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家住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原标题:泉州5家住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海峡网8月7日讯 (泉州网记者李菁 通讯员周思)近日,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综合评价企业信用情况,生成上半年住建行业“红黑榜”,有6家企业被列入“黑榜”,5家企业被列为“黑名单”。

2018年上半年,泉州市住建局共检查在泉住建企业493家,发出187份整改通知书,约谈9家企业,立案处罚4家企业综合评价企业信用情况,生成上半年住建行业“红黑榜”,54家企业被列入“红榜”,6家企业被列入“黑榜”,5家企业被列为“黑名单”,通报表扬16家企业、5个建设工程项目,通报批评19家企业、1个建设工程项目。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抽检13个县(市、区)25个在建工程项目,从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等方面对实施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与设计、勘察、审图机构分别进行信用评价。

同时,对全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房屋测绘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屋白蚁防治企业以及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同时强化与各地住建主管部门的协作,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

另外,针对招标代理机构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往往为同一公司的特点,对两类企业合并开展检查,日常行为、企业资质方面同公司统一检查,成果质量方面分别聘请招标代理专家与造价咨询专家对企业两类成果文件展开抽检;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展开日常专项检查与成果文件抽查,后续结合省住建厅检查的地基结果形成综合信用评分。

“生育福利”提升 上半年泉州市发放生育津贴1.33亿元

为使参保女职工享受更好的“生育福利”,去年以来,泉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生育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多,参保女职工享受更多便利。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向8787名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13335.03万元。

“两险合并”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市民陈女士是晋江参保职工,日前,陈女士生产后便在医院的医保服务站申请办理了生育津贴,没几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她的账户上,医疗费用也在医院直接结算,很方便。

自去年1月1日起,泉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两险合并后,不仅生育待遇不降低,还有利于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降低运行成本。像陈女士这样享受到政策福利的参保职工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目前泉州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86.81万人,今年1到6月,泉州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12522人,生育医疗费用支出5634.6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291.52万元,累计向8787人发放生育津贴13335.03万元。

统一执行职工医保待遇政策

据介绍,过去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才能享受正常的待遇,在等待期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统一执行职工医保的中断补缴、等待期和相应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重新参保,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不含第12个月),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不含第24个月),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同时,重新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生育保险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持连续的,视同生育保险关系连续,其中以个人身份补缴中断缴费的,不补缴生育保险保费。

参保人还需注意,根据有关规定,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产假期间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职工医保,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