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区一小车行驶中冒烟自燃 幸无人员伤亡
原标题:南安市区一小车行驶中冒烟自燃 幸无人员伤亡

小轿车燃起熊熊大火。

大火后,小轿车成为“铁架”。
17日14时许,市区柳美北路好娃娃幼儿园附近一辆小轿车突然自燃,所幸无人员伤亡。从李女士现场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出,当时整辆车都被大火“吞噬”,浓烟翻滚着向空中乱蹿。
当日15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但小轿车已面目全非,整车只剩下一具“铁架”,周围散落着碎玻璃和焦黑的灰烬。
车主的朋友洪先生留在现场,等待拖车的到来。而车主则离开现场,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据洪先生介绍,朋友从英都开车到美林接他去看一个工地。上车后,他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当时还以为这味道是附近起火的海绵厂发出的。
没想车辆行驶不到五分钟,车内空调口突然冒起浓烟。被呛后,两人赶紧下车查看。洪先生说,他们下车后车辆的引擎盖就开始冒烟,两人一边报警求助,一边到周边借灭火器。
“也就四五分钟的时间,车子就起火了。”洪先生说,他们没有找到灭火器,车子就燃烧起来了,大火很快蔓延到整辆车。
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可惜车子已经烧成“铁架”,“整个过程也就10来分钟”。
事后,洪先生回忆,他上车时还发现车子的空调已经无法制冷了,他猜测车子起火很可能跟空调线路短路有关。
当日16时许,拖车来到现场经烧毁的小轿车拖离现场。(记者 陈江涛 文/图)
7月以来 泉州交警共查处客运车辆违法1800余起
闽南网8月25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赵美缘)今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重点车辆典型事故及8月份全市事故多发点警示,同时,第二季度全市有6人被终身禁驾。
7月客运车违法 达1800多起
据了解,7月份以来,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01 起,相比上个月增加了191起。共排查出12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其中,货运企业106 家,客运企业17家。
近日,泉州交警针对“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和“营转非”大客车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并集中进行曝光。截止到7月底,共查处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6起。
3县5个路段 为事故多发点
8月份,全市共排查出5个事故多发点,分别为南安省道215线309(公里/路段)650米~311(公里/路段)10米,发生6起事故死亡2人;南安福昆线215(公里/路段)11米~216(公里/路段)900米,发生25起事故死亡1人;晋江市双龙路1000(公里/路段)0米~1000(公里/路段)200米,发生4起事故死亡2人;晋江市泉安路2580(公里/路段)3米~1000(公里/路段)200米,发生13起事故死亡1人;惠安县建设路1010(公里/路段)10米~1080(公里/路段)50米,发生27起事故。
交警提醒,事故多发地段的路况相对复杂,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遵法守规谨慎驾驶;要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跟车距离,注意遵守道路标志标线指示安全通行。泉州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客运车辆、摩托车超员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肇事逃逸、醉驾 6人被终身禁驾
泉州交警支队通报第二季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6名驾驶人名单;其中罗某利、郭某伟、王某伟3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叶某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蔡某典、庄某鸿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其中,2019年5月11日3时29分,罗某利驾驶闽C826CT号二轮摩托车沿S312线由紫山往螺阳方向行驶,途经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灯控路口时闯红灯左转弯,与对向绿灯直行的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庄某重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某利驾车逃逸。
惠安交警大队依法认定罗某利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罗某犯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利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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