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产!泉州晋江法院亮剑赖账的“包租婆”
原标题:查封房产!晋江法院亮剑赖账的“包租婆”
海峡网5月25日讯 (泉州网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女子林某年入租金上万元,却拖欠68岁的老人5万元不还;晋江某公司名下有一幢多层楼房,装修豪华,年入租金超百万元,却拖欠当初的装修款。5月22日晚,晋江法院开展“晋江风暴”夜间执行行动,亮剑这些欠钱不还的“包租婆”,现场查封房产,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法官现场查封房产
第一幕
一年收租金万余元 欠老人5万元不还
王大妈出生于1950年,今年已68岁。2015年2月份,林某向王大妈借了5万元,到期后,王大妈多次向林某讨要本金及利息,但对方一直不还。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林某联系,但林某一直避而不见,下落不明。经查,林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只有一套在晋江青阳街道某小区的住房。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林某名下住房,却发现林某本人并不住在里面,而是将住房以每月千余元的租金租给他人。最终,执行干警们现场查封该套住房。下一步,该住房将被移送评估、拍卖,以尽快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法官释法】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 法院一样有权拍卖
现在很多人认为,如果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住房,作为生活必需用房,法院不能拍卖。晋江法院法官介绍,这是对“唯一住房”的误解,根据相关法规,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作出必要的安置,留出一定的宽限期以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就是说,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所抚养的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本案中,林某将名下唯一的住房出租,可见其日常的居住权是有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该房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财产,法院在为林某预留一定年限的租金后,可以对该住房进行整体处置,即最终成交拍卖款多于执行标的款的部分,法院将返还被执行人。
第二幕
豪宅年租金上百万 却一直拖欠装修款
晋江某公司名下有一幢多层楼房,地段上佳,装修得富丽堂皇,吸引多户商家进驻,光是其中几家商户的年租金就达100多万元。让人意外的是,该公司拖欠着当初的200多万元装修款一两年,至今拒不支付。
经调查,该公司名下除了该房产,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立即查封该房产,限制转让交易。当日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来到现场,对房产展开调查。租户反映,与他们签订租约的虽然是该公司,但交纳租金时却被告知,要将钱转到另一个人的账户。执行干警初步确认该公司涉嫌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的事实。下一步,法院会将调查到的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该公司的刑事责任。
【法官释法】
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最高可处七年刑期
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情节严重的拒执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隐藏租金收入拒不申报,且故意将该收入转移至案外人账户的行为,符合司法解释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情形,涉嫌构成拒执罪。
目前,全国法院正在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被执行人应诚实守信,主动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执行,积极主动履行。如果心存侥幸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到被判处刑罚时则悔之晚矣。
泉州印发《关于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指导意见》
海峡网4月12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潘裕木) 为扎实开展“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专项行动,推进人才“港湾计划”纵深落地,近日,泉州印发《关于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起逐步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鼓励企业开展自主评聘试点工作。
泉州将按照“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有序向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推动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职称评审,进一步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
根据《意见》,评审的范围对象包括泉州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泉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县(市、区),坚持评聘结合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产业龙头企业、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同时,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岗位专业特点,开展自主评聘,并根据评聘结果自行颁发聘任证书。
《意见》对县(市、区)、企业、行业的申报条件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其中,企业申报条件就要求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一定的技术规模和人才数量,例如单位从业人员达到5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50人以上,每年符合申报评审中级对象达30人以上等。凡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市级产业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学会),可申请组建行业内认可且符合泉州产业发展需要相应的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经有关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后,开展本地、本企业、本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市人社局审批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中级职称只能在市一级进行评审,如今按照行业和县(市、区),分层分类建立涵盖各领域各行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人才的评价机制,有利于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让更多人才集聚泉州干事创业。”
原标题: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泉州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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