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心市区11月空气质量优良率96.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通报11月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11月,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7%。

监测数据显示,11月,泉州市1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51—3.30,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6%,环比上升3.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降序排名,依次为:永春、惠安、德化、安溪、泉港、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安、鲤城(并列第7)、泉州开发区(并列第7)、石狮、晋江、丰泽、洛江。

此外,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月报,11月,全市各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共完成监测19个,达标率89.5%,Ⅰ~Ⅱ类水质比例57.9%。全市实际监测的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月总取水量4727.1万立方米,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山美水库总体为Ⅱ类水质,总磷浓度均值为0.021毫克/升,同比上升了16.7%,与上期持平。(谢曦)

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征集LOGO 万元大奖等你来

原标题: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征集LOGO 万元大奖等你来

由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泉州网承办的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将于8月30日至9月1日在泉州东亚之窗文创园举行,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泉州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新成果。为了创意产品展的顺利举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LOGO。

由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泉州网承办的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将于8月30日至9月1日在泉州东亚之窗文创园举行,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泉州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新成果。为了创意产品展的顺利举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LOGO。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7日

二、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须以自然人个人身份参加。

三、 设计要求:

具有闽南特色和时代特征,充分体现泉州文化的特色和精髓。

四、 作品规格:

作品规格为A4(尺寸)、300dpi(分辨率)、RGB(颜色),作品要求以JPG格式提交,需附设计稿电子版、设计说明。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方个人相关的信息。

五、 参与方式:

请于2019年7月7日前将作品发送至邮箱qzw@ qzwb.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文创LOGO】”。需提交文件:1.作品设计稿电子版;2.设计文字说明及作者姓名、地址、电话。3.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征集活动无需缴纳费用,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 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税前)人民币1万元;入围奖3名,奖金(税前)人民币2000元/名。

七、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含有其他非法信息。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2.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即归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八、其他事项:

请应征方务必登录泉州网(www.qzwb.com)首页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征集活动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0595-22500194

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征集LOGO 万元大奖等你来

责任编辑: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