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在绿色低碳领域的中国投资合作正驶入快车道。据东盟能源中心(ACE)与亚洲开发银行(ADB)今年6月联合发布的东盟低碳《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至2024年间,绿色中国对东盟成员国清洁能源领域(含太阳能、投资风能、规模电动车配套及智能电网)的攀升91视频大全直接投资累计达到87.3亿美元,同比增幅超过三成,合作显著高于同期中国对全球其他地区绿色投资增速。新空续释这一数据背后,间持是中国双方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不断深化的绿色产业链对接,以及愈发务实的东盟低碳项目落地节奏。
一、绿色绿色投资版图扩容:从水电大坝到屋顶光伏
中国资本在东盟的投资绿色足迹正由传统的湄公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快速延伸至更分散、规模更贴近终端用户的攀升51吃瓜最新入口新场景。以印尼为例,中国电建集团于今年5月正式并网的苏拉威西省50兆瓦漂浮式光伏项目,是该国首批大规模漂浮光伏电站,年发电量可满足约4万户家庭用电需求。在越南,隆安省与宁顺省的两个风电集群项目于去年底完成融资关闭,业主方中广核表示,项目采用中国国产8兆瓦海上风机,预计2025年内可全部投产。
马来西亚和泰国则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投资热土。2024年一季度,比亚迪宣布在泰国罗勇府追加投资建设第二期电池工厂,产能规划从最初的6GWh提升至15GWh,此举带动了国轩高科、青青草官方下载科达利等十余家上游供应商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的集群式落地。柬埔寨、老挝等欠发达国家,则更多接受了来自中国政策性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用于改造老旧输配电网,降低线损率。
二、低碳合作政策东风:制度性安排加速衔接
投资规模的攀升离不开制度层面的松绑与引导。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已就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达成共识,并于今年初启动了实质性升级议定书磋商。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底正式生效的《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工作计划(2023-2025)》明确提出,将建立统一的91网站无需下载绿色项目认证标准互认机制,旨在解决跨境投资中因标准差异导致的审批延时问题。这一机制目前已在马来西亚和泰国开展先导试点,惠及至少23个处于前期开发阶段的光伏与储能项目。
此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与东盟基础设施基金(AIF)联合设立的气候融资窗口,也成为了撬动私人资本的重要杠杆。亚投行行长金立群在今年4月的博鳌论坛上透露,两个机构合作的专项贷款额度已达30亿美元,其中约六成流向了由中资企业参与承建的东盟成员国内绿色交通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有效降低了项目的融资成本。
三、企业经验分享:属地化与金融工具创新成关键词
面对东盟各国迥异的资源禀赋与政策法规,中国投资者在实操层面积累了差异化的经验,也遭遇了现实的91网站免费入口挑战。一位常驻雅加达的中资能源企业高管在近期的一次行业闭门会议上总结,中国与东盟低碳投资合作空间广阔经验分享的核心在于“深度属地化”。该企业位于苏门答腊岛的地热项目,通过与当地国企巴淡电力公司成立合资平台,成功获得了长达30年的勘探与开发特许经营权,这一模式有效规避了因土地权属复杂带来的风险。
但在部分市场,规划波动仍是主要隐忧。菲律宾能源部于去年重启的绿色能源拍卖计划,因对本土化率要求(CSP)存在阶段性修改,导致部分已参与前期投标的中资企业重新评估项目经济性。这反映出中国与东盟低碳投资合作空间广阔注意事项中,对目标国政策连续性的动态评估与对冲机制设计仍需加强,单纯依赖EPC总包模式已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海外市场。
四、能源转型刚需旺盛,巨大市场孕育增量
东盟自身庞大的能源转型缺口,为中国绿色资本提供了持续流入的内生动力。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东盟六国(印尼、马、泰、越、菲、新)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需从当前的约70吉瓦扩充至近200吉瓦,方可兑现其国家自主贡献(NDC)承诺。而根据东盟能源中心统计,目前该区域规划的跨境电力交易项目——东盟电网(APG)下连接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电力走廊,其新增装机中预计将有超过40%的设备与技术需求源自中国供应链。
这一需求红利已在贸易数据上有所投射。今年前五个月,中国对东盟出口的光伏组件、锂离子电池及风电叶片等关键零部件总额达到61.2亿美元,同比增长28%。与此同时,双方在绿色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前沿领域的联合研究项目也已启动,旨在为2030年后的深度脱碳路径预埋技术接口。对于已进入或拟进入该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前瞻性地布局此类新兴赛道,把握中国与东盟低碳投资合作空间广阔方法中的技术迭代趋势,是构筑长期竞争力的关键方向。
五、区域协同效应初显,面临域外竞争与标准博弈
合作规模升维的同时,竞争格局亦在重塑。在印尼的电动汽车电池原料加工领域,除了中资的青山控股与华友钴业,韩国的LG新能源与现代汽车集团也于近期宣布了其在苏拉威西省的镍加工合资项目,直接与本区域内的中资项目形成原料采购与ESG标准输出的竞争。在标准层面,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逐步落地,正在促使新加坡、越南等国加快建立本土碳核算体系,这为中国碳市场与东盟未来可能的碳信用互认机制谈判增加了复杂性,但同时也成为双边深化环境产品贸易规则协调的契机。
面对这一局面,东盟各国呈现不同的应对姿态:新加坡积极扮演绿色金融服务中心角色,吸引中资金融机构在此设立绿色融资平台;而印尼、马来西亚则更加关注本地制造业附加值的提升,倾向于将绿色投资与就业、技术转移挂钩。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预示着未来在东盟的布局不能再单纯复制低成本的产能输出模式,而需转向技术赋能与管理输出的更高阶合作形态。
行业动态层面,原定于今年10月在老挝万象举行的东亚合作系列外长会期间,中国与东盟将举行第十八次高官磋商,届时或将推出首份《中国-东盟能源转型联合声明》,进一步细化双方在偏远岛屿微电网、漂浮式海上风电等特定场景下的合作路径。后续项目融资的落地效率与各国配套政策细则的出台节奏,将持续考验双方将合作共识转化为具体装机容量的执行力。
