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公安公布聚焦涉企领域网络谣言乱象,部网依法打击编造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企业相关违法犯罪,安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起涉企网今日,络谣例公布1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言典日韩最新免费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型案网民樊某栋(男,公安公布34岁)为博取关注、部网吸粉引流,安局在抖音平台直播时编造“**品牌汽车撞死桥上维修工后冲下游轮,起涉企网烧死外国人”“哈尔滨**品牌汽车冲入大楼爆炸起火,络谣例烧死3名环卫工”“云南昆明**品牌汽车后胎爆炸撞死少数民族人员”“武汉**品牌汽车冲入长江”等多条谣言信息,言典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型案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公安公布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樊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严某民(男,32岁)为博取关注、91漫画吸粉引流,编造“**智驾追尾致3死”等谣言信息,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严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池某磊(男,44岁)为发泄个人情绪,编造“**公司组织黑公关攻击友商”“**官方发布的漂移视频系使用AI生成”等多条谣言信息,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并对其他网民进行恶意“攻击”,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级免费

  案例四、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夏某秋(男,35岁)为发泄个人情绪,编造“十个事故九个是**公司产品”“十辆某公司产品九辆自燃”等多条谣言信息,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并对其他网民进行恶意“攻击”,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夏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江苏无锡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王某华(男,34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汽车在‘麋鹿测试’中断轴”等相关谣言信息,在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麻豆传媒在线观看免费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王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江苏扬州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王某秋(男,28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智驾撞到环卫工”“**官方发布的漂移视频系使用AI生成”等多条谣言信息,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王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浙江绍兴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郑某耀(男,26岁)为博取关注、樱桃视频在线观看免费吸粉引流,编造“**智驾撞死小孩子”等多条谣言信息,在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郑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福建漳州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陈某伟(男,33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公司使用AI生成视频将旗下品牌汽车的交通事故嫁祸给其他公司”“**公司雇佣水军,**品牌将遭到打击”等多条谣言信息,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陈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九、河南商丘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薛某华(男,41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品牌汽车车祸现场”虚假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薛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广西南宁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苏某安(男,42岁)为发泄个人情绪,编造“**品牌经销商跳楼”等多条谣言信息,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并对其他网民进行恶意“攻击”,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苏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广西河池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余某(男,39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品牌汽车车祸现场”和涉及**公司负责人的虚假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余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广西北海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傅某龙(男,31岁)为发泄个人情绪,编造“**公司投入千亿对其他企业进行抹黑”“**公司组织数万博主怒骂其他企业”“**公司一条黑稿视频几百”等多条谣言信息,在哔哩哔哩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傅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陕西咸阳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蒙某远(男,37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汽车轮胎不转轮毂转”等多条谣言信息,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引发该品牌用户恐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蒙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甘肃陇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张某龙(男,31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公司经费不足连黑稿子都不审核了”“**公司每年千亿网络公关投入”等多条谣言信息,还恶意篡改**汽车宣传海报,在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张处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名单公布 永春榜上有名

本报讯 (记者 许永华 通讯员 陈博文 尤有利)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名单,永春县榜上有名。全省仅有三个县上榜。

近年来,永春县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建立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将农户引入大市场、大合作、大平台、大培训、大金融,引导农村创新创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品牌农业规模化、合作社经营组织化、企业引领市场化,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入选全国电商百佳县、第二批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全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

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设立了国家现代柑橘产业技术体系永春芦柑综合试验站;永春县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合搭建了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依托柑橘首席专家邓秀新院士,建立了柑橘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依托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等高等院校,成立市级专家工作站8个;建立了永春智汇园、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平台。建设提升永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检测中心、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县农资监管平台。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永春县旅游集散中心“美丽永春”直播基地、京东永春农特产馆、永春芦柑信息网、益农信息社等平台,涵盖永春芦柑、佛手茶、蔬菜、笋干、面线等特色产品50类500多种,产品销售全国各大城市。

农村创业创新服务方面,依托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园区“永春县农民创业园”,建立永春县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在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永春县五里街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吾里青藤”与“田小农”星创天地等各类“双创”园区设立相应的服务中心。全县现有农业专业合作社1235家,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33个、市级示范社68个、县级示范社122个。围绕农业特色产业生产与服务需求,引导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与农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建立“1+X”利益联结形式,推动全县62%农户(约13.3万户)加入合作社或务工,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农户”联结机制。出台《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的工作意见》,建立“三个三”脱贫机制,创新“红色带富绿色发展”精准扶贫模式,实现产业发展和精准脱贫的“双赢”。

农村创业创新环境方面,全国首创推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实施优惠鼓励措施、建立“降利率”机制,创新推进金融支农服务,设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推出以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好贷”“花卉贷”、“林易贷”等,累计抵押贷款4200笔、抵押面积5.55万亩、贷款余额9.87亿元。同时将涉农人才建设纳入永春县“人才港湾”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出台《永春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

南安市石井口岸通关中心明年3月竣工

南安市石井口岸通关中心明年3月竣工

泉州市重点项目——南安市石井口岸通关中心A地块主体结构日前封顶,进入主体外幕墙安装及室外景观工程施工,预计11月A地块室内精装修基本完工;B地块主体结构预计10月封顶,并进行内外装修及水电安装,整个项目将于明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成投用后,将进一步完善石井港区港航基础设施,实现口岸配套设施共用、共管、共享,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提高通关效率。(林劲峰 陈剑鹏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