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不得以“学区房” 误导购房者
房住不炒,泉州在行动。为维护泉州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屋交易中心近日发函提醒告诫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严格规范房源发布,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不以“学区房”名义误导购房者。
告诫函重申强调严格规范房源发布,严禁房源非法炒作,提出各经纪机构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全权委托公证”“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和橱窗、“现场带看”等线下发布房源形式。
“此举旨在坚守‘房住不炒’定位,倡导诚信经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据市房屋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以来,该中心着手规范整治二手房市场秩序,从规范房源挂牌入手,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标真实房源、真实委托,开展房源信息清理,合计32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自查反馈,在各类网站平台下架重复、过期、不规范房源数量共计22062套(次)。
根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接受房源委托时,要与当事人核实确认房源情况,包括具体坐落、产权面积、委托售价,做到房源不虚假、价格不哄抬,落实真实委托、明白消费。
市房屋交易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听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者买房人的劝说,跟第三方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委托。该工作人员说,一旦授权的被委托人对房源进行恶意操作,房子出现“一房两卖”或多方民间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将会被牵扯到法律追责的纠纷困扰中,埋下风险隐患。(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泉州公布投诉电话 鼓励市民举报停车场违规线索
昨日,市停车管理办公布停车场违规举报电话,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设立的停车场和违反停车管理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举报。(泉州晚报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陈惠秋)
为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泉州市以“点题整治”专项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机动车停车场及停车管理等问题整治。
市民发现停车场违规线索或是违法停车的,可拨打举报电话反映,相关部门将强化协作,根据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举报电话:
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12345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鲤城区城管局:22181361
丰泽区城管局:22582280
洛江区城管局:22692000
泉港区城管局:87997110
泉州开发区城管分局:22496968
石狮市城管局:83033110
晋江市城管局:85623110
南安市城管局:86395466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7308223
惠安县城管局:87382212
安溪县城管局:23266110
永春县城管局:23882732
德化县城管局:2358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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