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年前11个月新增停车位6228个

原标题:泉州今年前11个月新增停车位6228个

今年以来,泉州市住建局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操场、城乡边角地等大力推进城乡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其中,至11月底泉州新增停车泊位6228个,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83.2%,完成投资额3.33亿元,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46.1%。

海峡网12月21日讯 (泉州网记者 龚翠玲 通讯员 林聪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汽车越来越普及,而停车成了许多市民共同关注的话题。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泉州市住建局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操场、城乡边角地等大力推进城乡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其中,至11月底泉州新增停车泊位6228个,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83.2%,完成投资额3.33亿元,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46.1%。

“十三五”期间 规划停车泊位1.4万个

近年来,市住建局深入一线实地踏勘,结合中心市区实际交通需求,积极开展中心市区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停车资源,并于2015年编制完成《泉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空间地下停车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

2016年,泉州市编制实施了《泉州市“十三五”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到,至2030年全市共规划停车点位625处、停车泊位11.7万个,其中中心市区规划停车点位268处、停车泊位6.9万个,“十三五”期间规划停车点位53处、停车泊位1.4万个。

至今年11月底 建成20个城乡公共停车场

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泉州市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特别是在“停车难”比较突出的内环路范围内重点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进一步缓解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为此,市住建局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联合审批机制,简化项目业主办理前期手续的环节;其次,注重跟踪督促协调在建项目,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解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业主单位在建设中需解决的问题;最后,加快推进已建项目投入使用。

截至今年11月底,泉州已建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刺桐幼儿园地下停车场、东亚文化之窗停车场、泉州美食城配套停车场、市老年医院立体停车场等20个城乡公共停车场项目,新增停车泊位6228个,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83.2%,完成投资额3.33亿元,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46.1%。其中,实施城市公共停车场为民办实事项目10个,已完成9个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停车位1213个,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10.3%。

泉州:七旬阿婆散步被狗扑倒摔成骨折索赔8万余元

原标题:泉州:七旬阿婆散步被狗扑倒摔成骨折索赔8万余元

­ 小区内养狗,还真得管好,不然发生伤人事件,很容易惹上官司。昨日记者了解到,洛江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大型犬只伤人引发的案件,受伤的阿婆起诉狗的主人,索赔8万余元。

­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阿蓉(化名)和被告阿婉(化名)均住在洛江某小区。

­ 在起诉书中,阿蓉称,2017年5月12日7时许,70多岁的她在小区内散步,被阿婉所饲养的大型金毛犬突然扑倒在地上。因该金毛犬体型大,邻居见到后不敢上前拉开,便大声呼救,10多分钟后阿婉才闻讯赶来将金毛犬从阿蓉身上拉开。

­ 因阿蓉身上有伤,只好到医院手术治疗,共住院6天,花费医药费29265.5元,医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她主要伤在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

­ 今年7月27日,阿蓉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她的伤残等级及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阿蓉所受损伤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构成十级伤残。

­ 阿蓉认为,阿婉未能妥善管理自己饲养的狗,导致她被金毛犬扑倒受伤,阿婉作为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她因受伤所受到的损失。为此,在起诉书中,阿蓉请求法院判令阿婉向她赔偿因伤遭受的损失8万余元。

­ 日前,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对阿蓉的起诉,阿婉持不同的意见。

­ 阿婉认为,并非自己的狗扑倒阿蓉,也非自己的狗导致阿蓉受伤。退一步说,即便是自己的狗导致阿蓉受伤,阿蓉的伤情也构不成十级伤残。阿婉还对阿蓉起诉索赔的项目及金额有不同意见。

­ 对此,阿蓉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以表明事发后,阿婉方垫付了阿蓉的相关医疗费,以及为解决此事双方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

­ 因对阿蓉的伤残等级有较大的分歧,法院将组织双方选择另外的鉴定机构,对阿蓉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据悉,事发后,阿蓉并未报警。(泉州晚报记者黄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