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五连调
日前,泉州市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7月28日前,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将1至7月份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8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至此,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顺利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五连调”。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惠及全市11.0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
调整办法
据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一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35%调整增加。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以上计算,如果市民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9年年底其的月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有30年,那该市民今年每月可以增加155.5元养老金。
另根据本次调待政策,如果市民是1949年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即2019年70周岁),还会额外增加一笔40元的倾斜部分调整金额,总计每月可以增加195.5元养老金。(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李晴虹)
泉州发放社保补贴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近日,随着市直2018年度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全市已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793.73万多元,1.38万多人受益。
据了解,市直已分两批发放2018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总发放金额665.7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552.5万元,医疗保险补贴113.22万元,共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310人,解除了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续保的后顾之忧,促进实现灵活就业。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我市灵活就业认定程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街道(乡镇)审核环节,创新社保补贴审核发放模式,更好地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吴宗宝 苏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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