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调整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原标题:泉州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调整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海峡网6月15日讯 (泉州网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李翔鹤)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下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标准将进行调整。
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的年平均工资为61253元,结合泉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60%(即3062.65元),最高不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3倍(即15313.26元)。而去年月缴费基数最低2857.05元,最高14285.2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3062.65元。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注意本人代扣银行账户余额,避免因缴费金额调整后余额不足导致未成功扣缴医保费的情况。
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出炉
原标题: 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出炉

获奖LOGO
海峡网3月19日讯 (东南早报记者张素萍 文/图)为推进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至今年1月中旬,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近日征集活动结果揭晓。
此次征集活动共收到作品292件,设计者来自全国各地。经过专家评审团的数轮筛选,来自泉州师院的设计师陈超淼的作品脱颖而出并荣获特等奖,被确定为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刘江平、韩鹏飞、尹会文、李遥等4位设计师的作品被评为“入围奖”。
特等奖作品以泉州最具标志性的“东西塔”为设计视觉元素,将书法艺术中草书“文”和“人”字的写法有机地融入整个标识造型。闽南红砖色的彩带飘舞演变为蓝色的抽象海浪造型,象征着泉州海丝文化。整体直观展现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题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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