泉州成立保护联盟 南部供水安全多了联合保障
原标题:泉州成立保护联盟 南部供水安全多了联合保障
日前,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成立。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通报协调、联合执法等9项工作机制。
泉州网6月26日讯 (记者林铭珊 通讯员黄玉娇)日前,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成立。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通报协调、联合执法等9项工作机制。
该联盟成立后,将对南部供水涉及的鲤城、晋江、南安、泉州开发区等地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突出问题进行联合督导、合力推进;对跨县级区域的、久拖未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联合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增强打击违法犯罪震慑力,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检察建议,促进问题解决;最大限度减少饮用水源地侵害行为发生,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南部安全供水提供坚实保障。
按照《工作机制》,泉州将定期进行会商,保护联盟每半年组织一次会商,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会商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定期通报相关事件处理情况、阶段性工作重点及需要重点关注问题等,市河长办、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围绕自身职能开展相关工作。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近期重点开展金鸡库区“三无”船只、游泳、钓鱼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专项清理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鲤城区、晋江市、南安市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开展“河长在行动”专项工作,三地的各级河长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行生态修复,多重手段确保修复赔偿款追付到位,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及时督促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赔偿款、罚金的刑事犯罪罪犯赔付钱款,并作为提请减刑、假释的重要考量情节,避免“以关押避赔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督促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发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违法不行使职权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违法行为督促纠正无果,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此外,还将通过专家智库机制,实现涉水保护监管宣教等资源共享互通。
根据问责问效机制,市、县两级河长办将强化监督,对不闻不问、不推不动、推而不动,致使问题久拖不决或得不到根本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向河长提出问责建议,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涉及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南部供水安全工作纳入全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责任编辑:林嵘
泉州: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原标题:泉州: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日前,泉州市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01
1.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第三警务队原副队长陈双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陈双春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吴某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每月收受涉黑组织头目李某贿送财物。此外,陈双春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2018年9月,陈双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02
2.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原副队长王巧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王巧进任洪濑派出所警务二队副队长期间,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侯某父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接受侯某父子请托,收受其所送物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致使侯某父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为该犯罪集团发展壮大提供了帮助。此外,王巧进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2018年9月,王巧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在深挖彻查上再突破,在措施手段上再加强,在工作成果上再提升,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从严从重问责追责;对典型案件一律实名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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