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套贷本是出借助力民生的一泓活水。现实中,有风有些人为了图方便、别乱帮谋利益,套贷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再转手借出,出借差差男女免免费这种做法看似“高明”,有风实则隐患重重。别乱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套贷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向张某出借290万元,出借约定月利息2%。有风后张某陆续还款共计273.5万元后无力偿还,别乱帮故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套贷要求张某返还剩余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出借无需下载直接进入百度版网页的浏览庭审中,有风经法院调取王某征信报告显示,王某于出借前一天向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285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贷款所得与出借款项在时间和数额上高度相近,且王某未能合理解释285万元贷款与290万元出借款项之间的区别,故应当认定王某出借款项中的285万元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该部分款项所对应的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张某应予返还285万元借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另5万元对应的借款合同属合法有效,张某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法官释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资金应为自有资金。破解色虎若证据显示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同期尚有金融机构贷款债务未偿还,出借人需举证证明其并未使用前述贷款进行出借,即证明出借款项并非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否则法院将认定其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确认相应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案例二
刘某向王某借款,王某表示自己并无资金可供出借,但是其在互联网信贷平台还有额度,可以贷款后出借,刘某对此表示认可。随后王某通过多个互联网信贷平台贷款后,向刘某陆续出借20余万元。因刘某未能依约还款,51免费漫画下载安装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法院认为,本案中,王某向刘某出借的资金来自互联网信贷平台,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应当认定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向王某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法官释法
互联网信贷平台的兴起,为获取资金提供了便利。实践中,通过互联网信贷平台获取资金转贷的色虎掠情形并不少见。出借人以信贷平台贷款出借,借款人明知资金来源,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并根据其过错向出借人赔偿一定的资金占用损失。
案例三
应李某要求,A公司从某银行贷款390万元后转借给李某。双方约定由李某按照A公司与某银行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并支付利息。后李某未能正常还款,A公司代为还款后,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其代为偿还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法院认为,案涉借款390万元并非A公司自有资金,A公司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因此案涉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无效。考虑到A公司并非以牟利为目的提供借款,且为避免李某因合同无效而得利,李某应负担A公司已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此外,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判令李某自立案之日起,按照当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行向A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官释法
套取贷款进行转贷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同时,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不要求转借行为的牟利性。需要资金的一方不具备贷款资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一方基于亲友情谊等考虑,将贷款转贷给有资金需要一方的行为,同样违背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且由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信贷资金,本身也是对金融秩序的一种扰乱,增加了金融风险。
“套贷”出借是陷阱,法律风险需警惕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并非“躺着赚钱”、一本万利的“好生意”,也绝非逞义气、顾情谊的“小事一桩”。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行为人自身利益受损,更会扰乱金融秩序,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高利转贷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合法自有资金,要坚决杜绝使用任何形式的信贷资金进行出借。若出借资金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法院将依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令借款人按照一定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此外,对熟人请托或中介诱导的“帮忙贷款”“低息转贷”等安排要保持高度警惕,理性判断、绝不参与,千万不要因一时“不好意思拒绝”或轻信承诺而陷入“以贷转借”的陷阱。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首列 泉州台商投资区造100%低地板有轨电车下线

泉州中车唐车公司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泉州台商投资区 供图
东南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刘梅茹 本网记者 谢玉妹)日前,泉州中车唐车公司为“南平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项目”研制的首列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下线了。这是继福州1、2号线,厦门1、2号线等B型铝合金地铁列车制造后的又一新产品问世。
坐落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泉州中车唐车公司,是中国中车下属二级子公司,也是福建省唯一轨道装备制造企业。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是为满足福建省第一条旅游专线——武夷新区旅游观光线路研制的车辆。车辆选用4辆编组,转向架中置单铰接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具有环境适应能力强、舒适度高等特点。
车辆的环境适应能力主要体现在较低的基建的要求,能满足市中心和景区复杂的线路环境。其地板高度距离轨道表面仅为350mm,远低于传统地铁车辆地板高度,能实现“贴地飞行”,乘降方便,无需单独修建站台或修建矮站台,不会破坏城市景观适合市区运营。
为了实现高舒适度的目标,车内设置软包座椅,以“久坐不累”为出发点,对造型进行人机工程学设计。座椅布面能够单独拆卸、清洗,维护成本低廉。客室内横、纵扶手设计,使得所有站立区域的乘客均能触摸到扶手,在不降低乘客流动性的同时保证了大客流运营时乘客的安全。考虑到本项目运营环境为地面线路,列车选取了大车窗设计,为乘客提供明亮、通透乘车环境的同时,兼具城市、景区游览的功能,给乘客“人在画中游”的体验。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项目是福建省100个“重中之重”项目之一,也是全省第一条采用PPP模式建设的有轨电车项目。线路全长26.43km,沿线设南平市高铁站、固县站、城村站、枫坡站、兴田站等10座车站。通车后将成功实现合福高铁武夷山东站和武夷山景区无缝连接,成为疏解武夷山市及武夷新区区域交通,吸引铁路、航空范围内至武夷山景区客流,保障周边居民便捷出行的重要交通网络。
据悉,泉州中车唐车公司将将继续制造更多高端产品,助力福建省轨道交通蓬勃发展,真正实现“福建车,泉州台商投资区造”。
晋江启动“霹雳2号”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
原标题:晋江启动“霹雳2号”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
督促企业拆除燃煤锅炉
海峡网6月8日讯 (泉州网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叶兴灿 文/图)拆除燃煤锅炉是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4月份以来,晋江市环保局开展了燃煤锅炉环保提升整治工作。据悉,此次共有67家燃煤锅炉企业纳入第一批整治名单,截至5月31日,共有21家企业完成拆除整治。对于个别企业仍不按要求拆除的情况,晋江市环保局于6月5日启动大气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霹雳2号”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严格查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企业使用燃煤锅炉被责令拆除
近日,晋江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分两路到晋江经济开发区、西滨镇开展执法行动。在大远鞋材厂区,一台燃煤锅炉还在燃烧边角料,看到执法人员抵达,企业员工迅速关闭燃煤锅炉的门,并用一些边角料堵住燃煤置放入口,企图蒙混过关。
“我们要求这家鞋材公司在5月底前必须拆除燃煤锅炉主体,但至今仍在使用,我们当场查封锅炉,让它不能再继续使用,如果企业擅自拆封,我们将启动顶格处罚程序,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晋江市环保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副中队长李新发表示。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晋江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批建不符燃煤锅炉整治,2018年9月底前完成无环保手续燃煤锅炉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环保手续燃煤锅炉整治。
“当天行动共检查企业8家,其中3家已自行拆除燃煤锅炉,查封5家6台燃煤锅炉。”晋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杨培基表示,开展“霹雳2号”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旨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晋江空气质量,大力推动晋江的生态文明建设。
相关新闻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