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磨蹭娃,家有建立你的磨蹭必修课:学会建立规则,你会让孩子主动学习说实话,必动学我见过太多家长被孩子的修课学会习“磨蹭”逼疯。早上催起床,规则催刷牙,让孩主
免费网站大全百度搜索华为手机小米催吃饭;晚上催作业,家有建立催洗澡,磨蹭催睡觉。必动学你越催,修课学会习他越慢,规则最后你嗓子哑了,让孩主他眼圈红了,家有建立作业还是磨蹭写到十一点。我以前也是必动学这么过来的,直到我发现一件事:孩子磨蹭,往往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脑子里没有规则。你可能会问:我天天跟他说“快点快点”,这不叫规则吗?真不叫。那叫“噪音”。一、先搞清楚:孩子为什么磨蹭?我家娃以前写作业,我观察了一个星期。他坐下后先翻书包,翻出来铅笔,削一下,觉得不好看,再削一下。
馃崙馃崙馃崙馃崒馃崒馃崒馃崒馃崒然后拿出橡皮,捏了捏。然后喝水,上厕所,再回来找本子。真正动笔的时间,大概只有十分钟。这不是他故意气我。后来我读了一些儿童心理的书,比如《自驱型成长》里提到,孩子对时间的感知和成人不一样。我们觉得“还剩十分钟”,他们觉得“十分钟好长啊”。而且大脑的前额叶皮层,也就是负责计划和控制的部分,要到二十多岁才发育完全。所以你不能指望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天然就能“安排好时间”。那怎么办?靠规则帮他搭一个外部框架。就像小孩学骑车,先给他装辅助轮。规则就是那个辅助轮。二、规则不是“你要听话”,而是“我们这样做事”我一开始也搞错过。我定的规则是:“放学后必须先写作业,不许玩。”结果呢?他坐在桌前,眼神发直,
91糖心v log裸体笔在纸上画圈,一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字没写。为什么?因为这条规则只有目标,没有步骤。后来我学到一个方法,把规则拆成看得见、摸得着、能检查的动作。比如:放学回家,先吃水果,休息15分钟15分钟后,把当天作业本和文具盒摆在桌面,摆完就算完成“准备”这一步数学作业计时,用那个可爱的小闹钟,定20分钟闹钟响之前,不管写没写完,都不能站起来写完一科,把作业本合上,放到桌子左上角,然后可以站起来喝水、上厕所你看,这些就不是“快点写”,而是“先做这个,再做那个”。孩子不需要动脑子想“我现在该干嘛”,他只需要跟着步骤走。规则越具体,
鉴黄师在线下载APP免费孩子的执行力越强。你让他“好好收拾书包”,他不懂;你让他“把语文书放进红色文件夹,再把文件夹放进书包第二层”,他马上就能做。三、建立规则时,必须想清楚的三件事1. 规则要少,不要贪多有一次我一下子定了八条规则,包括“写字时头离桌子一尺”“做完作业要预习明天的课”“每天读英语十五分钟”……结果第一条执行了三天,后面全忘了。后来我砍到只剩三条:作业前准备,作业中不离开座位,作业后收拾书包。这三条坚持了两周,孩子慢慢习惯了,才陆续加新规则。你想想,大人能同时记住几条新习惯?孩子更难。所以别急,一次一条,等他真的做到,再解锁下一条。2. 规则要有“甜头”和“苦头”我原来只讲惩罚:写不完就取消动画片。但孩子跟我说了一句话让我记到现在:“反正动画片也看不了了,那我慢点写好了。”你看,纯粹的
gOgO惩罚会打击主动性。后来我改成正反馈为主,自然惩罚为辅。比如:孩子做到你会得到30分钟内完成数学作业剩下的时间自由支配,想玩什么玩什么一周内每天都坚持作业前准备周六可以选一个他想去的公园连续三天不催就上床睡觉睡前多讲一本绘本注意,我用的是“自由支配时间”作为奖励,而不是“给钱”或“买玩具”。因为自主感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孩子会觉得“我越快,我能玩的时间越多”,这个逻辑他一定会算。那“苦头”呢?不要人为惩罚,就让他承担自然结果。比如早上磨蹭没赶上校车,那就走路去学校(如果近的话),或者迟到一次,让老师批评他。你放心,一两次他就记住了:磨蹭不是妈妈的事,是我自己的事。3. 规则要“全家一致”我家有个老笑话:妈妈说这个规矩,爸爸说“今天算了吧”,孩子立刻就钻空子。后来我学乖了,定规则前先跟爸爸对好口径,写在纸上贴冰箱上。谁也不能随便破坏。《正面管教》里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孩子是观察者,不是听话者。他看到大人不守规则,他就会觉得规则是摆设。所以规则一旦定了,全家人都要尊重它。包括你催他“快点”的时候,自己也不要一边玩手机一边催。四、建立规则后,孩子真的会主动吗?说实话,不会一夜之间。我家孩子从“催命状态”到“主动写作业”,大概用了两个月。第一个星期,他经常忘记步骤,需要我提醒:“现在该干什么了?”我说的是提醒,不是抱怨。提醒他看那张贴在桌上的步骤单。第二个星期,他开始自己说“妈妈我要开始写作业了,你先别说话”,然后关门。我差点感动哭。第三个星期,出现反复。有一天他特别困,趴在桌上不动。我想催,但忍住了,只说了一句:“你要是太困,可以先去睡,明天早上我提前半小时叫你起床补。”他想了想,还是坚持写完了,然后说“还是现在写完舒服”。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规则不是锁链,而是路标。孩子知道这条路通向哪里,他自己愿意走。五、几个特别好用的“小工具”分享几个我们在用的,都很便宜,但效果不错:可视化清单。用一张A4纸,打印出“作业前准备清单”,每完成一项打个勾。别小看这个勾,孩子看着一列勾,特别有成就感。沙漏或机械闹钟。不要用手机计时,手机容易分散注意力。沙漏的好处是孩子能亲眼看到沙子流走,对时间的流逝有直观感受。“先写最难的”原则。每天作业如果有数学、语文、英语,先写他觉得最难的那一项。因为刚开始注意力最好,难点解决了,后面就轻松。作业分区。把桌面清空,只留当前科目的书和本子。旁边放一个小架子,放其他科目的材料,写完一科再拿下一科的。这样脑子里不会乱。六、你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我家娃就是油盐不进,规则没用怎么办?”那你先检查一下:规则是不是定得太复杂?奖励是不是他不感兴趣的?