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一女子处理老旧沙发 搬上天台放火烧

原标题:南安一女子处理老旧沙发 搬上天台放火烧

­ 住在没电梯的顶楼,自己根本没办法搬下楼,将老旧沙发换掉,南安溪美街道民主社区井脚街的居民李某,想出来的妙招,把公安民警和消防都招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 李某今年50多岁,住在井脚街29号楼。近期,她发现家中的沙发老旧不堪,就动了换沙发的念头。可是自己住在顶层七楼,该栋楼又没有电梯,孤身一人的她又无力搬下去,但又找不到人来帮忙,这问题困扰了她许久。24日,李某“灵机一动”,想到天台荒废已久,既然搬不下去,那就搬到楼上,付之一炬,问题就解决了。

­ 点火烧起来后,因为下雨,李某就到家里躲雨。经过的路人看到楼上浓烟滚滚,以为发生火情,急忙报警。接警后,民警和消防武警官兵迅速赶往现场,将火扑灭。(海丝商报通讯员 李殷白 陈小东 记者 周海文)

猫头鹰误闯泉州闹市 幸得市民救助

原标题:猫头鹰误闯闹市 幸得市民救助

海峡网4月28日讯 (泉州网记者 苏玮杰 文/图)“有一只雏鸟掉到我们这里,你们快来看看。”近日,市民冯先生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称,在市区新华南路华福大厦旁捡到一只“雏鸟”(如下图)。

猫头鹰误闯泉州闹市 幸得市民救助

记者赶到现场时,冯先生已将“雏鸟”装进了一个纸箱内。冯先生表示,“雏鸟”个头小,但翅膀能张得很大。4月22日那天,他就在华福大厦旁捡到这只“雏鸟”,“我远远看着还以为是一只蟾蜍呢。”冯先生笑着说,当时他什么也没想,就直接把它放飞了。直到昨日上午,这只“雏鸟”又掉到华福大厦旁,可这次他无论怎么做,它都无法扑腾起来飞走。无奈之下,冯先生拿来了水、青菜和生肉,但这只“雏鸟”不为所动。随后,冯先生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赶来了解情况,并立即联系东湖公园动物园。动物园工作人员介绍,这只“雏鸟”是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猫头鹰没有伤就可以放生,如果受伤,可以送到动物园救治。动物园工作人员表示,从体型来看,这只猫头鹰年龄还小,而且猫头鹰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市民如果再发现类似情况或发现其他小动物,不要害怕紧张,也不要伤害它们。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市民发现猫头鹰后最好立即报警,并与动物园联系,动物园将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