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优质教育均等化 石狮将新建成10所公办园
落实“六保”任务,保障优质教育均等化——
石狮将新建成10所公办园

第六实幼施工现场
东南网5月27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康清辉 颜华杰 通讯员 良财 植腾)东北侧主体建筑的地下室,底板完成了防水施工;西北侧的建筑主体,完成承台基础梁混凝土浇筑;入口处左侧的配电房,完成了钢筋绑扎和架子搭设。这是位于学府路和宋塘路交叉口东北侧、石狮第六实幼当前的形象进度。记者从城投集团土开公司获悉,根据工期安排,该所新校舍将在年底前完工。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保障优质教育均等化,是石狮落实“六保”任务中“保基本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石狮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为加快补齐建设短板,我市将建设46个教育类重点项目,其中新建成公办幼儿园10所,新增学前学位4100个。其中,城投集团土开公司承担了大部分教育类项目的建设任务,第六实幼便是其中一个项目。
根据规划,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59.69㎡,主要是建设一栋带中庭的回字形教学综合楼,同时配套门卫和配电房、室外游乐设施场地。项目建成后,将新增21个教学班,可大大缓解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园难问题,让更多适龄儿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公办学前教育。
泉州各地发布通告 严处境外入泉人员涉疫情违法
近日,泉州市各县(市、区)公安局接连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境外入辖区人员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均提到,3月5日以后经全国各口岸入境抵泉州各县(市、区)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公民,包括持有各县(市、区)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以及各县(市、区)域外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的,都应当严格遵守福建省、泉州市及各县(市、区)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通告大都提到以下四种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如实申报境外旅居史、接触史信息的;
2. 隐瞒健康状况,不如实申报或者通过其他手段隐瞒发热等症状的;
3. 到达辖区后拒不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者居家隔离的;
4. 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隔离规定,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的;
5. 拒不配合医学检测、检疫及流行病学调查的;
6. 编造传播疫情谣言,怂恿他人对抗隔离,阻碍执行防疫工作的。
外国人入境后,留宿旅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留宿旅馆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本人或者留宿人未按规定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冒用他人身份证申报或登记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偷越国边境等手段入各县(市、区)的,以偷越国边境或非法入境予以处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提到,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未按规定报告境外入各县(市、区)人员的个人、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记者 龚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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