还有,你是不是跟他一起制定的规则?这个特别关键。你强制给他定十条,他不认。你问他“你觉得几点写作业比较舒服呀?”,他说“六点半”,那这个六点半执行起来就顺利得多。哪怕他说的不是最优解,也比你说“五点”强。让他有掌控感,他才愿意配合。“他做到了,但坚持不了几天,怎么破?”很正常。成年人健身还三天打鱼呢。别灰心,也别骂。你可以说“哎,今天忘了,没关系,明天记得就行”,然后把规则再贴明显一点。我们家长要做的不是盯着他犯错,而是在他做到的时候,给他一个正向的反馈。哪怕只是说一句“今天没提醒你,你自己就开始了,厉害啊”,他心里就美滋滋的。“家里老人觉得太麻烦,总是忍不住喂饭、帮他收拾书包,怎么办?”尽量让老人也参与制定规则,而不是你一个人在战斗。你可以说:“妈,这个规矩是你孙子自己定的,他说想自己收拾书包,你要是帮他,他该不高兴了。”把功劳给孩子,老人一般就不会破坏了。七、写到最后我想说其实每个孩子都有上进心。你仔细观察,他玩积木的时候能玩半小时不烦,说明他专注力没问题。为什么一到写作业就磨蹭?因为写作业这件事,对他来说既不知道从哪下手,又总被催着赶着,没有掌控感。我后来把“催”字戒了,改成“我们约定好”和“现在到时间了”。家里的气氛一下子松了很多。孩子当然还是会磨蹭,但我知道那只是他在调整节奏,而不是故意对抗。今天晚饭后,你可以试试,蹲下来,问他:“你觉得每天什么时候写作业最不烦?”然后认真听他说。从他的答案里,你就能找到你们家第一条规则的起点。别着急,规则这东西,不是管住他,是让他自己管住自己。那个过程有点慢,但值得等。
保险称患者未连用呼吸机96小时拒赔 泉州法院:医院说了算
原标题:保险称患者未连用呼吸机96小时拒赔法院:医院说了算
泉州网5月10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张亮)消费者买保险,是希望遇到重大变故时,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然而,市民肖女士为丈夫王先生买的一份保险,在丈夫去世后,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是其并未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昨日,记者从丰泽法院了解到,历经两审,法院认为,如何治疗患者,医院说了算,保险公司所谓的拒赔理由不成立,得支付10万元保险金。
丈夫患病过世 保险公司却拒付保险金
肖女士是晋江人,2013年10月30日,她到某保险公司丰泽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为丈夫王先生购买了一份分红险,并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保险次日生效,基本保险金额均为10万元,指定保险受益人为肖女士。
过后,肖女士每年按时定期交纳保险费。去年2月24日,王先生因腹痛昏迷紧急送往晋江市医院抢救,入院诊断为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等。10多天后,患者病情恶化去世。
丈夫身故后,肖女士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然而,肖女士接到的是一份“不予理赔”的《理赔决定通知书》,保险公司称“不构成赔偿条件”。肖女士认为,自己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王先生在保险生效三年多后突发保险合同约定的“弥漫性腹膜炎”并死亡,属保险保障范围。
协商无果,去年7月份,肖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丰泽区法院,要求其支付10万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辩称 患者未连用呼吸机96小时
庭审时,保险公司表示,自己拒赔是有理由的。该公司辩称,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王先生虽然是深度昏迷,但并未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构不成赔偿条件。
庭审中,肖女士和保险公司共同确认了王先生因罹患急性弥漫性腹膜炎陷入深度昏迷,并因病导致死亡的事实。
法院终审宣判 保险公司付10万元保险金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实际包含了对投保人不利和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就条款内容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综合相关证据,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就包含免责内容的条款履行了提示义务,并在肖女士投保时已就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内容和后果通过在投保单上签名以外的其他方式向肖女士履行了说明义务,依法应当为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条款中包含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内容不发生效力。
