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25日,詹姆重聚据NBA记者布兰登・罗宾逊报道,斯下华盛顿奇才已悄然成为勒布朗・詹姆斯争夺战中的家黑一匹黑马。

奇才招募詹姆斯的核心筹码,很可能围绕安东尼・戴维斯展开。光或改写格局联盟上下皆知,浓眉戴维斯与詹姆斯私交极深,联手联盟二人重聚的东部可能性颇具吸引力。

与此同时,詹姆重聚戴维斯公开对自己在奇才的斯下长期未来态度暧昧。球队迫切希望留住这位球星并让他安心留队,家黑91网站无需下载管理层因此承受压力,马曝亟需做出重磅操作。光或改写格局

这便轮到特雷・杨登场。浓眉据杨身边的联手联盟消息人士透露,这位奇才后卫私下一直在积极游说戴维斯,91网站免费入口希望他认同球队的建队规划。

杨认为,奇才目前的阵容根基扎实,只要引援得当,完全可以成为东部赛区的91网页无须下载一股强劲势力。若奇才能动用队内资产,促成詹姆斯与戴维斯在特雷・杨身边重聚,这一操作将瞬间改写东部联盟的权力格局。

早在一周前,雅虎体育就提到了奇才在詹姆斯争夺战中拥有不容忽视的91大片免费下载竞争力。奇才拥有超过8000万美元的薪资空间,并坐拥以特雷・杨为核心的年轻阵容。戴维斯从达拉斯交易而来,如今是球队的防守核心。

对詹姆斯而言,他可以在全新环境中结束职业生涯,同时指导年轻球员成长。对球队老板来说,签下詹姆斯能瞬间获得全美关注度,并在大城市市场中重新确立影响力。

拥有2026年NBA选秀状元签的奇才,目前由总经理威尔・道金斯与纪念碑篮球总裁迈克尔・温格执掌。

41岁的詹姆斯预计将征战第24个NBA赛季,目前洛杉矶湖人仍是他的首选下家。不过,若湖人无法围绕卢卡・东契奇与他打造出真正的争冠阵容,这一局面或将生变。

泉州法院公布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7日下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泉州法院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工作情况,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2019年以来,泉州法院充分履行金融审判职能,优化金融审判机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合理引导金融创新,积极参与协同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五个泉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案例一 被告在监狱 债主还当面交现金?

在洪某筑一案中,有的债主竟然称,是当面将现金交给他的,实际上,那段时间洪某筑在牢房里,怎么可能当面交接现金。

法院介绍,洪某镇持有一份2016年1月28日的《借条》和《声明》,《借条》载明借款人为机械公司,经手人为洪某筑,《借条》内容为: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5年3月1日向洪某镇借款10万元,利息按月息1.5%计算。《声明》内容为:于2015年3月1日向洪某镇借款1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全额收取。洪某镇以此《借条》《声明》诉至法院,请求机械公司、洪某筑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

除了本案原告,另有五名不同原告持有类似《借条》《声明》起诉请求机械公司、洪某筑偿还借款及利息。

泉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洪某镇主张机械公司、洪某筑于2015年3月1日向其借款10万元,但其提供的《借条》却是2016年1月28日由洪某筑作为经手人签名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洪某筑并非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借条》上加盖的公章已由机械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登报声明遗失。其他五件以机械公司、洪某筑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主张借款时间均在2015年之前,《借条》却于2016年1月、2月间由洪某筑作为经手人签名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该系列案件中,原告均未能提供款项支付凭证,个别案件的原告主张现金交给洪某筑的时间,正是洪某筑因犯罪正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综合相关事实,该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表示,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对这类型案件,泉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对于存在经济犯罪嫌疑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我市民间借贷市场合法有序发展。

案例二 多方协调 化解6.28亿元的金融风险

企业一时遇到困难,各家银行找上门来要求还款,涉及6亿多元,如何处理,才能两全其美呢?

据悉,晋江某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分别与多家银行签订合同,合计向银行贷款将近6亿元。晋江某集团及关联公司借款后,未按期还本付息。

今年1月,多家银行同时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立即偿还贷款本金等。该系列案件共10件,涉及标的达6.28亿元。

泉州中院经审理发现,这10起系列案件具有以下特点:大部分被告相同,且相互之间存在互保;被告大多是泉州本地老牌企业,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存在大量相同的抵押物;涉及标的额较大。为实现金融纠纷的快审快结快执,同时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泉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决定对该系列案件进行集中调解。

经办法官先后与涉案各方当事人联系,从法律后果、社会效果等方面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充分了解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及调解意见。金融业机构表示体谅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为帮助企业复产复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意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各被告表示愿意遵守契约精神,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涉及6.28亿元的金融风险。

