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329线省新段客车侧翻 司机系安全带躲过一劫
原标题:县道329线省新段客车侧翻 司机系安全带躲过一劫

小客车侧翻水沟。
昨日12时许,在县道329线省新镇“大树户外”大门附近,一辆客车侧翻。幸运的是当时车上没有乘客,司机因为系着安全带没有受伤。
昨日14时许,记者赶到时,看到“大树户外”大门左侧的排水沟周边,还留有10多米长的划痕。此时,小客车已不在现场。
从读者提供的视频上看,小客车侧翻后,斜躺在排水沟里。据了解,小客车侧躺前,行驶在省新镇往市区的方向,侧翻处是下坡拐弯路段。
据小客车司机黄先生介绍,当时他开车从诗山到南安市区,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为了避让一辆摩托车,车子才侧翻到排水沟的。幸运的是,当时车里没有乘客,而且黄先生也系着安全带,小客车侧翻后,他才没有从驾驶室被甩出来,也没有受伤。(海丝商报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邬秋霞 文/图)
泉州9月份8人被终生禁驾 5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
东南网10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赵美缘)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今年9月份以来,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8名驾驶人名单,此次8名驾驶人中有5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典型案例曝光:
2018年9月11日7时20分许,黄某山驾驶闽C6XXXK小型轿车行驶至晋江市陈埭镇晋新路洋埭灯控路段,撞倒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于某及二轮电动车乘客俞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山弃车逃离现场,当天上午7时44分许,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距离事故现场约100米处查找到闽C6XXXK小型轿车驾驶员黄某山。经检测,黄某山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4.3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晋江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山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山犯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对黄某山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8年10月19日22时16分许,黄某利驾驶闽CDEXX6号小型轿车沿鲤城区黄龙大桥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黄龙大桥092灯杆路段时,追尾碰撞黄某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傅某银当场死亡、黄某生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黄某利驾车逃离现场。鲤城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利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经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利犯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黄某利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02月17日5时许,谢某龙醉酒后(乙醇含量为134.83mg/100ml)驾驶闽CUXXX0号小型轿车载官某、温某从安溪县酷奇酒吧沿二环路往安溪县宝龙城市广场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358线99KM+497M路段,碰撞道路中心铁制隔离护栏及路左外花圃起火,造成该车乘员官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谢某龙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谢某龙犯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对谢某龙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新闻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