法院还认为,该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免除责任的内容产生了效力,亦属于格式条款,当保险合同当事人就合同格式条款内容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从患者的诊疗来看,应当认定他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合同保障范围。虽然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对深度昏迷进行的释义中列明了格拉斯哥昏迷分级、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时间等标准,但重大疾病与重大疾病治疗方式系两个不同的概念,肖女士所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非重大疾病治疗方式的保险,是否对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进行评定,是否使用呼吸机,如何使用呼吸机包括呼吸机的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长,则是治疗疾病的一种医学方式,患者罹患疾病,采取何种医学方式治疗,是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所决定,而且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治疗重大疾病的方法可能发生改变,因此不宜以重大疾病治疗方式否定其重大疾病的性质,亦不宜以条款中规定的严苛条件作为保险人是否应当理赔的认定标准。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据悉,目前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10万元理赔金。
不用再担心骑车经过会撞上了 泉州刺桐路两侧石墩被撤除
原标题:不用再担心骑车经过会撞上了 刺桐路两侧石墩被撤除
海峡网6月29日讯 (泉州网记者陈祥木 文/图)昨日,之前建设在泉州中心市区刺桐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石墩被基本撤除,使得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险路终于成坦途”,广大市民及非机动车驾乘人员从此不必再担心会在此路段“摔跟头”。

非机动车道上的石墩被撤除

石墩撤除后留下的窟窿已被填平
为了防止机动车驶入、停放在泉州中心市区刺桐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相关部门于多年前在刺桐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了石墩。此举虽然有效减少和缓解了机动车驶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问题,但由于刺桐路两侧人行道上的路口、缺口太多等原因,因此仍然有大量的机动车驶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
与此同时,随着中心市区电动车的日愈增多,市区刺桐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这些石墩不但没能彻底阻拦机动车驶入、停放在刺桐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反而成为非机动车、行人的“拦路虎”“绊脚石”,因此常常有非机动车、行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慎撞上了这些石墩,因此广大市民将其怒批为“人为设置的绊脚石”。
“刺桐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石墩终被撤除,这下真的是‘险路终于成坦途’了。”昨日上午,在泉州中心市区刺桐路某单位工作的陈先生、林先生等人先后致电记者称,原本建设在市区刺桐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石墩被基本撤除了,因此平时分别骑电动车、共享单车上下班的陈先生、林先生等人感觉如此一来路不但好走多了,而且也比之前安全多了。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深入实地采访时看到,正如陈先生、林先生等人介绍的上述情况一样,之前建设在泉州中心市区刺桐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石墩此时已被基本撤除,埋设石墩的窟窿此时均已填实,路面上同时被铺上了沥青。
“现在好走多了。”在随后的采访中,分别骑电动车、共享单车路过市区刺桐路的李小姐、张先生等人纷纷表示,之前骑车经过市区刺桐路时,总是担心会撞到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石墩。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每日要数次骑车经过这里的李小姐更是特别谨慎小心。“我就有一次因为路太挤而撞了石墩,因此不但车撞坏了腿也摔伤。”一说起自己的遭遇,李小姐仍然余悸犹存。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涂先生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发现,设置石墩无法完全阻止机动车驶入、停放在刺桐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因此,为了确保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安全、顺畅,市政部门决定将这些石墩予以清除。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不得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因此,交警部门将加强管理,以确保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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