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2月1日起实施
学校外100米内禁设烟花爆竹店
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选址要求,并对零售店(点)的面积、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做出具体要求。
居民小区不得设零售店
近年来,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连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经营条件仍有待提高,未形成系统的安全技术标准等问题。新行业标准的出台,将部分不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明确,有利于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环节,降低和减少安全风险,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规范》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外部距离方面,《规范》明确规定了零售店(点)离学校、医院、幼儿园、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的外部最小距离为100米,其他场所最小距离为50米,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最多存放300箱烟花
《规范》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应超过300公斤,专柜不应超过100公斤。零售店(点)可按照店面面积的大小确定烟花爆竹产品的存放数量,最少的可存放50箱,最多的可存放300箱。
《规范》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可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固定建筑物,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等临时建筑物开展销售经营,并对建筑结构进行了明确规定。
零售店内严禁有明火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周围25米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规范》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应配备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用位置。使用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时,应至少配备2具;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应至少配备4具且分为2个设置点。不应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应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规范》要求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识。烟花爆竹的堆放应稳固,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米。烟花爆竹不应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记者王金植)
身负命案潜逃12年 一根鱼刺让他落了网
原标题:身负命案潜逃12年 一根鱼刺让他落了网
12年前,他在上海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潜逃,一直偷偷使用表兄弟丁某文的身份证生活。几年来,他辗转了六七个省,最近在南安市水头镇落脚。3月15日,他和朋友吃烤鱼时,被一根鱼刺卡住喉咙,不得已就医。当他看完急诊准备去交费时,警察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潜逃12年的丁某斌落网
■剧情简介:37岁的江西人丁某斌怎么也没想到,12年来他不敢用身份证、不敢回家,就连儿子出生都不敢回去看看,最后会因一根鱼刺落网。
■新闻主角:在逃人员丁某斌,南安海联边防所民警
■出品人:记者 陈玲红 通讯员 诸黎君
12年前,他在上海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潜逃,一直偷偷使用表兄弟丁某文的身份证生活。几年来,他辗转了六七个省,最近在南安市水头镇落脚。3月15日,他和朋友吃烤鱼时,被一根鱼刺卡住喉咙,不得已就医。当他看完急诊准备去交费时,警察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拔鱼刺时被抓 故作无辜矢口否认
3月15日晚,南安市公安局海联边防所接到指令,在逃人员丁某斌出现在辖区医院的门诊收费处。到达医院后,民警兵分三路寻找嫌疑人,并分头把守出口。
此时丁某斌已就医结束,拿着病历准备去收费处结账。民警见状经过信息对比,初步判断对方就是嫌疑人,并上前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不过丁某斌显得十分镇定,一脸无辜茫然地看着民警。当民警询问他的姓名时,他回答称自己叫“丁某文”。民警再问他父亲叫什么名字时,他也将父亲、母亲、兄弟姓名一一说出,十分流利。再问家庭住址时,他也非常流利地讲出,只是门牌号说错了。为了进一步确认身份,民警将他带回边防所继续调查。
民警“谈心”2小时 打开话匣终于承认
到了边防所,民警用警务通查询,显示对方就是在逃人员丁某斌。然而,丁某斌依然矢口否认,并且态度强硬:“不信,你们可以验血!”无奈,民警只能先将他关押着,再想办法。
被关押了一会后,丁某斌要求见见办案民警,说想聊聊。
民警见他情绪平稳,便先按住不提案件,与这个只比自己小一个月的嫌疑人聊起了家常。也许是因为同龄,丁某斌很快打开话匣,说自己有一个老婆,两个儿子,大的14岁,小的仅2岁,小儿子非常聪明,可是自己很少能有机会见到。一说起小儿子,丁某斌流泪了,非常伤感,一个劲地说自己对不住家人。在民警的开导下,他才终于承认自己就是在逃人员丁某斌。
辗转逃亡六七省 哭称对不起家人
12年前,丁某斌和另外四人在上海因琐事持械斗殴,致人死亡后开始逃亡。他坦言,这12年来因为自己犯的事,他不敢回家住,甚至不敢和家里人联系,一直都只是和老婆单线联系,偶尔才能回家看一眼。12年来,他东躲西藏,辗转江西、广东、浙江等六七个省,不敢换二代身份证,只能坐汽车。为了躲避抓捕,他只能用表兄弟“丁某文”的名字,和别人签用工合同也只能签“丁某文”。他甚至以“丁某文”的身份在水头交了一个女朋友。
“对不起家人,小儿子一直不能上户口,现在终于可以上户口了。”丁某斌含着泪说。
目前,丁某斌已被关押,正待上海警方前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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