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省人大代表建议:支持泉州建设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当前,泉州正全力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应用型大学在此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着眼全省高校布局结构优化,今年省两会期间,泉州市省人大代表朱世泽提交了一份《以产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建设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议》。
朱世泽指出,泉州目前拥有应用型本科泉州师范学院、应用型高职黎明职业大学两所较成熟的应用型高校。其中,泉州师范学院坚持以产业为导向,引进了300多名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海洋食品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建设8个现代产业学院、6个应用型学科群和40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已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而有着37年高职办学历史的黎明职业大学,在“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产业学院和职教集团等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在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年度考评综合成绩中位列第一。
“‘十四五’期间,支持泉州师范学院建成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黎明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省高校布局结构,构建区域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朱世泽建议,将泉州师范学院更名为泉州大学,并纳入福建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在泉州建设一所高水平、有特色、多学科的应用型大学;支持黎明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并纳入福建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逐步升格为高职本科职业院校,有效促进泉州高校在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上实现较大提升。
“生育福利”提升 上半年泉州市发放生育津贴1.33亿元
为使参保女职工享受更好的“生育福利”,去年以来,泉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生育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多,参保女职工享受更多便利。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向8787名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13335.03万元。
“两险合并”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市民陈女士是晋江参保职工,日前,陈女士生产后便在医院的医保服务站申请办理了生育津贴,没几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她的账户上,医疗费用也在医院直接结算,很方便。
自去年1月1日起,泉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两险合并后,不仅生育待遇不降低,还有利于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降低运行成本。像陈女士这样享受到政策福利的参保职工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目前泉州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86.81万人,今年1到6月,泉州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12522人,生育医疗费用支出5634.6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291.52万元,累计向8787人发放生育津贴13335.03万元。
统一执行职工医保待遇政策
据介绍,过去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才能享受正常的待遇,在等待期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统一执行职工医保的中断补缴、等待期和相应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重新参保,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不含第12个月),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不含第24个月),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同时,重新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生育保险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持连续的,视同生育保险关系连续,其中以个人身份补缴中断缴费的,不补缴生育保险保费。
参保人还需注意,根据有关规定,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产假期间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职工医保,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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