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界杯金球弗兰加盟大阪樱花 亚冠赛或约战鲁能
字体大小:A A2014-01-23 12:05:16编辑:竹青点击: 次
弗兰与大阪樱花签约
90win体育讯 北京时间1月23日,乌拉圭名将、曾效力过曼联的前世界杯进球弗兰在个人推特上宣布加盟日本J联赛大阪樱花,签约至今年年底。从这个时间点不难看出,和巴甲俱乐部国际队合同签至2015年的弗兰,或是以租借形式加盟J联赛的。由于大阪樱花与中超山东鲁能在亚冠上分在同一小组,鲁能有望与这位昔日世界杯金球奖得主过招。
弗兰出生于1979年5月19日,职业生涯从阿根廷的独立队开始出道。2001年,年仅22岁的弗兰凭借在阿根廷联赛的出色表现引起了来自曼联主帅弗格森的注意,被弗格森带到欧洲后开始长达11年的欧洲联赛生活。加盟曼联后他的表现平平,98场比赛打进17球。但是在2004年加盟比利亚Lei亚尔后他大放异彩,2004-05赛季在西甲联赛攻入25球,获得西甲联赛和欧洲金靴奖,在比利亚Lei亚尔他留下了128场59球的纪录。2007年转会马德里竞技后进球效率更高,成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前锋。2008-09赛季他在西甲打进32球,再次夺得欧洲金靴奖,2011年他离开马竞,他的马竞生涯出战196场,打进96球。
2011年夏天弗兰转会加盟国际米兰,不过因为伤病和状态原因弗兰在国米的日子并不顺利,半个赛季20场仅打进2球,弗兰就提前终止合同加盟了巴西国际队,在这里他49场比赛打入22球。当地时间1月22日,巴西国际与他终止了合同,随后弗兰宣布与大阪樱花签约。
弗兰在俱乐部一共夺得过1次英超冠军、1次社区盾、1次足总杯、1次托托杯、1次欧联杯、1次欧洲超级杯、1次南里奥格兰德州联赛冠军。
国家队方面,自2002年代表国家队首次出战国际比赛之后十多年,弗兰一直是乌拉圭足球的代表和领军人物。弗兰已经有了超过100场国际比赛的经验(截至目前107场),一共打进36球,他是第一个超过百场这一里程碑数字的乌拉圭球员。2010年世界杯他率领乌拉圭勇夺第四名,个人也打进5球,荣膺世界杯金球奖,成为历史上首个球队无缘前三名的金球奖获得者。
大阪樱花是上赛季J联赛第四名的球队,新赛季的亚冠他们与中超山东鲁能、K联赛浦项制铁和泰国武里南联分在E组。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俱乐部有机会能与弗兰领军的球队在亚冠赛场直面较量。
弗兰个人资料
姓名:迭戈-弗兰
生日:1979.5.19
出生地:乌拉圭蒙得维的亚
身高:1.80米
曾效力俱乐部:
1997-2001 独立(阿根廷)80场37球
2001-2004 曼联(英格兰)63场10球
2004-2007 维拉里尔(西班牙)106场54球
2007-2011 马德里竞技(西班牙)134场74球
2011-2012 国际米兰(意大利)18场2球
2012-2013 国际(巴西)44场22球
国家队 2002至今:107场36球
荣誉:2002-03英超联赛冠军、2003社区盾冠军、2004足总杯冠军、2009-2010欧洲联盟杯冠军、2010欧洲超级杯冠军、2011美洲杯冠军
个人荣誉:
2004-2005、2008-2009西甲金靴
2004-2005、2008-2009欧洲金靴
2010南非世界杯金球奖、2010南非世界杯全明星阵容
新规出台!高技能人才可“直通”认定
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泉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泉州近日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三级)或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人才予以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或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并对用人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的技能人才扶持措施。
《规定》中所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职业分类大典未收录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实际办公地均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行业协(学)会、工业(产业)园区等。《规定》中的技能人才是指与泉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有效劳动合同,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且在泉州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网上审核。
1.经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
2.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可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的,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所需补贴经费从市本级财政经费列支。
3.用人单位可从已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择优设立“首席技师”,并推荐“首席技师”单列参评各县(市、区)技能大师,入选比例不少于当年度评选总数的20%,并享受县级技能大师有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4.鼓励支持在泉州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吸纳台胞的用人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
5.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等级给予1000-3000元的见证补贴。(泉州晚报记者 许奕梅)
相关新闻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