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原标题: 泉州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泉州市河长办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 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记者 林铭珊)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强化部分河段污染攻坚治理,日前,市河长办和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发出《关于联合督办涉河涉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15件涉河涉水有关事项进行重点督办。
这15件督办件涉及各县(市、区),问题类型主要包括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污染水体行为,劣V类、黑臭水体等。按照问题解决难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最快的事项在5月底前完成,最迟则将在12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要从严查处,限期整改。各级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督办事项具体要求,集中力量,对督办件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要下沉检力,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河长办,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与河长办联合监督,协作推进。各级河长办要密切跟踪,强化督促指导、沟通协调,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违法必究,失责必问。《通知》要求,对严重违法水事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增强打击犯罪震慑力。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河长办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涉及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举一反三,加强排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总结联合督办的成功做法,通过集中整治、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水生态环境保护中河道侵占、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生态破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河涉水案件,并将相关问题和案件及时报送至市河长办。各有关单位涉河涉水案件查处督办情况将列入河长制工作考核指标。
泉州江滨北路3座天桥基本完工 明年春节前投用

坪山路与江滨北路交叉口西侧人行天桥已基本完工(陈起拓/摄)
■早报记者 许钹钹 吴嘉晓 通讯员 林希亮 陈璐
“太好了,以后到对面公园不用绕路了!”家住市区中骏天峰的林阿婆每天都要到汀州公园散步,以往,阿婆得在车流中绕行很长一段路,如今看着家门口中骏天峰人行天桥建设完工,她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记者从泉州城建集团了解到,目前江滨北路沿线3座天桥均已基本完工,预计明年春节前投入使用。
天桥基本完工 进入最后扫尾阶段
桥身两侧各设有梯道和坡道,桥面两侧护栏旁鲜花盛放,两端各建有一座桥头堡,堡顶饰以蓝色琉璃瓦,与天桥蓝色护栏相映成趣。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横跨江滨北路,连接中骏天峰与汀州公园的中骏天峰人行天桥,造型别致、色彩明快,嵌落在周边的“水线”之中,连接起马路两侧的家园和公园。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夜景灯调试,还要在人行道栏杆底座再刷一层漆。”项目建设方、泉州城建集团权属企业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林希亮说,天桥基本完工,进入最后的扫尾阶段,预计明年春节前可投入使用。
此外,凯德广场人行天桥、坪山路与江滨北路交叉口西侧人行天桥也都已经基本完工,将于春节前投入使用。林希亮告诉记者,两座天桥目前正在进行零星的扫尾工作,例如对原状人行道、绿化的修复等。
串起水线绿道 居民到公园更方便
“天桥建成后,附近居民到对面公园可以不用再绕路,提高了公园的可达性。”林希亮介绍,天桥建成投用后,将有效地实现人车分离,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地面车流的冲突,更加方便江滨北路沿线居民往来江滨景观绿道、公园进行休闲运动。
据了解,中骏天峰人行天桥系江滨北路(黄龙大桥至中芸洲桥段)交通提升(公交站点、人行天桥建设及拥堵点整治)EPC项目的子单位工程。天桥主桥跨径35.74米,主墩采用二层框架式桥头堡,在两座桥头堡之间设置两根装饰型主缆及32根吊杆,将主桥装饰成悬索桥。
凯德广场人行天桥位于泉州市江滨北路(临漳门-乌墩村),横跨水岸假日与泉州水线白水营公园。天桥主桥净宽4米,两侧出入口采用混合坡道与梯道布置型式。
坪山路与江滨北路交叉口西侧人行天桥,横跨沉洲花园小区与泉州水线公园沉洲园区,全长120米,主桥采用钢箱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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