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低俗宣传广告 泉州市区一美容院被罚42.5万元
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反馈一起美容机构悬挂低俗宣传广告的查处结果,该涉案美容机构被处罚42.5万元。
去年,丰泽检察院的社区网格员向该院反馈,位于泉州市区某商圈悬挂着多幅大型广告宣传海报,涉及女性不雅图片,很不妥当。
丰泽检察院立即派员实地走访,发现悬挂宣传广告的是一家美容院,其主业是美容整形。该美容院所处商圈不仅人流量巨大,而且位于中小学校旁,广告宣传海报内容低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且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为净化人文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丰泽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持续加强沟通跟进和督促履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确认该宣传广告不符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美容院马上采取整改措施。美容院很快撤下违规的户外广告。
经进一步调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该广告虚假宣传,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已严重违反《广告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美容院处予以42.5万元的罚款。该局近日将处罚结果反馈给丰泽检察院。(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荣灿)
违法被查获 女子心生不满 朋友圈辱骂交警 被拘留五日
原标题:违法被查获 女子心生不满 朋友圈辱骂交警 被拘留五日
20日下午3时许,郑某因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后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查获。心生不满的郑某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执法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海峡网2月22日讯 (泉州网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李殷白 陈小东 文/图)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宣泄个人情绪也不能触及法律,否则得不偿失。这不,南安的郑某就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女子辱骂交警被拘
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溪美一女网民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信息。经初步调查,该女网友因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在长安街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被交警依法查获后,心生不满,在朋友圈上发布辱骂正当执法民警的不当言论,其内容言语粗俗不堪。该消息经转发传播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发布辱警信息的违法嫌疑人郑某(女,29岁,南安溪美人)。根据郑某交代,20日下午3时许,郑某因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后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查获。心生不满的郑某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执法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经警方批评教育,郑某意识到了自己违反交通法规还发布辱骂执法工作者言论的错误,其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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