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送兵季 1317名泉州籍新兵踏上新征程
本报讯(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吴应得)又是一年送兵季,换上军装,背上行囊,走向新的旅程。11日上午,泉州2019年秋季入伍新兵欢送会在泉州火车站举行,1317名优秀青年,肩负着家乡人民的殷切期望,奔赴四面八方,履行保卫国家的神圣使命。
放下稚嫩,扛起责任,用无悔的青春书写新的人生篇章。在欢送现场,新兵们胸戴绶带、大红花,精神高昂,整队上车。“到部队后要遵规守纪、听从指挥、勤奋学习、刻苦训练,争做优秀军人,以展示泉州青年的良好形象,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应有的贡献。”带着激动的心情,新兵们纷纷表示。
泉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人均提高约153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市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人均提高约153元。
调整后,市本级、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66元调整到每月109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月1177.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
此外,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将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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