报销,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高达90%;市级中医院按二级报销,起付线400元,报销75%。
此次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突破了原来省上规定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半年方可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界限。
据介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门诊特殊病种定点诊治医院为,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各级定点中医院和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公立医院。
具体确认审核流程为:由具有诊治能力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提出申请,开具诊断证明书,附上相关审核依据,并经医院医保科复核,最后经参保患者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的门诊特殊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1000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5000元/人。市医保局将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对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参保对象的门诊特殊病种在本人选定的定点诊治医院就诊方可报销,属于规定范围内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特殊门诊的中医药治疗范围内费用须占总费用70%以上。
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全年合并计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次数合并计算,第二次起付标准为所就诊医院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泉州30个农产品获评福建省2022年第二批“无公害”产品
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福建省2022年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泉州泉州海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泰丰园家庭农场、惠安县怡养综合农场等30个单位申请的30个农产品通过评审入选。
泉州该批通过评审的30个农产品中,种植业产品17个,产品主要为辣椒、姜、梨、胡萝卜、甜橙、丝瓜、青茶等;畜禽产品13个,产品主要为生猪、活鸡、活鸭、鲜鸡蛋等。申报主体涵盖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各类型生产主体。
据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里公布了两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第一批泉州有9个农产品通过评审,包括1个新增和8个到期换证。第二批通过评审的30个农产品中,新增2个,到期换证28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生产主体需要申请复查换证。
泉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近年来,逐步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风险监测,试行将散户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县乡产地源头快检制度,强化农产品监督抽查,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农药减量化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化肥减量化行动,促进减量增效,保护产地环境。稳步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强生产主体获证前指导和证后监管,推进获证生产主体标准化建设,促进获证产品保持质量水平。(泉州晚报记者 陈凌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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