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福建精彩,瓜分十万现金!#全福游、有全福#有奖征文活动开始了
八闽大地,有着万千风情,你眼中的福建会是什么样呢?全网内容创作者们请注意,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巨量引擎福建分公司,在今日头条发起的#全福游、有全福#有奖征文活动即将开始,快来和我们分享你的故事吧!2020年8月14日-9月14日,上今日头条参加#全福游、有全福#征文大赛,用图文分享福建的风光和故事,为关注、向往福建的朋友们献上精彩游记或游玩攻略,就有机会赢取最高1万元的现金奖励哦!

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泰宁丹霞……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景点,也是来自福建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福建,作为历史、文化、风景名胜之地,受到了全国各地旅游爱好者的喜爱。尤其是自2018年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率先推出"全福游、有全福"的文化旅游品牌,游客们只要搭乘环闽高铁,便可开启便捷愉悦的"福气之旅",欣赏福建秀美山川、享受"闽式生活",极大地提高了来闽旅游的热度。为了让更多人感受到八闽风情,今日头条联合福建省文旅厅共同发起有奖征文活动,以"全福游、有全福"为主题,诚邀创作者们围绕福建的人文、风景、美食、传统等角度,分享所见所闻、旅游攻略和对福建的印象,书写关于福建的故事。
【征集时间】:2020年8月14日-9月14日
【奖项设置】:总奖金高达10万元,个人奖项最多可达1万元。
【长图文】
一等奖(1名):10000元
二等奖(5名):各5000元
三等奖(15名):各2000元
优秀奖(25名):各1000元
【微头条】
一等奖(3名):各1000元
二等奖(5名):各500元
三等奖(10名):各300元
优秀奖(15名):各100元
【参与方式】:
电脑端作者:登录头条号平台,通过【主页】-【创作活动】-【更多】,搜索【全福游、有全福】进入征文页面,点击右下角发布按钮,发布与主题相关的内容。
手机端作者:登录今日头条APP,搜索【全福游、有全福】进入话题页面,通过上方"全福游、有全福"征文入口,发布与主题相关的内容。在活动期间,发布文章或微头条等所有内容,均必须带话题#全福游、有全福#,视为成功参与。

2019年,"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发展元年,巨量引擎福建分公司助力开展了一系列创意营销活动,邀请闽籍明星姚晨担任福建旅游形象大使,为"全福游、有全福"公益代言;开展全国抖音挑战赛,推出"盘个福地上热门"话题活动,播放量超35亿。此外,《全福日记》创意短视频、"八闽点灯、祝福祖国"等活动也取得了良好传播效果,进一步推动福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已逐渐成为新时代新福建一张亮丽名片。
今年,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巨量引擎福建分公司举办的"全福游、有全福"活动再度精彩启幕。对比去年,主办方将对宣传的矩阵、内容、形式等进行全新升级。首先开展的#全福游、有全福#有奖征文活动,具有强劲号召力,对打造福建文旅品牌价值,有着深远意义。也让全国的内容创作者们有机会参与其中,发挥才情,书写优质文旅作品,获得更多关注的同时,也有机会赢取丰厚奖金。
除了今日头条征文大赛,巨量引擎福建分公司还将发挥优质营销能力,通过举办世遗主题营销事件、抖音话题挑战赛、联动福建九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10场"市长带你全福游"直播等活动,利用新媒体的技术、流量和网红优势,全方位推广"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继续提升"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来闽游客更有品质获得感。
23岁晋江男子聚会喝酒意外死亡 11位同饮者付7万多元“慰问金”
原标题: 23岁晋江男子聚会喝酒意外死亡 11位同饮者付7万多元“慰问金”
近日,晋江陈埭人丁某与11位朋友一起喝酒后不幸死亡。事件发生后,参与喝酒的11人“出于人道主义”,每人给予丁某的家人2500元~2万元不等的“慰问金”。
与11个朋友喝酒后死亡
今年23岁的丁某为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人。11月4日晚,丁某与许某、张某、王某等11位朋友一起,前往晋江某火锅店聚餐,边喝酒边聊天,直至11月5日凌晨。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聚会即将结束时,丁某突感身体不适。发现丁某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后,一起喝酒的几个人有的连忙上前搀扶,有的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遗憾的是,丁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朋友协商给予家属“慰问金”
“才23岁,实在太可惜了。”在昨日的采访中,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丁先生介绍,上述悲剧发生后,村委会第一时间介入,帮助丁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据西坂村村民丁女士等人介绍,死者丁某生前在帮一个亲戚照看“皮料店”,工资不高。其父丁某某年轻时在一起意外事件中受了伤,无法干活且还得不间断吃药。丁某的母亲在打短工,工资不高。丁家经济非常困难,至今仍然向别人租借房子住。
与丁某一起吃饭喝酒的11名当事人主动提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丁某的家人一点‘慰问金’”。因此,在村委会的主持调解下,丁某的父亲丁某某于11月9日与上述许某、张某等11人达成和解,并在西坂村委会干部的主持、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书》。《调解书》内容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等人出于人道主义,关心慰问死者家属,分别出慰问金人民币:许某20000元、张某10000元、王某2500元、胡某2500元、林某12000元、王某某3000元、黄某15000元、李某3000元、宋某3000元、高某3000元、刘某3000元。此事经调解至此,甲乙双方不再有异议及其他要求,包括上诉法院、公安等。
该《调解书》除了有丁某的父亲丁某某、许某等11人的签名盖章外,还有“见证方”西坂村委会盖的公章。
律师:劝酒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采访中,丁女士等人介绍,如今的社会,不知道到底是生活条件好了还是生活压力太大的原因,许多人平时喜欢喝点酒,有些人更是“不醉不罢休”。由于酒喝多了原本就对身体不好,再加上如今市场上有不少假酒,从而导致与喝酒有关的悲剧不断发生。丁女士等人呼吁大家平时尽量少喝酒,尤其是不要拼命般地喝酒、劝酒,以免害人害己。
在昨日的采访中,有律师介绍,虽然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在下述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须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记者 陈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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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喝酒一人意外身亡 酒友给予经济补偿
2017年6月的一天晚上7时许,六男二女相约到南安洪濑某酒楼吃饭,8人喝自带的竹桶酒和一些啤酒。当晚11时许,40岁的陕西人包某醉酒后趴在桌上不动,后经医生诊断其已当场死亡。
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包某家属与酒楼签订一份协议:酒楼自愿垫付人民币7万元,作为死者殡葬的相关费用,如死者家属对死因和责任认定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随后,当晚与包某一起喝酒的人分别予以其家人数额不等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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