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疾控中心:传播链条总体清晰 继续传播风险较低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主任王伟明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介绍本次疫情的特点。
王伟明介绍说,这次疫情发现较早,影响区域较为局限。本次疫情首例从重点人员“应检尽检”中发现,截至目前,报告的21例阳性感染者中,主要从密接筛查中发现,共17例,占81%。早期发现的感染者核酸CT值处于同一水平且动态下降,提示疫情发现较早,前期感染者为同一时间段暴露,疫情集中发生在晋江东石镇塔头2个村及相邻的永和镇2个村,疫情影响区域较为局限。
“疫情传播链条总体清晰,继续传播风险较低。”王伟明表示,已经完成测序的病例感染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2.3.7进化分支,从测序结果,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证据,可以明确所有病例均属同一传播链。疫情发生后,晋江在疫情发生地和相邻乡镇开展两轮区域核酸筛查共发现2个混管阳性,8月20日晋江全域核酸筛查结果全为阴性,目前总体风险可控。
“本次病毒株BA.2.3.7进化分支6月份以来仅在我省的海上输入病例中检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该分支在台湾地区占绝大多数,占比为89%,提示我们要继续加强海上疫情防控。”王伟明说。
王伟明还提醒市民,奥密克戎毒株传染力强、传播速度快,市民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从疫情风险地区来泉返泉人员,尤其是近期与阳性感染者在泉重点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住宿的酒店报告,并配合社区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东南网12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记者从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从12月5日零时起,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根据《关于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5日零时起,所有进入泉州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泉州市各地设立的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进入泉州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阴性和外包装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经过泉州市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消毒出仓的,所持《出仓证明》可作为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在泉州市流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须在本工作环节查验《出仓证明》。无《出仓证明》的,不得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12月5日前已经进入泉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再次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规范消毒后,方可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时,应当主动出示《出仓证明》;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不配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现“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或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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