法院表示,被告公司作为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尚好,一旦案件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借款人将全部陷入债务危机,其他担保企业和担保人也将引起连锁反应,可能因此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生活,甚至导致企业关闭。在该案中,泉州中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依法保护银行债权的同时,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效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问题,为全市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三 索要5万元利息 职业放贷人败诉

本金都拿到了,蔡某某得寸进尺,要求对方再还5万元利息,他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法院介绍,王某某于2015年11月1日向蔡某某借款20万元,后于2017年5月2日将本金还清。还清本金的当日,王某某出具《声明》一份交蔡某某收执,《声明》载明,王某欠蔡某某的本金已全部还清,尚欠蔡某某借款利息5万元未还。

过后,蔡某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偿还尚欠的借款利息。

泉州中院审理查明,蔡某某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作为原告提起的一审民间借贷诉讼达20多件,蔡某某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扰乱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的规定,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蔡某某与王某某所签的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因王某某已于2017年5月2日返还20万元本金,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蔡某某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近年来出现一些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职业放贷人的显著特点是以“民间借贷”形式,行“银行业金融业机构业务”之实,规避国家监管。其行为客观上导致大量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本案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公布后,泉州中院首例参照该会议纪要精神,认定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的案件。该案判决后,对加强本地非法民间借贷活动的治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安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市审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其他典型案例

1.晋江农商行诉鞋塑公司、丁某某金融借款合同案;2.工行石狮支行诉蔡某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案;3.中国银行安溪支行诉廖某某信用卡纠纷案;4.皮塑公司、尤某某、林某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5.陈某禄诈骗案;6.晋江市某石化公司执行案;7.石狮某纺织公司系列执行案(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周梓馨)

永春一男子缺钱瞒着妻子卖独子 谎称寄养在别人家

原标题:永春一男子缺钱瞒着妻子卖独子 谎称寄养在别人家

2017年,梁某的妻子诞下一名男婴,这是两人的第一个孩子,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梁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背着不少债务,加上妻子的身体一直不好,家庭收入微薄。烦恼间他竟萌生将孩子卖掉的想法,随后找到朋友几经介绍,以13.68万元的价钱将尚未满月的亲生儿子卖掉。

事发永春,妻子想接孩子回家过年时发现真相,为寻子报警求助

海峡网3月13日(泉州网记者 陈玲红 通讯员 官雅黎)2017年,梁某的妻子诞下一名男婴,这是两人的第一个孩子,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梁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背着不少债务,加上妻子的身体一直不好,家庭收入微薄。烦恼间他竟萌生将孩子卖掉的想法,随后找到朋友几经介绍,以13.68万元的价钱将尚未满月的亲生儿子卖掉。

独子卖了13万多元 向妻子谎称寄在别人家

2017年5月,梁某夫妻的第一个孩子降生了。但梁某却为此烦恼不已,因为此前他背负了许多债务,妻子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加之产后虚弱也无法上班挣钱。越想越悲观的梁某深深地觉得这个孩子自己无力抚养,他便产生了把孩子卖掉的想法!

梁某先告诉妻子,在农村有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一段时间,之后孩子会比较好养的说法。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他便和妻子“商量”要不也把这个孩子寄养出去,对孩子和家庭都好。梁某的妻子也认为自己身体不好,照顾孩子不一定比别人好,以为这是一种风俗,便同意梁某的提议。

之后,梁某便找到一名朋友苏某做介绍,几经辗转又通过郑某认识了买家陈某。最终梁某以13.68万元将孩子卖给了泉州本地人陈某,这时孩子尚未满月。

妻子想陪娃过年 为找孩子报警求助

妻子一直认为孩子只是寄养在某个朋友或亲戚家中。一直到2018年年初,快过年的时候,妻子表示要将孩子接回家一起过年。此时,梁某才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妻子急了,表示“是死是活都要见孩子一面”。在妻子的追问下,梁某才说出了实情,并拿出一张当时买卖孩子时签的条子。

妻子震怒之下,坚持要去看看孩子。梁某只知道买家是泉州本地人,买卖时签的条子上有买家的姓名,但没有具体地址。一家人不知该往何处去。于是,妻子便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希望能找到买家的具体信息。

警方介入后,便将男婴解救出来,交由其母亲带回抚养。而梁某等人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情况属实后,由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提出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林某等人均被判处5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家陈某被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法律禁止任何人将人身作为标的物进行买卖。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其享有独立人格尊严,绝不允许任何人将其买卖。目前,我国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买卖双方都有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