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天泉州持续高温 面对“烤验”这些事项要注意

天气炎热,市民撑伞过马路。

市区丰海路的沥青路面出现“下蜃景”的景象,路面望去像有一滩水。


11日中午,市区宝洲街,市民抗暑武装出行。
来自市气象台的消息,昨日起至20日,泉州市将迎来持续性高温。那么,在高温天气里,市民生活起居应该注意些什么?行车怎样才能保证安全?记者多方采访,请专家为市民支招。
天气 未来十天还是高温
昨日,伴随着刺眼的阳光,我市迎来又一个高温日,午后我市部分乡镇最高温度超过了36℃,德化水口镇更是达到39.0℃,为全市最高。预计今明两天,副热带高压将继续盘踞在我市上空,全市以多云到晴的天气为主。高温继续发力,气温节节攀升,近期大家要做好和高温天气打持久战的准备。
市气象台昨日10时40分发布信息专报,昨日起至20日,我市大部分乡镇最高气温可达35℃以上,其中南安、安溪、永春、德化、洛江和泉港的局部乡镇可达37℃至39℃;提醒关注持续性高温对电力供应、水资源配置、人体健康和农业生产等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要尽量避免高温时间作业,缩短连续工作时间,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生活 衣食住行注意防暑降温
面对酷暑高温,市民该如何应对?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廖立行建议,市民要适当调整作业和出行时间,尽量避开在10:00—14:00这一高温时段作业或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最好携带清凉的消暑饮品。要穿宽松、透气性能良好的衣服,佩戴必要的遮阳工具,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严重者应到医院治疗。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要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廖主任提醒,市民忌受热后“快速冷却”。有的人脱离高温环境后喜欢开足电风扇、空调,或立即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反而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迅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使人头晕目眩;也不能大量吃冷饮,因为人体局部的温度突然降低会影响到各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
要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睡眠时注意不要躺在空调的出风口和电风扇下,以免患上空调病和热伤风。
廖主任建议,高温天气里,市民要补充足够的蛋白质,如鱼、肉、蛋、奶和豆类;尽可能多吃杂粮、粗粮、水果与蔬菜,要多吃黄瓜、丝瓜、冬瓜、苦瓜、西瓜等凉性蔬菜和水果,吃荔枝、榴莲等热性水果一次不要太多,同时要尽量少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
提醒 这些物品不能放在车内
泉州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到车辆(不含电动车、摩托车)火灾报警201起,其中有些就是因为车内放置的易燃易爆物品在高温下燃爆引起的。他提醒,天气逐渐炎热,汽车长时间停放在高温下,车内很多不起眼的小物品都会成为安全隐患,因此不要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车内温度过高产生火灾隐患。
首先是打火机,打火机的主要成分是液态丁烷,当车内温度高达60℃以上时,劣质的塑料打火机外壳将因不能承受液化丁烷的气体膨胀而产生爆炸。如果爆炸时,打火机碎片与汽车内饰材料产生火花,有可能在密闭的车内造成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有些车主为了净化车里的环境,会在车内放置香水。香水的主要成分是香精、酒精以及水分,酒精含量在40%到80%之间。在车辆空间密闭、空气不流通的情况下,小小的一瓶香水可能就是一枚“定时炸弹”。水晶或玻璃材质的香水瓶,在太阳暴晒下,会形成类似放大镜的聚焦效果,若聚焦在易燃物品上将非常危险。
老花镜同样是不宜放在车内的危险品。因为老花镜属于凸透镜,容易将光线聚在一起,如果长时间聚焦光线,导致焦点温度过高,可能会烤坏车内的塑料饰板,甚至导致车辆自燃。发胶、剃须泡沫、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罐装喷雾剂,之所以能将罐内的液体喷出,就是因为罐内的压力非常大。同时,罐装喷雾剂本身也都是易燃品,如果在车内被暴晒,也有爆炸的隐患。
此外,碳酸饮料也属于危险物品。夏天车内温度很高,在车内长时间放置,碳酸饮料中含有的大量二氧化碳容易膨胀,严重时还会冲破瓶身引起爆炸。电池、充电宝等物品在说明书上都已经标注,不能在高温地方使用,在暴晒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爆炸。(泉州晚报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吴文霞/文 陈晓东/图)
因与丈夫发生争执 南安女子欲携8个月大的孩子跳楼
原标题:因与丈夫发生争执 南安女子欲携8个月大的孩子跳楼

因为与丈夫离婚起争执,女子凌晨欲携子一起跳楼。幸好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教育和劝解,南安柳城派出所民警将该女子拉回安全地带。
近日,南安柳城派出所接到罗某报警称:在柳城名流酒店附近某小区,其前妻欲携子跳楼。当天凌晨4时许,该所民警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询问该女子家人具体情况。只见一名女子情绪激动地抱着自己8个月大的孩子,大喊“你们都不要过来,不然我就立即跳下去”。民警一边想方设法稳定该女子的情绪,一边通知消防大队来协助救援。半个多小时过后,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劝解下,该女子才走下露台放弃了轻生念头。
据了解,该女子姓黄(34岁,南安人),在一个星期前与丈夫罗某(28岁,江西人)协议离婚,两人共育有一子一女,经协商,子女抚养权归罗某。不料当天两人起了争执,罗某欲将儿女带回江西抚养。黄某与罗某多次协商未果,为此精神崩溃,便抱着儿子跑到外面露台上欲跳楼。(东南早报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何莹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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