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对5月7日重型半挂牵引车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

海峡网11月27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27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021年5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对重型半挂牵引车致1人死亡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结果,记者从中获悉,肇事车辆所属单位因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罚款10000元;肇事驾驶人康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件经过

2021年5月7日17时23分许,康某驾驶闽C797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C547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鲤城区江滨南路西侧快车道由北往南行驶,途经江滨南路皇江御景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在该车右侧慢车道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该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当场死亡。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当日,鲤城交警大队依法对康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侦查,对康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提请成立调查组,启动事故深度调查程序,查找本事故中暴露出的隐患问题。

事故深度调查证实:肇事闽C797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闽C547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所有人均为泉州瑞海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不到位,1-4月份,每月均存在若干名驾驶员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事后该公司未组织补课,也没有相关的补课记录。2021年6月30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第三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法对泉州瑞海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鲤城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康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已将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移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福建交警提醒: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依法依规对驾驶员开展行车安全操作、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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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加快推进海洋强省项目建设 投资额近百亿

原标题:泉州加快推进海洋强省项目建设 投资额近百亿

据市发改委消息,近日,福建省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30个在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98个前期项目取得突破,力争实现28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7个以上项目开建,进一步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根据方案要求,今年泉州将完成投资95.37亿元,投资额位居全省之首。

­ 重大在建项目方面,我市共安排30个项目,涉及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深加工及冷链物流、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航运物流、港口泊位、临港工业、海洋科研平台、海洋生态等领域。其中,惠屿和美海岛休闲渔村拟建设1.5公里的海岛防护堤、一座500吨交通码头和一个海上体验中心,整治修复650米沙滩,绿化景观提升100亩,预计12月底完成海岛防护堤工程和海上体验中心工程,以及交通码头工程。石狮东南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将配置保税跨境电商贸易平台,预计下半年完成一期综合大楼及冷库等配套设施验收并投用。丰泽渔人码头规划建设3座码头平台、4段渔船停靠区域、1处小型渔船装卸货平台及船管站,截至去年已完成2座码头平台建设,今年正在进行第三座码头平台主体施工,有望第三、四季度期间竣工投用。

­ 重大前期项目方面,全市共有19个项目。祥芝中心渔港渔船修造项目、石狮海洋食品园、安溪南方水产城、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南安石井港口现代物流项目、泉港渔港经济区、惠安崇武渔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等均在列,力争今年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争取尽早动工建设。(泉州晚报记者陈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