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原标题:德化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给予当事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希望他们冷静思考,不要因一时冲动离婚。

要离婚 先回家思考一个月再说

德化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德化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海峡网1月31日讯(泉州网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小鑫 文/图)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给予当事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希望他们冷静思考,不要因一时冲动离婚。

这是德化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与过往不同的是,该院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李平考虑到春节临近,为这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送去了一份真诚的新年慰问——《离婚冷静期告知书》,告知双方给予婚姻一个月的冷静期,法官真诚寄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劝导当事人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切勿轻言放弃。这份冷静期告知书最后的落款还写道:“新春佳节将至,衷心祝愿双方能借节日的气氛化解双方的矛盾,重归于好。”

拿到《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的阿成(化名)反复把告知书看了几遍,感叹道:“从这份告知书,我看到了法院的良苦用心,我会好好利用新春佳节的特殊日子,努力挽救与妻子的感情。如果最后妻子还是选择离婚,我也觉得没什么遗憾的了。”

对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的初衷,李平法官也感触良多:“这个案件中的妻子坚持离婚,但丈夫一直以患有疾病需要照顾为由,不同意离婚。我发出这份告知书一方面是为了引导妻子三思而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丈夫一定的缓冲接受过程,以便在解决好当事人之间‘法律症结’的情况下,更进一步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心结,更好地促进家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泉州一女子借给前男友16.5万元 20年后要求还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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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前男友16.5万元 20年后要求还90万元

法官调解以40万元结案

海峡网4月18日讯 (泉州网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林钢泉 洪金建)20年前,阿莎(化名)为了支持男友阿夏(化名)的事业,借款16.5万元。但他们最终有缘无分,这笔钱,阿夏因故一直没还。20年后,阿莎起诉要求前男友本息偿还90多万元。

近日,经过鲤城区法院法官调解,阿莎同意阿夏分期支付40万元了结此案。

事情还得从1998年说起。当时,阿夏和阿莎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阿夏在一家公司做装修,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阿夏想自己开装修公司单干。为了支持男友的事业,阿莎借款16.5万元给他,这在20年前是一笔大数目。

然而阿夏最终创业失败。后来,他和阿莎也因故分手。

多年来,阿夏也一直未能还款给阿莎。双方于2013年8月重新签订诉争借条及还款计划,约定如三年内阿夏按期偿还借款本息20万元,双方债务一笔勾销,否则阿夏应支付本金16.5万元及自1998年开始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阿夏的父亲为儿子的这笔债务做了担保。

协议签订后,阿夏还是没钱偿还。去年,阿莎将阿夏及担保人起诉到鲤城区法院,要求他们按照2013年重新签订的借条,依约支付她本息90多万元。

接案后,林法官详细了解原被告的情况。

阿莎告诉法官,自己目前生活困难,不然也不会起诉要求前男友还钱。

阿夏表示,欠阿莎的钱一事属实,非常感谢当初阿莎给予的帮助,无奈创业失败,才导致欠款一直没能偿还,如今自己手头也没钱,希望阿莎能适当减少些。

看到双方都是有情有义之人,法官从他们曾经的美好过往入手,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阿莎同意阿夏分期支付40万元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