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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约谈培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配餐“凉了”不得进校园
16日,一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约谈和培训会在泉州召开。此次约谈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共同主办, 全市37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约谈。

执法人员检查后厨
核心提示
“集体用餐配送具有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各配送单位要通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风险研判等措施,及时梳理薄弱点和风险点,确保在校学生饮食安全。”16日,一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约谈和培训会在泉州召开。此次约谈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共同主办, 全市37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约谈。□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 黄丽萍 文/图
泉州集体用餐配送 每天高达7万多份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泉州出现了不少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他们根据学校统一登记情况,每日按时向学校送餐,再由学校逐一发放给订餐学生食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集体用餐配送每天总供应量高达7万多份,而且主要供应对象是学校学生。
约谈会上,监管人员表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配送单位应强化自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务必从原料来源、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配送过程、食品分装、制度落实等环节抓好落实,同时还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科学稳妥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每餐要“双留样” 样品存放48小时以上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管理,此前泉州已专门制定并印发《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学校主体责任、供餐单位条件及从业人员要求、加工过程控制、日常监督管理等几方面,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意见》规定,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进行直接入口食品的分装操作时,应在分餐专间进行;分餐人员应认真检查待分装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分装;餐盒或密闭运输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和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运送食品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中心温度符合要求,食品运输路程建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运输车辆装备GPS定位管理系统;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抵达学校后,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检查项目包括加工制作时间、中心温度、包装完整程度等内容,并有详细记录。
同时,学校与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经过协商,明确教室分派餐食的具体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严禁未持有健康证人员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具体操作。
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应实行每餐“双留样”制度,学校与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留存一份。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留样冰箱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温度低于60℃食品 未经复热不得进校园
监管人员强调,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中,学校校(园)长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行为负直接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每餐次订购的食品进行现场验收和温度抽查,并做详细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加工及送达时间、保存条件、中心温度等。温度低于60℃且从加工到就餐超过2小时的食品未经复热,不得进入校园分餐或派送。
如果多次达不到温度和时间控制要求的,学校应及时约谈配餐单位,督促其落实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委托单位,并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学校不得订购生食类、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泉州今年已办理安置房项目首次登记52宗 不动产登记发证提速64%
今年以来,市资源规划局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进一步简化手续、精简流程、压缩时限,不动产登记服务再提速。据全省自然资源监测评价系统显示,今年泉州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一致率89.09%,名列全省第一;不动产登记发证网上申请比例52.01%,名列全省第三;不动产登记发证平均用时1.63天,同比减少了2.9天(去年平均用时4.53天),提速64%。
一窗受理 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
全市(含县市区)11个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服务,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企业和群众只需在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一次录入数据,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全市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大部分项目实现当天受理、隔天办结。
“互联网+” 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均可网上办理
建设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建立图、属、档一致的电子数据库,升级完善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加大自助查询机、自助打证机等自助服务终端的投放力度。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
专线直连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自主研发投用泉州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全市11个不动产登记大厅与55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287个支行(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通过“专线直连”等方式,企业和群众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截至目前,全市11个不动产登记大厅共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直连业务11624宗,占抵押登记总办理量的约15%。其中,中心市区共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直连业务8050宗,占中心市区抵押登记总办理量的约57%。
服务便民 52个安置房项目办理首次登记
同时,通过开展强基促稳、民生“XIN”行动拓展专项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妥善处理全市拆迁安置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跟踪督促,优化绿色通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理安置房项目首次登记52宗,办结转移(分户)登记23596套。其中,中心市区已办理安置房项目首次登记4宗,已办结转移(分户)登记6861套。(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庄剑顺 郭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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