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古道石刻再现泉州大坪山上 书“宣教”“公神”四字
原标题:海丝古道石刻再现泉州大坪山上 书“宣教”“公神”四字
因山线绿道整修,位于市区大坪山上的“水尾宫”前一口池塘水被抽干后,池底露出一方石刻,上书“宣教”“公神”四个大字。经泉州文史研究人员初步考证,该石刻与“公神道”海丝古道名称的由来关系密切,是泉州古代海丝之路的有力佐证。不过,山线绿道项目方表示,该池塘清淤结束后将恢复蓄水,这方石刻不久之后仍将藏身水底。
因清淤池水被抽干池底石刻重见天日
该石刻位于市区东海街道大坪社区“水尾宫”前的池塘底部,由于山线绿道二期建设,池塘四周已围起了铁皮。
“就在前两天,路过大坪路时,我走近一看,吓了一大跳!”今年55岁的李先生,平日喜欢研究地方文史,“通过一些资料知道大坪山有海丝古道的石刻,但一直不知道在什么位置!”
记者站在位于大坪山山腰处的“水尾宫”前面,顺着李先生所指方向看到,池塘里满满的池水已被抽干,在靠近大坪路一侧池底处,一块天然岩石上有石刻隐约显现。经仔细辨认,石刻上书“宣教”“公神”四个字,下半部则被淤泥盖住了。
“发现这处石刻后,我还特地沿着池塘旁的乱石靠近,拍了一些照片!”李先生说,此方崖刻全文应该是两竖排书写的“宣教李公神道”,共六个字,每个字约为40厘米见方,书体遒劲有力,阴刻于巨大岩石之上。
大坪山历史遗存多郑成功曾在此屯兵
石刻佐证“公神道”至今有近千年历史
“所谓‘水尾’,就是水流尾之意,这个池塘本是大坪山山谷天然形成的蓄水之地。”李先生分析道,“宣教”为北宋年间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改宣德郎置,为从八品文臣寄禄阶官,“也就是说,这处石刻已有近千年历史了!”
据泉州籍厦大考古学家、泉州湾宋代古船发现者、《古刺桐港》作者庄为玑教授考证,古代由后渚到泉州有三条大路,大坪山正位于两条陆路中间。大坪山山谷中有连接两条古大路的南北向山道,称为“公神道”,而这处石刻的重见天日,也进一步佐证了史上泉州的海丝古道。
丰泽区政协文史委员郭柯柯家就住在大坪山上,从事泉州地方文史研究数十年的他介绍,大坪山是泉州山脉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就是泉州城的交通要道所经之处。“历史上的三条海丝古道均为东西走向,而大坪山上的古道则是南北走向,恰好起到串联作用。”他还表示,这处水坝是上世纪50年代修建的,“当时有人发现这处石刻,只是水坝蓄水之后,石刻被水淹没了”。
据悉,大坪山西北与灵山、瑞峰岭、清源山毗连,东南的国公爷山连接大、小桃花山,逶迤至宋元古港后渚港。
“由于大坪山扼守泉州城交通要道,郑成功当年进攻泉州城,选择屯兵于此。”郭柯柯说,据《台湾外记》记载,明末清初,郑成功决定攻取泉州城,与其叔父定国公郑鸿逵亲率兵将,屯兵于泉州城涂门外的桃花山、大坪山作进攻泉州城的部署。
“从东海街道后亭社区处上山,就是‘金山寨’!”李先生说,相传郑成功的军队在这里遛战马,“而这里也是蒲寿庚观天象之地”。由于国姓爷郑成功与其叔父定国公郑鸿逵屯兵于此,后来老百姓就以“国公爷山”来称呼此山了。此外,附近还有郑成功军队放牧战马的“饲马山”、打造兵器大炮的“打铁山”等,“这里的历史踪迹,与大坪山的这处石刻,以及海丝古道均有一定的联系”。
清淤结束池塘复原石刻仍将藏身水底
随着此次山线绿道的建设,石刻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此方石刻不知刻于何时,‘李公’又是何人,但毕竟它是泉州‘海丝古道’的一个见证,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保护。”李先生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这里正在进行景观提升改造,主要是清理池塘底部的淤泥。”山线绿道二期提升项目指挥部陈经理介绍,二期项目有一处“成功驿站”,根据方案规划,拟从水塘修一条道路与之相连,并对水塘周边进行环境整修,“池塘周边大部分将原样保存,改造后池子蓄水,形成一处与山线绿道相配套的水体景观”。
违法被查获 女子心生不满 朋友圈辱骂交警 被拘留五日
原标题:违法被查获 女子心生不满 朋友圈辱骂交警 被拘留五日
20日下午3时许,郑某因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后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查获。心生不满的郑某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执法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海峡网2月22日讯 (泉州网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李殷白 陈小东 文/图)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宣泄个人情绪也不能触及法律,否则得不偿失。这不,南安的郑某就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女子辱骂交警被拘
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溪美一女网民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信息。经初步调查,该女网友因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在长安街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被交警依法查获后,心生不满,在朋友圈上发布辱骂正当执法民警的不当言论,其内容言语粗俗不堪。该消息经转发传播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发布辱警信息的违法嫌疑人郑某(女,29岁,南安溪美人)。根据郑某交代,20日下午3时许,郑某因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后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查获。心生不满的郑某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执法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经警方批评教育,郑某意识到了自己违反交通法规还发布辱骂执法工作者言论的错误,其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