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产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案件关系婴幼儿健康成长,审理司母也是中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然而,婴产余元总有一些商家利欲熏心、品傍判股心存侥幸,名牌东京热 下载企图通过仿冒品牌的侵权行为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常熟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法院合法权益,也使得母婴群体面临消费风险。人赔近日,百万常熟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关于母婴产品的案件微杏商标侵权案。
基本案情
原告青岛百某医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某公司)与案外人共同持有某系列商标,审理司母均核定使用在第5类的中注婴儿食品、维生素制剂、婴产余元医用营养品、人用药等商品上,其生产销售的钙片于2002年进入市场,经过长期的宣传和推广,知名度较高,且曾在案件审理中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告发现,安徽哈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某公司)生产标注有某标识的韩国电影排行榜儿童液体钙、海藻钙、果蔬铁等产品,并由常熟梵某母婴用品店(以下简称梵某母婴店)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并在商品链接、商品图片等多处使用该标识。
原告认为,哈某公司与梵某母婴店均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案件审理中,因哈某公司通过简易程序予以注销,贵妃直播原告主张由作为哈某公司一人股东的周某某对公司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因哈某公司、周某某生产、销售该品牌标识的产品被其他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故主张在本案中考虑惩罚性赔偿因素。
法院审理
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百某公司与案外人共同持有第1708530号、第1728454号注册商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共有人确认,百某公司有权以自己的yy6080影院名义单独对商标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本案中,被诉侵权标识文字部分完整包含了原告第1728454号商标,以及第1708530号商标的中文部分,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并且使用在与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的商品上,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与误认。而商品详情显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商信息,均指向哈某公司,足以认定被诉侵权产品系由哈某公司生产。因此,哈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告梵某母婴店在其开设的网店中销售侵权产品,其行为亦属商标侵权。
案件审理中,哈某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周某某作为公司一人股东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承诺书》,也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其个人应当对公司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停止侵权
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周某某承担停止侵权的主张,法院认为,涉案产品的生产商为哈某公司且已经注销,原告也未证明公司周某某个人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2.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关于本案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故法院根据商标侵权法定赔偿的规定,结合被告哈某公司反复侵权的主观恶意以及本案商品属于药品、母婴产品的特殊性,并考量惩罚性赔偿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法院确定周某某承担本案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赔偿共计100万元。对于销售者的梵某母婴店,法院结合其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销售金额、在被诉侵权行为中的地位以及本案所涉商品的特殊性等,依法判令其对上述赔偿金额中的8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的判决,有力打击了母婴保健领域“傍名牌”“搭便车”的侵权乱象,对重复侵权的生产商判处100万元的高额赔偿,体现了法院对母婴保健领域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从重、从严规制,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利,守护母婴群体消费安全。下一步,常熟法院将严格贯彻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理念,聚焦母婴产品、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断加大侵权惩治力度,全链条规制侵权行为,以高质量司法实践守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通讯员 侯巍
泉州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 增强就业竞争力
原标题:泉州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 增强就业竞争力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65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就业、无在泉州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岁—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未在泉州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且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距离开始见习的时间在16岁—24周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通知明确,各地对见习单位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或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见习补贴。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加大跟踪帮扶,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指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内提前(实际见习时长不少于原定见习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培茹)
原标题:泉州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 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者
责任编辑:凌芹莉
泉州社区营造竞赛拉开序幕 优秀社区将获200万元
原标题: 泉州社区营造竞赛拉开序幕 优秀社区将获200万元
2019年社区营造竞赛拉开序幕
入选的优秀社区将各获200万元经费
早报讯 (记者林福龙)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营造,变“要我做”为“我愿做”,通过整合“人、文、地、景、产”,共同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这是我市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悉,今年的社区营造竞赛共有来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17个社区报名参加。6月底,主办方组织参赛队伍开展“三合一”团队的初阶培训,并于上周末以分享会的形式拉开今年“社区营造”活动的序幕。接下来还将通过初阶培训、路演竞赛、实训带练、择优选点等环节,从报名参赛的社区中选出4个优秀社区,作为2019年度市区“社区营造”试点。
市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中心市区已选出8个社区开展“社区营造”试点。今年,市城管办将继续深化推进社区营造工作,鼓励社区组成“三合一”团队,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变“要我做”为“我愿做”的社造思路,形成“上下结合”的社造模式和“多元参与、多元治理、多元服务、多元宣传”的“社区营造”理念。与此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区社区营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2019年)的通知》,入选的营造社区将各获社区营造专项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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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试点社区名单
2017年:鲤城区金龙街道龙岭社区,丰泽区东湖街道松林社区和东海街道宝秀小区,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
2018年:鲤城区金龙街道后坑社区,丰泽区泉秀街道泉淮社区、丰泽街道丰泽社区、东湖街道圣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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